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人家园

 找回密码
 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短信验证,便捷登录

搜索

军衔等级:

  少校

注册:2015-12-26135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6-3-14 10:29:2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26年3月14日 独家报道 浙江移动网上营业厅的“强制捆绑”引发用户集体愤怒!近日,多位浙江移动用户向记者反映,在登录网上营业厅办理业务时,竟被强制要求“捆绑”接收商业短信,用户若不勾选“用户协议”,连最基础的查询话费功能都无法使用。这种“登录即同意”的霸道行径,在两会期间遭到人大代表的猛烈批评。

一、登录营业厅=同意接收广告?

浙江移动的王女士(化名)告诉记者,她只是想登录网上营业厅查询一下话费余额,却被迫签下了一份“不平等条约”。

“登录的时候弹出一个《网上营业厅用户协议》,我必须勾选同意才能进入。我仔细一看才发现,里面居然藏着一条‘同意接收商业短信’的条款!”王女士气愤地说,“这不就是变相强迫我同意接收广告吗?”

更让王女士感到无奈的是,当她尝试不勾选协议时,页面直接弹出提示:“必须同意协议才能继续使用服务”。这意味着,用户要么接受商业短信的“骚扰”,要么放弃使用网上营业厅的所有功能。

另一位用户李先生(化名)的经历更加夸张。“我勾选协议后不到五分钟,就收到了三条浙江移动的营销短信,有套餐升级的、有积分兑换的,还有5G业务推荐的。这效率也太高了!”

记者调查发现,类似情况在浙江移动用户中并不少见。在黑猫投诉平台、通信人家园等网络社区,关于“浙江移动强制捆绑商业短信”的投诉多达数十条,但大部分投诉都石沉大海。

二、人大代表炮轰:这是赤裸裸的“霸王条款”!

就在浙江移动用户为“霸王条款”烦恼之际,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莉娜在2026年全国两会上的一纸提案,直接点出了问题的症结所在。

陈莉娜代表在提案中明确表示:

“当前,通信行业存在垄断行为与霸王条款现象,比如三大运营商在部分地区划分市场份额,格式合同中存在‘自动续期’‘流量清零’等不公平条款,以及资费不透明、宣传误导等问题,侵害用户权益、破坏市场秩序,亟需系统整治。”
在陈莉娜代表的六项具体建议中,第二项“规范格式合同,明确禁止流量月底清零、单方变更服务、不合理高额违约金、强制捆绑消费等霸王条款”,几乎就是为浙江移动这类行为“量身定做”的批评。

“浙江移动‘登录即同意’的做法,就是典型的强制捆绑消费!”通信行业资深律师张律师向记者分析,“根据工信部的规定,商业短信必须基于用户的单独、明示同意。把这种授权藏在登录协议里,让用户要么全盘接受、要么完全放弃,这已经违反了最基本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原则。”

三、监管缺位,让“霸王条款”屡禁不止

让人困惑的是,既然陈莉娜代表在两会上已经明确指出问题,为何浙江移动还敢顶风作案?

“这暴露了监管的滞后性和执行的软弱性。”互联网法律专家李教授一针见血地指出。

1. 监管的滞后性:陈莉娜代表建议“强化反垄断执法,全面清理校园、小区、园区等场所通信排他性协议”,但实际上,运营商的“霸王条款”已经渗透到了线上服务的每一个环节。登录协议、弹窗广告、默认勾选……这些新型的“排他性协议”往往走在监管的前面。
2. 执行的软弱性:提案明确建议“规范格式合同”,但现实是,类似浙江移动这样的格式合同依然大行其道。用户投诉后,运营商往往以“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的”为由搪塞,监管部门对此类“软性侵权”常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3. 维权的困难性:陈莉娜代表建议“建设全流程大数据监测平台,畅通维权渠道”,但用户真正维权时才发现,举证难、投诉无门才是常态。一位曾尝试维权的用户说:“我投诉到10086,客服说‘协议就是这样规定的’;投诉到12315,说要等15个工作日;投诉到工信部,说需要先和企业协商……绕了一圈,最后还是没人管。”

四、用户如何反击?律师支招

面对浙江移动的“霸王条款”,用户难道只能忍气吞声?当然不是!记者采访了多位法律专家,为大家梳理了维权攻略:

第一招:强硬说不

登录时仔细阅读协议,如果发现不合理的“捆绑条款”,可以截图保存证据,然后通过客服渠道明确提出异议。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合理地加重对方责任的格式条款无效。

第二招:多渠道投诉

- 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
- 向当地通信管理局举报
- 在工信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网站(dxss.miit.gov.cn)申诉
- 通过“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中心”举报商业短信骚扰

第三招:集体行动

如果受影响的用户众多,可以考虑联合起来,通过集体投诉、集体诉讼等方式维权。根据陈莉娜代表的提案建议,监管部门应当建立通信企业信用评价与失信惩戒机制,用户的集体维权行动可以推动这一机制的落地。

五、写在最后

浙江移动网上营业厅的“登录即同意”事件,只是通信行业“霸王条款”的冰山一角。陈莉娜代表的提案,像一记重锤敲在了行业顽疾上,但要让这记重锤真正发挥作用,还需要监管部门的强力执行和用户的积极维权。

“用户的通信安宁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不能被企业的‘霸王条款’随意践踏。”陈莉娜代表的这句话,应该成为所有通信企业的警钟。

记者观察:两会代表的提案已经指出了问题,开出了药方。现在,是监管部门该“动真格”的时候了。只有当违法成本足够高,企业才会真正尊重用户的权益。否则,今天有“登录即同意”,明天就可能出现更多的“创新式侵权”。

本文为独家报道,转载请注明出处。

你有被运营商“霸王条款”困扰的经历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

举报本楼

本帖有 14 个回帖,您需要登录后才能浏览 登录 | 注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版规|手机版|C114 ( 沪ICP备12002291号-1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GMT+8, 2026-3-14 19:41 , Processed in 0.151581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Copyright © 1999-2025 C114 All Rights Reserved

Discuz Licensed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