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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8 08:28:5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施工服务中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1 人员管理
1.1 网络信息安全预控小组
成立信息安全预控处理工作小组,信息安全预控处理工作小组组长由公司主管副总担任,副组长由公司运营管理部、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运营管理部部相关专责、综合管理部管理人员、各部门、各单位安全员、信息员。
1.2 信息安全预控应急处理小组职责
监督执行省公司、公司有关部门下达的信息安全预控指令、重大预控决策和部署。
组织制定信息安全预控工作相关制度、标准、规范和预案,定期组织评估和复核,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及时了解和掌握信息安全突发事件与应急处理工作情况,向省公司、公司有关部门报告处理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并协调解决。
按公司相关规定参与、配合信息安全事件调查、总结应急处理经验和教训等后期处置工作;根据省公司、公司有关部门的要求提交各类报告。
9.6.7 保密制度及与施工人员签订的保密协议
9.6.7.1保密制度
1.2、保密措施
如顺利中标,鉴于日常工作中知悉甲方本项目内容,为保障甲方权益,我方制定如下保密措施:
一、保密信息范围
保密信息:指在双方就本项目进行协商、履行、评估及其他相关事宜的过程中,披露方基于本合同的约定,以任何形式、载于任何载体向接收方披露的,与项目相关但不限于项目的,不为公众所知且又能为披露方带来经济效益的所有信息、文件、资料、数据或技术等,包括但不限于:
(1)技术信息:网络系统与业务发展情况、网络拓扑、设备信息、系统账号、用户数据和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I)任何专有技术、任何的源代码、目标代码、软件、程序、算法、公式、过程、图表、照片、规范、文档、手册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信息;(II)任何技术秘密、发明、工艺、设计、图纸、工程、流程、方式、硬件配置信息、公式、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仪器设备、新产品、正在开发的过程或样品、技术方案、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技术指标、数据库、实验结果、使用手册以及任何其他知识产权、权利等;以及(III)上述(I)和(II)款约定的技术信息的存在状况、特性和功能、可能的销售、发行、发布和修改、修订日期、版本等信息。
(2)商业信息:与研究、开发、生产、产品、服务、客户、市场有关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和档案、协议、定价政策、价格、数量、成本、研究报告、预测和估计、报表、商业计划、项目方案、采购资料、合作渠道、商业秘密、商业模式、会议资料、文件、决定、函电、邮件、传真、管理制度及流程规范等任何形式或所有的商业信息、财务信息、技术资料、生产资料等。
(3)个人信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甲方客户或甲方工作人员)有关的各种信息。
(4)双方的任何合作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合作的内容、合作框架以及合同项目本身、本合同、双方拟签订的合作备忘录、合作意向书、协议等。
上述信息无论以何种形式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图表、胶片、光盘、文件、计算机媒介和网络),也无论是否以口头、文件、演示或其他形式提供,也无论是否记载或标注为“保密信息”,均属于保密信息范围。
二、保密要求及责任
(1)甲方向我方提供保密信息的行为不构成向我方授予任何与保密信息相关的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它的知识产权。我方承诺仅在本项目使用保密信息,绝不为与该项目无关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我方因工作需要接触甲方保存的包含个人信息在内的敏感数据,不得以任何形式另行存储、复制、转移。
(2)我方对保密信息的使用应当满足下列要求:我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相关管理办法(包括且不限于:项目管理、用户信息保密、账号口令管理等相关办法)。
(3)我方在履行本合同有效期及保护期间(保护期为合同到期后的10 年),我方在履行本合同有效期及保护期间以各种方式得到的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除了因甲方的业务和履行本合同的需要外,未经甲方承诺,我方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甲方的保密信息。个人信息的保护不受前述保护期期限的限制。
