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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珠海一司机台风后积水路段造浪,多家商铺门窗破碎损失惨重  [查看完整版帖子] [打印本页]

时间:  2025-9-25 15:18
作者: tx_student     标题: 珠海一司机台风后积水路段造浪,多家商铺门窗破碎损失惨重

“这就是坏!”广东珠海,台风来袭后不少路段出现积水,大家本想着趁着情况稳定一点,清点损失,把店里收拾收拾,可这时却有一位司机,开着越野车在积水路面多次往返“玩水造浪”,而车辆掀起的水浪冲破了临街多家商铺的卷闸门和玻璃。

视频显示,越野车第一次开过去,水花溅起老高。路人还没反应过来,车又调头回来第二次冲浪。接着是第三次。这司机不像是在赶路,倒像是在玩特技表演

车轮压起的水浪变成一堵墙,直接扑向路边的商铺。玻璃破碎的声音噼里啪啦响,卷闸门被冲得变形

有家店铺的老板后来回忆,车子没来之前,店里的监控还好好的,电路都正常。就那一波浪冲过来,整个店突然断电,什么都看不见了。好在有路人拍下视频,目前警方已经介入传唤司机

可想而知,这次司机惹下了不小的麻烦,积水路面本来就危险,他还故意反复冲浪,结果把商铺的卷闸门和玻璃冲坏,还导致电路瘫痪,这些都不是小事。损失是实打实的,有监控和视频作证,商户完全可以拿去追责,走赔偿的流程一点问题没有

法律上有个说法叫故意毁坏财物。水浪冲坏的门窗、泡坏的货物、瘫痪的电路,加起来不是小数目。要是损失超过五千,或者这种多次故意破坏的情节,可能就不只是赔钱那么简单了

这事让我想起老话说的,下雨天留客天,留人不留。现在是台风天积水天,考验人品天。一次路过可能是不得已,来回三次那就是故意找乐子。把自己的高兴建立在别人痛苦上,这种快乐太廉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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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5-9-25 15:28
作者: dfmsg

拘10天
时间:  2025-9-25 15:32
作者: it1010

法例有规定:市民可以拍照报警,必需赔偿+刑罚
时间:  2025-9-25 16:07
作者: dfmsg

it1010 发表于 2025-9-25 15:32
法例有规定:市民可以拍照报警,必需赔偿+刑罚

已经通报了,拘10天。受损商户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时间:  2025-9-25 19:39
作者: 不吹不黑

一个上了年纪的男人
时间:  2025-9-25 19:39
作者: 不吹不黑

dfmsg 发表于 2025-09-25 15:28:54 拘10天

最多是十五天吗
时间:  2025-9-25 21:33
作者: liuliang-miluo

不吹不黑 发表于 2025-9-25 19:39
最多是十五天吗

是的,治安拘留最多是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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