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信电缆敷设要求 a. 通信电缆与电力电缆在同一电缆沟内敷设时,需要电力电缆在上层,通信电缆放在最下层,一般不允许同层敷设。 b. 通信电缆埋地敷设时,一般埋深0.7米,电缆由地下引出地面高2.5米的一段应穿钢管保护,保护管的直径为电缆外径的1.5倍。 c. 电缆在墙上水平敷设时,两个固定电缆用的夹子间距为0.5米,垂直敷设时,两夹子间距为0.8-1.0米,转弯处视情况可稍缩短或放长。 d. 电缆最小弯曲半径应等于电缆外径的15-20倍。 e. 通信电缆在地下与热管道交叉时,热管道应有隔热层,与其他管道交叉时,通信电缆应穿管保护,其净距为500毫米。 f. 直埋通信电缆与高低压电力电缆同路径时,通信电缆应敷设在电力电缆的上面,两电缆相互间的间距不小于0.5米。 2、用户线路敷设要求a. 室内通信线与低压电力线、煤气水暖管等至少相距50毫米,过近时应用瓷管防护或绕黑胶布做隔离。 b. 室内通信线不允许和电力线的暗管、槽板、墙洞等合并装在一起。 c. 室内线穿过墙洞、地板洞和槽板等一切磨损性建筑物时,应穿管保护,其长度应较洞口或槽板端等长100毫米。 d. 进入室内分线盒的线必须穿过盒下的穿线环才能进入盒内,进盒后线应留有足够的长度使可达到最远的接头。 e. 室内线沿墙明敷时应用环钉固定,环钉间距3-4米,转角处应增加环钉固定。 f. 室内电话线穿管敷设时,应同时安装电话出线盒,电话出线盒的安装高度一般距室内地面300毫米。 3、室外线路铺设a. 皮线敷设应具有一定的高度避免被刮断的风险,皮线每隔20米~30米应固定或绑扎牢固,以保证皮线有足够的强度。 b. 尽量避开与强电同路,严禁在强电上缠绕。 c. 皮线尽量避免与粗糙或锋利的物体产生摩擦。 d. 皮线应横平竖直,不遮挡门窗。 e. 同径路皮线不应有相互缠绕,皮线之间垂度基本一致。卡钉均匀美观。 f. 皮线在室外尽量避免有接头,即使有接头也要使接头防雨水。 g. 电缆分线盒至用户桌面的引入皮线尽量采用自承式双股铜芯对绞线,如采用平行双股铁线长度不宜过长(电缆芯线直径为0.4mm的情况下,MDF架至用户桌面理论长度不应超过3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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