(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批准,我方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形式或任何方式把保密信息和/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披露或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我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避免该等保密信息被盗窃和/或泄露、未经授权的使用、因任何第三方的疏忽导致保密信息的泄露。我方的职员违背保密承诺,未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保密信息,或向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或依据保密信息向第三方做出任何建议等依据,都被视为我方违反本合同。
(5)甲方承诺我方有权向其职员透露或使其接触保密信息和/或其中的任何部分,范围是这些职员应是在合同履行有效期及保护期间须使用保密信息的人员,前提是我方向职员透露或使其接触保密信息前已经从该职员获得了至少与本合同保密义务一样严格的保密承诺。
(6)甲方保留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收回所提供的保密信息及其使用权的权利。我方明确对这些信息只有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知识产权及解释权。我方承认甲方在本承诺书规定的保密信息上的利益和/或一切有关的权利,我方将考虑甲方的利益对该信息并予以妥善保存。
(7)我方承认并承诺,甲方向我方披露保密信息不构成甲方向我方转让、授予任何特许权或其他任何权利,亦不构成向我方转让或授予我方使用第三方许可的商标、专利或技术秘密等有关权益。
(8)我方因履行合同需要所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保密信息的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在本合同终止后,我方负责消除、销毁该信息,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9)我方在合同有效期及保护期间,必须遵守本合同的规定以及甲方制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关的保密职责。在甲乙双方合同有效期及保护期内,我方不得为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提供本合同涉及的任何相关服务,我方如使用甲方外购的软件及核心技术,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该软件及核心技术的全部及部分内容。
(10)我方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及保护期间,不从事以下任何一种行为:
a.利用为甲方服务期间所掌握的保密信息,向第三方提供技术或管理咨询;
(11)我方如违反本协议而泄露或违规使用个人信息、甲方技术秘密或经营秘密,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追究我方法律责任。我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信息安全责任承诺保证书
为确保向客户提供绿色健康的信息服务,促进服务健康持续发展,我方向甲方郑重承诺如下:
1、承诺我方的业务内容严格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保护个人信息,绝不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包含保密内容等违法信息内容。
2、承诺保证我方合作业务遵守相关规定,承诺不通过以下形式利用合作业务为任何其他业务和服务代收费:
(1)利用合作业务收取非通过此网络使用和实现的业务的资费。
(2)利用合作业务进行恶意欠费及套取利益的方式开展业务自消费行为。
3、承诺我方在合作过程中遵守四川铁塔渠道推广相关管理规定:
(1)禁止利用广告联盟等第三方进行合作业务推广。
(2)禁止利用合作业务以外的其他WAP网站推广或引导用户订购WAP合作业务。
(3)规范终端、内存卡等内置方式开展的推广或引导用户订购合作业务。对所开展的终端内置业务进行报备,包括终端类型、方式、业务等。
4、承诺我方的规范在内容制作、审核、发送、存档流程中的职责分工,内容制作、审核、发送和记录等权限分别由专人负责,各人之间权限不得重叠内容制作者和内容审核者负责内容制作、修改和审核,对审核后的内容进行修改的,需由制作和审核人员共同修改确认。
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保证之处,我方自愿承担所有责任并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严肃处理。特此承诺!
四、数据安全保障措施
为确保做好数据安全工作,保护好客户信息和数据安全,根据《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相关措施:
1、数据安全制度要求
我方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方上级单位及甲方公司内部关于数据安全方面的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客户信息安全保护管理规定》、《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系列规范》、《账号口令管理办法》等。
2、可接触系统平台范围
    在本项目合作过程中,我方向甲方提供的客服业务支撑服务中数据不发生传输转移,我方在甲方数据存储平台系统(应用登陆查询、4A集中认证登陆等访问方式等)进行使用处理时,我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遵循“最小权限,最少必要”原则获取和使用甲方授权数据,根据业务所必须接触、使用最小权限和最少的数据类型、数据字段、数据量。
