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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文禁止亏本卖车  [查看完整版帖子] [打印本页]

时间:  2025-12-15 14:37
作者: qyy8745     标题: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文禁止亏本卖车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规定车企除依法降价处理积压商品外,不得以其他方式使出厂价低于生产成本;强制明码标价,须显著标示车辆配置、价格、促销规则,严禁价外加价;销售方须在合同内写明具体交付日期,违约担责。长城、长安、小鹏、北汽、比亚迪等车企已表态支持,承诺优化价格管理、杜绝价格欺诈,比亚迪称将以指南为指引完善合规体系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时间:  2025-12-16 08:42
作者: cnqq9999

好不好执行呢
时间:  2026-6-19 17:25
作者: 让数据说话

亏本卖车,扰乱市场秩序。应该取消造车资格。
时间:  2026-6-21 15:32
作者: 寒雪飘影

都是市场行为,如果还不亏本卖了回笼资金,已造好的车子就烂在仓库,企业还能不能活下去还是未知数呢
时间:  2026-6-21 16:42
作者: ax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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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6-6-24 13:58
作者: apollo0105

生产成本怎么界定呢?是只有物料成本?企业经营成本算嘛?
就算是不恶意降价,产品质量也不一定见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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