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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55名中国iPhone用户向监管总局投诉苹果:滥用市场支配地位、30%抽成碾压欧美 [查看完整版帖子] [打印本页]
时间: 2025-10-21 09:33
作者: 不吹不黑
标题: 55名中国iPhone用户向监管总局投诉苹果:滥用市场支配地位、30%抽成碾压欧美
快科技10月21日消息,据国内媒体报道称,有中国iPhone用户向监管总局投诉苹果,原因是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报道中提到,一名代理律师表示,55名中国iPhone和iPad用户已于周一向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提交投诉,指控苹果公司通过将应用分发和支付限制在自家平台、并收取高额佣金的方式,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代理这一投诉的律师是王琼飞,这是他第二次面对苹果了,只不过这一次是投诉。
去年,上海法院驳回了王琼飞在2021年代理的一桩起诉苹果的反垄断案件。
王琼飞表示,他预计这起行政投诉在监管机构的处理速度将会快于此前那起民事诉讼。对于那起诉讼的判决,他目前正向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投诉方指出,苹果在中国市场维持着对iOS应用分发的垄断地位,却在欧盟和美国等海外市场迫于监管压力开放了替代支付方式和第三方应用商店。
投诉文件指控苹果主要存在三项违反中国反垄断法的行为:强制消费者仅能通过苹果应用内购买系统购买数字产品、将应用下载渠道限制在官方App Store,以及对应用内购买收取高达30%的佣金。
截至发稿,苹果尚未就此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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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名中国iPhone用户向监管总局投诉苹果:滥用市场支配地位、30%抽成碾压欧美
时间: 2025-10-21 10:24
作者: 拾忆暖冬
开发者协议里写的很清楚
平台是人家的,点了同意就不要纠结
这种事情走什么流程都不管用
难道菊厂平台就不抽佣了吗?
时间: 2025-10-21 12:03
作者: 伤心小镇
这才是真正理性的用户,不是nx果粉
时间: 2025-10-21 13:48
作者: coffee198375
标题: 55名中国消费者联合举报苹果
10月20日,一份由55名中国消费者联合署名的《关于苹果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举报信》被递交至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这份举报信以王琼飞、田军伟为代表,指控美国苹果公司(Apple Inc.)在中国市场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包括强制交易、搭售、反引导条款以及收取“不公平高价”在内的一系列垄断行为,严重侵害中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举报信的核心诉求是请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苹果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向中国消费者开放第三方支付渠道和第三方应用商店。
核心诉求:要求零佣金开放第三方支付与应用商店
根据举报信内容,55位中国消费者的举报请求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是请求立案查处,二是请求责令改正。
在请求立案查处方面,举报人要求监管机构认定苹果公司存在三项主要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限定交易及搭售:强制中国消费者只能通过苹果的IAP(应用内购买)系统购买iOS应用内的数字商品和服务。同时,通过反引导条款禁止开发者引导消费者使用IAP以外的支付方式。
限定交易:强制中国消费者只能通过苹果App Store获取iOS应用。
不公平高价:强制中国消费者在使用IAP时,承担最高达30%的佣金,构成不公平高价行为。
在请求责令改正方面,举报人提出了三项具体要求:
开放第三方支付:责令苹果公司向中国消费者开放IAP以外的第三方支付渠道。举报信具体要求,应允许开发者通过外链、按钮、H5等方式引导消费者至任何第三方平台或支付渠道完成购买,并且苹果公司应对这些第三方支付免收任何形式、任何金额的佣金。
开放第三方应用渠道:责令苹果公司向中国消费者开放App Store以外的iOS应用获取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应用商店和网页侧载。同样,举报人要求苹果对这些渠道免收任何形式、任何金额的佣金、技术服务费等费用。
降低佣金:责令苹果公司降低其应用内数字商品交易的佣金费率,且费率不得高于全球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最优惠比例。
指控苹果实施“国别性歧视”,中国市场政策全球最严
举报信的第一个核心事实论据是,中国消费者正遭受苹果公司的国别性歧视。举报人发现,相较于欧美市场,中国消费者至今仍被苹果封锁,无法使用第三方支付渠道和第三方应用商店,被迫承受最高30%的“苹果税”。
举报信引用了美国和欧盟的最新进展作为对比:
美国:2025年4月30日,美国加州北区联邦法院的最新裁定勒令苹果必须为美国消费者提供支付渠道选择权。该裁定允许消费者点击应用内置链接、按钮、H5等跳转至第三方平台,并使用任何第三方支付工具购买,且苹果公司无需承担任何形式、任何金额的佣金。
欧盟:在被欧盟重罚5亿欧元后,苹果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实质性放松了欧盟的第三方支付渠道。欧盟消费者同样被允许跳转至第三方平台并使用第三方支付工具,且佣金采取分层模式,其中第三方支付渠道佣金低至首年12%,次年降至10%。
举报人强调,苹果并未将美欧的低(零)佣金模式主动推广至中国。中国作为苹果全球第三大市场,却仍被执行全球最严格的苹果规定:只能通过App Store下载应用,只能通过IAP购买数字商品,只能承受30%的佣金负担。
此外,苹果公司在美国、欧盟等多国已放弃的反引导条款,在中国依然生效。这意味着中国开发者被禁止引导消费者使用IAP以外的支付渠道。举报信中的对比表格亦显示,中国市场在支付渠道上仅限应用内支付,标准佣金比例为30%。
指控中国消费者“苹果税”相对负担全球第一
举报信的第二个核心事实论据是,中国消费者的“苹果税”负担极重,其相对负担已超过美欧,总金额也可能即将超越欧美。
举报信引用公开报道数据称,2024年中国消费者缴纳的“苹果税”金额为64.4亿美元,仅次于美国的148亿美元,但超过了欧洲的48亿美元。
举报信随后计算了“苹果税”在其各市场营收中的占比,以此说明中国消费者的相对负担。根据2024财年营收数据(中国646.5亿美元,美国1692.6亿美元,欧洲1048亿美元),举报人计算得出:中国苹果税占中国区营收比例达10%;美国相应占比为8.8%;欧洲相应占比仅为4.6%。
举报信指出:苹果在中国每赚10美元,就有1美元来自苹果税,而欧洲不到0.5美元,中国消费者的“苹果税”相对负担已经超过美欧。
举报信还援引中国媒体的预测称,由于美欧已在执行第三方支付的零(低)费率,当地“苹果税”总金额将持续走低。该预测假定美欧开发者使用IAP与第三方支付的占比为3:7,预计到2026年,美国“苹果税”总额将降至63亿美元,欧盟为71亿美元。届时,中国消费者缴纳的“苹果税”或将以81亿美元成为全球第一,分别比美国多缴18亿美元、比欧洲多缴10亿美元。
全球多国已对苹果采取法律行动
举报信指出,效仿欧美,全球已有日本、韩国、英国、印度、西班牙、土耳其、巴西、俄罗斯、澳大利亚、哥伦比亚等10余国对苹果公司的垄断行为采取了各类法律行动。
举报信列举了近期多个案例:
日本作为苹果全球第四大市场,日本公平贸易委员会已于7月29日宣布,将在今年12月18日之前迫使苹果开放外链等第三方交易模式及第三方应用获取渠道。
澳大利亚联邦法院于8月12日裁定苹果在iOS应用分发和应用内支付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指出其禁止侧载和替代支付的方式限制了竞争。
俄罗斯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9月1日生效,要求在俄销售的iPhone等智能硬件必须允许第三方支付渠道与第三方应用分发渠道。
哥伦比亚:工商监管局于8月下旬宣布启动反垄断调查,评估苹果是否限制了替代应用商店和支付方式。
举报信最后表示,苹果公司收取过高佣金的不公平高价行为,导致“苹果税”成本最终由中国消费者承担,损害了中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时间: 2025-10-21 13:48
作者: coffee198375
早该拿苹果开刀了。。。。
时间: 2025-10-21 19:26
作者: 不吹不黑
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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