甲方承诺我方基于合作目的需要向其职员透露或使其接触合作数据的全部或部分,但须依据最小化原则对接触人员范围及接触数据的内容、范围进行权限管理,并对数据操作的人员、时间、地点、事项等信息进行如实记录。
未经甲方授权,我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任何方式将合作数据的部分或全部,披露或透露给第三方。
未经甲方承诺,我方不得利用合作数据进行任何其他使用处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不得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建议。
我方使用的数据仅在本次项目“合作”期间,甲方有权在在业务合作结束或甲方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收回所提供的数据、基于所提供的数据产生的衍生数据及其使用权,我方应配合甲方行使上述权利,按照甲方的要求将所控制的所有数据交回甲方删除或销毁。
我方在履行本合同有效期及保护期间,对从甲方获取的数据负有保密义务。除了因甲方的业务和履行本合同的需要外,未经甲方承诺,我方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甲方提供的数据。个人信息的保护不受前述保护期期限的限制。
3、安全保护责任
(1)我方对所获悉数据负有安全保护责任。我方有责任妥善保管从甲方获取的数据信息,不得复制、泄漏或遗失;我方应负责从甲方获取的用户数据的全生命周期安全管控,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平台安全、数据传输安全、数据存储安全、数据共享和使用安全、数据销毁安全等;我方应负责完成该业务的新业务新技术评估并负责落实配套安全管控措施。
(2)甲方有权在合作中对我方进行监督检查,我方应配合甲方行使上述权力,按照甲方的要求接受甲方对其所获取和使用数据合规情况进行检查和整改要求。
4、安全保护措施
我方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使用的甲方的数据安全,在项目合作中,我方采取的数据安全保护措施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针对平台数据的使用方式,采取数据访问控制、数据加密及数据防篡改、防泄漏措施保护数据安全。

2 资料管理
2.1 资料管理的阶段
根据我公司多年以来的项目实施经验,资料的管理相当重要,我公司对于资料管理的分类整理为:
施工资料应以各施工过程中形成的重要资料为主进行收集、整理。一般可以分为几个阶段:
①工程施工前的资料收集、整理;
②施工过程中各分部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
③施工竣工验收阶段的资料收集、整理。具体主要包括:
1、施工技术管理文件;
2、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复试报告;
3、施工试验;
4、隐蔽性工程实施记录;
5、施工记录;
6、测量复核及报验材料;
7、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及报验材料,包含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
9、功能性试验;
10、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11、竣工图等十一部分。
2.1.1 工程施工前收集、整理的资料
工程开工前,就应收集工程动工审批表、施工许可证、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纸、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等资料。其中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拟建工程施工全过程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和组织的综合性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应该在施工之前编制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后,应该上报请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审批,并报工程监理审批后方能生效。资料员应该认真收集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同时还要收集企业负责人的审批报告及监理报审表,这两个报告是确定施工组织设计有效性的关键文件。另外在这一阶段还要注意收集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出厂质量证明和试验报告。同时对于材料供应商的资质也要报监理审批,确定该供应商有这方面资质,以便保证材料合格。如有些项目很快使用到砂、石、水泥和混凝土等材料,那么就要尽快收集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和试验报告,因为如混凝土配合比之类的试验报告的试验结果出来比较迟,临时报告是7天,正式报告是28天,如果报告收集不及时就会耽误工期。采用商品混凝土的要向供应单位要配合比通知单,且要进行验证,确保混凝土等级达到要求,28天之后要求提供商品合格证。
2.1.2 施工过程中各分部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
各分部工程资料一般包括:
1、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技术交底;
3、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出厂质量证明和复试报告;
