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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大唐vs小米:手机公司要为「基站技术」付专利费,"年猪"宿命?  [查看完整版帖子] [打印本页]

时间:  2025-12-15 13:18
作者: 溯溪而上     标题: 大唐vs小米:手机公司要为「基站技术」付专利费,"年猪"宿命?

Cicely 6G标准与技术探索

2025年12月,多家媒体报道:德国慕尼黑第一地方法院将于2026年3月就“大唐诉小米”专利侵权案首次听证。这此听证和在2025年6月大唐 (Datang Mobile)在慕尼黑起诉小米三项标准必要专利(SEP)有关,分别是:

EP2237607:Method and apparatuses for implementing cell handover(涉及小区切换的方法与装置);
EP2315369:Methods and devices for adaptive modulation and coding(涉及自适应调制与编码的方法与设备);
EP3713313:Uplink power control method, and mobile communication terminal(涉及上行功率控制方法及移动通信终端)。

我查了一下这三项专利,发现是聚焦LTE/4G中的切换、链路自适应与上行功控三条“空口物理层通信规则”。当下3GPP空口互通的系统设计是:建立在“网络控制(network control)与终端执行(terminal implementation)”之上,所以这些技术虽然“看似是基站的事”,实则终端同样必须完整实现,否则无法实现网络互操作。

专利技术概要

EP2237607:TDD切换把“时隙配置”装进切换命令

在 TDD切换 场景, 切换命令(handover command) 需携带 TDD时隙配置 (TDD timeslot configuration parameters set):5/10ms周期、每子帧UL/DL方向、以及 DwPTS/GP/UpPTS 长度与用途。UE据此推导控制信道参数,完成PRACH与后续流程,不再额外读取系统信息,降低切换中断时延。

EP2315369:CA与TDD场景下的PUCCH功率控制

在TDD特殊子帧如 DwPTS (downlink pilot time slot)内,PRB被导频/保护间隔穿孔,不再匹配传统 TBS (transport block size)表。基站下发“穿孔PRB对数+ MCS (modulation and coding scheme)序号”,UE将“穿孔PRB对数”转换为“正常PRB对数”,再据“正常PRB对数+TBS序号”确定传输块大小。如果不改会怎样?调度器会在穿孔场景用错 MCS (modulation and coding scheme),,要么保守降阶、要么激进爆块,无法按信道质量选择最优传输格式, 频谱效率直接下滑。

EP3713313:PUCCH功率控制

在 CA + TDD 场景,一个上行子帧可能承载多个下行子帧与多载波的 ACK/NACK (hybrid ARQ feedback)。UE需依据UCI比特规模选择并计算 ΔF_PUCCH(F) (PUCCH格式相对1a的功率偏置)与 h(n) (按传输比特数的功率偏置),以确定PUCCH发射功率;比特特别多时用 PUCCH format 3 ,它最多能承载20比特ACK/NACK。UE一个上行子帧可能要反馈 M×(N+N1) 比特ACK/NACK,PUCCH的容量与功率预算必须要注意。当PUCCH到达功率或容量临界时,将部分UCI迁移至PUSCH并做功率回退,从而保障上行控制信道的可靠性。

终端为何需要为这些技术付费?

上述专利并非仅由基站执行,终端也必须实现对应的解析、转换与计算这些标准必要流程,为互通负责。不实现这些“刚性规则”就无法互通、就无法商用量产。

更现实的是:标准把链路适配、功控与资源映射写进了规范(如 TS 36.213/36.211 )。既然终端上线就默认实现这些算法,侵权风险自然落在终端侧,谈许可与付费是正常商业路径。

为什么要找"洋大人"断案?

这当然不是说“崇洋媚外”,因为德国法院可以被看做是个中立战场,并且德国法院和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以"快准狠"著称,一旦认定侵权,可迅速颁发禁令,直接禁止侵权产品在关键市场销售。这样可以立刻给对手造成巨大商业压力,赶紧来找我谈判吧。

此外还可以通过在海外提起诉讼,可以提升自己的全球形象和影响力,我也是全球性通信设备商,嘿嘿。

结语

当前3GPP系统的设计基础是“网络控制终端”,大唐这些传统设备商凭借在标准领域的长期积累,不断通过SEP许可获得可观收益。对终端厂商而言,要避免持续陷入被动付费的循环。所以每隔一段时间,大家就会看到类似的新闻。

诺基亚诉OPPO/一加/vivo:诺基亚起诉中国手机厂商,最终多以达成全球许可协议告终

爱立信诉苹果:双方围绕4G/5G专利展开的全球诉讼,通常以签署多年期交叉许可协议收场。

InterDigital诉联想/OPPO:通过在德国等关键市场获得侵权判决和禁令,成功迫使联想、OPPO等厂商达成许可协议。

大唐诉三星:其子公司联芯科技在慕尼黑法院赢得了针对三星的4G标准必要专利侵权诉讼。

终端厂商要摆脱“年猪”的命运,一是加入这个游戏规则,积极参与3GPP标准制定,争取话语权,将自身技术融入标准;二是防止“网络控制”这个原则扩大化,比如我上篇文章提到的(3GPP RAN WG2#132: 五大终端巨头联合提案 - 6G终端无线空口模型分发和操作系统升级一样,无需标准化),将来6G AI势在必行,尽量不能让网络控制和标准化空口AI/ML分发,而是通过应用层面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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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5-12-15 13:48
作者: 没事来看看

防止“网络控制”这个原则扩大化,

这是个好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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