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ntek2008512 发表于 2026-4-1 14:15 毙了多便宜这个畜生,没收作案工具,先阉在阉在判个无期,不允许减刑
深圳普通用户 发表于 2026-4-1 14:27 你这类法盲应该回学校重读,不要出来社会祸害人。法律不是凭个人感情色彩来判决的, 法律有明文规定: ...
rantek2008512 发表于 2026-4-1 15:26 触碰到你的痛点了? 法律怎么执行是法律机关的事情, 百姓发表评论, 不违法不违规, 有何不可? 你 ...
深圳普通用户 发表于 2026-4-1 16:12 只是让你认看清你自己的认知程度而已。
szlanjack 发表于 2026-4-1 14:21 按照刑法,强奸幼女,而且是多次,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大概率最少判无期。 这种事情重要的是教育学生加强 ...
玛莎拉蒂321 发表于 2026-4-1 23:55 加钱世界可及!从无期到有期到明天
szlanjack 发表于 2026-4-2 09:44 那你去试试,你敢去试,就服你。。。
玛莎拉蒂321 发表于 2026-4-2 11:24 可惜!我是个穷人!非常穷的那种!
lmla2070 发表于 2026-4-4 19:55 死刑不上大夫吗,这种禽兽呆在牢里都 浪费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