4、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记录;
5、施工记录;
6、测量复核及报验;
7、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记录等。在收集整理分部工程资料中应该注意几点。
1)  及时收集整理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是工程竣工图编制工作的重要依据,其内容的准确性和修改图号的明确性与否对竣工图绘制质量至关重要,因此强调两点要求:其一,应分专业办理;其二,应注明修改图纸的图号。若在后期施工中,出现对前期某一变更或其中某条款进行重新修改的情况,则必须在前期被修改条款上注明“作废”字样。收集时应注意设计变更通知单需有建设(监理)单位和设计专业负责人签认方可有效。
2)做好施工试验资料的收集、整理
在施工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做好钢筋、水泥、砂、石等原材料试验计划方案,做好同条件养护试块留置方案及钢筋首焊试验。在原材料送检中批量必须符合要求,混凝土批量及留置组数应符合规范和标准要求。当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施工单位必须进行复试,并提供试验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有商检证明和中文版的质量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以及中文版的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
3)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施工记录是对现场施工情况的真实反应,要如实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即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并通过表格的方式将工程隐检项目的隐检内容、质量情况、检查意见、复查意见等记录下来,作为以后各项建筑工程的合理使用、维护、改造、扩建等所需的重要技术资料。凡未经隐蔽工程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隐检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认真做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是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基础上进行的。除了对该分部工程中所含各分项工程进行评定外,还要检查该分部工程中所涉及到的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对分部工程进行观感质量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单位由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五方共同组成,并有质检部门进行监督。
5)做好技术交底和施工日志的记录
技术交底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对保证工程质量至关重要,因此,不但要把设计意图和建设单位的合理要求在工程建设中具体体现,还要贯彻上级技术指导的意图和要求。技术交底必须满足设计和施工规范、标准、规程、工艺标准和质量验评标准的规定,所有技术交底资料都要列入工程技术档案。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经过检查和审核,有签发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
施工日志是项目施工的真实写照,是验收施工质量的原始记录,也是竣工总结和工程施工质量原因分析的依据。填写施工日志要注意:
①因工程施工时间周期长,要逐日记载,不得后补,若工程施工期间有间断,应在日志中加以说明,可在停工最后一天或复工第一天进行描述;
②施工记录不应是流水账,要有时间、天气情况、施工部位、机械作业及人员情况;
③施工日志只记录与工程有关的内容,与生产无关的内容不要记录,施工日志应完整,除生产情况记录和技术质量安全工作记录完整外,若施工中出现问题,也要反映在记录中。
2.1.3 施工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
一项工程完成后,在收集整理好各个分部工程资料后,就要进入竣工资料整理。
(1)施工单位出具《工程竣工报告》,向监理机构和建设单位报告工程已完成,要求进入竣工验收程序,并提供全套施工技术资料交监理机构核查。监理机构核查技术资料和工程实体,认为技术资料基本齐全、整理有序,工程实体已按设计、按合同要求完成后,交由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报告》上签章,签章后,工程进入竣工验收阶段
(2)收集监理、设计、勘察三方分别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资料。
(3)收集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汇总表,工程质量主要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观感检查记录,实测实量记录等。
(4)编制竣工图。其方法是在原图上编制和重新绘制竣工图。凡是利用原图编制竣工图的,图面必须达到八成新以上,无油污、无磨损、图字清晰,并在显示标题栏的页面空白处加盖竣工图章后方可作为竣工图,竣工图编制人、技术负责人应逐张签字。然后由现场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方可归档。
2.2 施工资料归档与移交
(1)工程资料的归档文件必须是准确系统,并能够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全过程的文件材料,归档文件必须经过分类整理,并应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
(2)工程资料的移交:工程档案一般不少于两套,一套由建设单位保管,一套移交城建档案馆。且城建档案馆的资料必须是原件,以便今后查阅。工程项目需要向本单位归档的文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 GB 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附录A 的要求单独立卷归档。
总之,工程施工资料除必须做到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外,还要符合竣工图纸、资料的整理、编制要求:
①资料要签字齐全,字迹清晰,纸质优良,保持整洁;
②分类分项明确,封面、目录、清单资料齐全,排列有序。
尽管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规定对建设工程竣工资料编制内容和竣工图纸资料编制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但由于种种原因,在工程竣工资料的质量及管理中仍存在以下问题:
1、施工技术管理文件原件不齐全。个别设计、监理、建设单位下发的施工管理重要文件是复印件或者是缺少签字盖章等,难以满足工程资料档案管理的质量标准要求。
2、施工资料表格格式不统一、不规范。在开工前没有统一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而且对于资料的编制填写都没有注明,不便于检查、装订、组卷。
3、施工原始资料书写不规范。原始资料的文字字迹潦草,使用不规范的汉子,甚至还有错别字,修改后不加盖单位章或没有修改人的签字,给后期竣工资料编制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
4、竣工资料移交不及时。不能按规定及时移交工程竣工资料,造成统一管理的时间延误,甚至导致竣工资料丢失。
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档案意识薄弱。由于对档案法、档案知识和有关竣工资料编制的质量标准规范宣传力度不够,造成工程管理人员、监理人员、施工单位领导人的档案意识薄弱,存在重建设、轻档案的现象。
2、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虽然各参建单位建立了一些资料管理方面的制度,但一般都不健全,难以保证资料整编工作的有效开展。如在文件、技术通知的管理方面没有统一的规定,编号不系统甚至混乱,规格不统一,给整编工作造成困难;对资料的保管与移交没有制定专门制度,人员变动时资料交接手续不严密,造成资料的遗失,给归档工作造成很大的损失。
3、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对竣工资料的整编责任、内容、深度等要求不明确、不具体;二是施工单位缺乏完善的管理网络,相关人员档案管理知识匮乏,业务素质低;三是缺乏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
4、人员素质不高。一是施工单位技术力量薄弱,管理水平差,造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竣工原始文件不规范或质量不高;二是监理单位人员有专业技术但施工管理水平较差,档案管理知识不足,导致对现场签证资料把关不严;三是现场缺乏既懂档案又懂技术的人员,从事档案管理的人员只懂档案不懂技术,而工程技术人员又只懂技术而不懂档案,两者不能很好的结合起来,从而影响了工程资料质量。
5、过程控制不到位。资料编制与施工进度不相符,反映了资料员在资料编制过程中“闭门造车”现象。有的资料员在资料编制过程中,一方面由于对工程进度不了解,资料的内容不能与实际的施工进度情况相符;另一方面,不熟悉施工工艺操作过程,在资料表格编制的过程中,出现该有的项目内容没有填,不该有的项目内容却填了。
2.3 提高工程资料质量的措施与对策
1、加大宣传,提高意识。在工程建设初期,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应高度重视和加强档案法规、工程档案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工程管理、监理、施工单位人员学习档案基础知识和施工过程中原始签证资料操作方法及对竣工资料整编、工程项目验收的基本要求,使他们在工程开工之初就了解档案业务,具备较强的档案意识,为提高竣工档案资料质量打下基础。
2、加强培训,提高能力。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应注重资料管理和整编方面的培训。一是对工程技术和行政管理人员进行档案知识培训,使他们掌握档案方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日常工作中按高标准整理好基础资料;二是对专业档案管理人员适当进行工程专业知识培训,培养一批既懂档案又懂技术的工程档案管理骨干,促进归档工作的规范开展。
3、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工程建设初期就要建立和完善以档案管理责任制为核心的工程资料管理办法,明确施工单位在工程档案形成过程中应承担的职责,制定统一的资料编制要求和细则,规范工程资料的管理。
4、过程参与,同步管理。从工程建设筹划开始,档案人员就应要求工程部门的专职档案人员从依据性文件开始就参与其中,按照文件的顺序、图纸的编号进行登记,建立借阅制度。对在编制资料中发现的“原件不齐全”、“资料不齐全”、“不规范”、“不统一”等问题,要及时研究给予解决。要严格执行工程资料编制工作“三同步”管理制度,即工程立项开工与竣工资料收集同步,工程施工过程与竣工资料形成同步,工程完工验收与合同竣工资料验收同步。档案工作人员要始终参与整个工程的建设和竣工工作验收全过程,对不符合标准的文件要拒收,从源头保证编制资料的质量。
建设工程资料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各个专业技术部门的一项复合型工作。要保证工程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齐全,真实的记录和反映施工及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就必须不断加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基础管理水平,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工程项目竣工编制工作“三同步”制度,强化过程控制,严格竣工验收审查把关,同时要充分发挥各级档案人员的监督指导作用。
3 信息管理
3.1 信息管理体系
(一)本项目信息体系的主要内容
1、项目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交付使用、维修等项目实施期或某个阶段中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内容。
2、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财政资金、市场、风险、客户、采购、合同、质量、安全、费用、进度、劳务、物资、机械信息等。
3、信息管理数据库系统、通讯系统、应用软件系统;形成若干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有机结合起来、有一定系统结构和功能且能表达一种管理行为的整体。
(二)建立项目信息管理体系的步骤
1、项目建设信息系统;
2、建立项目信息管理模式和制度;
3、选择适用的辅助管理项目信息的软件系统。
3.2 信息管理的措施方法
(一)硬件配置完善
1、现场将配备电脑、适当的通讯工具,以便信息传递。通讯工具包括手机、座机、对讲机;
2、现场将配置信息记录设备,如照像机、摄像机等,对重要施工现场的情况进行拍照记录,以便查询。
(二)项目信息分类
本项目的项目信息按信息来源可分为项目公共信息和项目个体信息。公共信息包括各种国家法规和政府部门规章、市场价格信息、自然条件信息、供应商信息、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信息等。项目个体信息则包括工程概况、施工记录、施工技术资料、工程协调、过程进度计划及资源计划、成本、商务、质量检查、安全文明施工及行政管理、竣工验收等信息。上述所有信息都将纳入本项目的信息管理系统范围,实施规范管理。
(三)项目信息管理的组织及制度保证
本工程项目将设立专职的项目信息主管,隶属工程统筹工程师,专门负责制定本项目的信息管理办法和建立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实施信息管理工作。并在项目其他专业工程师下属人员中指定兼职的项目基层信息员,负责收集各管理职能范围内的信息。兼职信息员受直属专业工程师及项目信息主管的双重领导,形成上通下达的项目信息资源管理组织体系。
项目制订项目信息管理办法,将对项目信息主管的职责、信息分类方法、信息收集和处理、信息传递要求、传递渠道、传递形式、传递内容、传递审核及信息储存要求等作出详细规定。
(四)项目信息管理流程
1、外部流程
除本项目建设方外,本项目的其他参与方都从属于项目外部信息管理范围。其他参与方包括招标人、使用方,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项目设计、勘察、监理,设备制造与供应商,材料供应商等,都是项目管理的信息源。他们既是项目信息的供应方,同时也是项目信息的需求方。只是由于其在本项目生命周期中所处的阶段与工作不同。则在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结构和功能会有所不同。我司作为项目的项目施工方,将对项目外部信息供需关系和处理流程进行前期规划和统一设计,并向所有项目参与方明确传达,满足项目管理全过程中的信息管理工作内外兼容性和标准化的要求。例如,我司将向所有设计、勘察、项目监理方及供应商明确指明本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拟采用的电子管理软件、财务软件、网络平台、数据库平台、安全控制平台等系统特性、具体版本和数据接口标准等信息,要求各单位按统一规范的信息处理流程参与本项目的信息管理工作。
2、内部流程
本项目的内部信息主要包括进度信息、造价信息、质量信息、安全信息、合同信息、财务信息、物料信息、图(纸)、文档信息、办公与决策信息等。同样,我司将根据项目的不同生命周期阶段,依靠分别对应的项目内部的专业职能岗位设置,对各类信息的管理目标也会有所侧重和区别。例如,在项目设计管理阶段,项目信息管理的核心功能是图、档处理;在项目建设实施管理阶段,项目进度、质量和造价三大控制信息的一体化集成处理是项目信息管理的主要目标:在项目监控实施管理阶段,质量信息的实时采集与监控又是项目信息管理的核心目标等等。
项目建设方内部的信息管理流程是:各项目信息员在专业管理过程中收集各类信息→项目信息主管汇总、分析和整理→项目管理工程师定期编制(紧急信息可不定期发布)、项目经理审核→发往各相关单位和人员。
(五)信息动态管理措施
本项目建设方将严格按照ISO9001质量体系的相关要求,制订规范详尽的项目信息管理制度,并采取独具特色、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建立完整的项目信息流转体系,实施本项目建设信息的动态管理。
1、项目信息主管职责
归属项目建设方的项目管理工程师领导,主要负责起草项目部信息管理方面的一般公文,收集、督促汇报项目管理的各类信息,指导各专业的项目信息员收集项目管理的各类信息,定期汇编项目建设管理信息动态:负责向外提供项目有关可控信息的查询服务。
2、信息收集方式
项目信息主管与各专业的项目信息员构成一个上通下达的项目信息资源管理组织体系,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各类信息的收集更有效率及具有日常性。
此外,项目信息主管还负责通过口头打听、电话询问、公函咨询及各种媒介查询等形式,主动收集与本项目有关的各种信息。
3、信息传递形式、要求和渠道
本项目的信息可以数据、表格、图纸、文字、音像甚至口头的形式传递。但对于重要信息,则不能采用口头传递形式。信息传递要求及时、准确、完整。
4、信息的归纳、整理和分析
项目信息主管汇总所收集的各种项目信息后,要根据项目专业分类和信息使用者的具体要求对信息进行整理和分析,汇集后提交项目管理工程师和项目经理审核,形成项目建设方的有效信息。
(1)信息处理的要求:准确、适用、经济。
(2)信息处理过程包括:收集、加工、传输、存储、检索和输出。
(3)信息分类:
第一类:对资料数据的简单整理和滤波;
第二类:对信息的分析,概况综合能产生辅助决策的信息;
第三类:通过应用数学模型统计推断可以产生决策的信息。
5、定期信息动态的编制
项目建设方每周编制《项目建设管理信息动态周报》,以统一的、编号的书面标准形式报送招标人、使用方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国家、省、市的最新法律、法规和规章,当周的主要工作,下周的工作计划、本项目的最新进度,本项目质量和安全实施情况,本项目的投资控制、对比分析和资金收支管理情况,有关本项目各参与单位的重大事件,媒体有关本项目的最新报道等。
6、工程例会制度
项目建设方每周定期主持召开本项目的工程例会制度,参加人员包括招标人、使用方、各勘察、设计、监理及项目监理方和政府有关部门的代表,其目的之一就在于交流信息,互通情况,汇报项目进度等,实现项目信息共享。
7、信息管理工作平台
我司已建有完善的企业内部网络(Intranet),并通过国际互联网(Internet)实现了公司范围内企业管理的信息化、电子化、网络化。
我司将把公司管理网络平台运用到本项目的项目信息管理工作中,利用网络在项目建设方内建立一个信息管理工作平台,提高项目信息的收集、传递、分析效率:可以通过外部接口实现项目内外部信息的快速互通。
4 施工管理
(1)项目经理应于开工后三个工作日内填报开工报告,并发送(或传真)至业主(监理工程师)。重点工程项目,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将开工报告发送至业主。
(2)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搞好场容、场貌工作,做到文明施工、规范施工。要遵守业主的有关规章制度,施工现场应做到布局合理、工具器材摆放有序、路沟畅通、环境卫生整洁。应做到日清日洁。
(3)施工中应严格执行公司“安全施工管理办法”中的各项规定,施工现场应设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在道路上进行施工时应穿戴有醒目色彩的安全标志服、标志帽。机房内应严禁吸烟和注意安全使用电器。
(4)项目经理应记录施工日志或者责成施工队长填写施工日志。
(5)项目经理及各施工队长要主动与业主取得联系,及时商定工程设计变更和做好隐蔽工程检查及签证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填报相关报告和表格,做好工程交接及结算工作。
(6)施工期间应注意做好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为编制竣工技术文件打下基础。竣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必须符合部颁各专业“竣工技术文件编制办法”的要求及规格,做到整齐、完整、准确、及时。
(7)工程完工后应对工余料(拆旧料)进行清点、整理并向业主办理移交。移交时应由双方共同进行清点,双方代表要在交接单上签字,并加盖业主方公章。
包工不包料的工程,可按原领取材料数量减去实际用量及合理损耗后来确定工余料的数量。包工包料工程的工余料(拆旧料)应由专人清点整理,入库前应填写“工余料清单”并备案。
(8)项目经理应在工程完工后一月内与业主积极沟通,完成工程验收工作。同时应参与并积极配合业主做好完工验收工作。验收时如发现由施工方造成的质量问题,应责成相关施工人员进行修复。修复好的项目,需由双方代表共同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签字认可。同时及时修改竣工资料及图纸中与现场不相符、错误之处,在初验通过30个工作日内将准确无误的竣工图纸送交甲方业主工程主管,及时将有关决算、结算单据送交甲方工程主管,并协调审计等事务,在拿到审计定案后及时开具发票,并及时催回结算款项。
(9)竣工技术文件内的“工程验收证书”应由业主填写工程质量评语,并且应有验收组织的代表签字和加盖业主红色印章方可有效。项目经理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或者业主要求编制相应数量的工程验收证书并组织各相关单位签署及加盖各相关单位、部门公章工程初步验收后要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初验提出的问题,做好终验前的准备工作。
(10)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做好工程移交工作,确保工程工完料清、工程完帐清,既交工程又交资料,使工程项目做到善始善终。并在相关交接记录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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