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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2-15 16:24:1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近日,英国高等法院的一纸判决在全球知识产权界和科技产业中投下了一颗重磅炸弹。在TP-Link公司诉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的标准必要专利(SEP)纠纷案中,法院做出了史无前例的裁决:批准专利权人华为提出的临时许可申请,判令专利使用方TP-Link先行向华为支付12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2亿元)的不可退还预付款,并附加高额复利。这一裁决彻底颠覆了传统SEP诉讼的剧本。在以往的法律戏剧中,总是急于保住市场、避免产品被禁售的专利实施方,扮演着寻求法院庇护、申请临时许可的角色。而这一次,主角与配角的位置发生了惊天逆转,专利权人华为从被动的“防守者”一跃成为主动出击的“控场者”,上演了一场精彩的“反向绝杀”。

这起案件不仅是华为法务策略的一次经典胜利,更是一个标志性的司法里程碑。它深刻地反映了全球SEP许可生态系统中权力天平的微妙变化,并为“尊重知识产权、为核心技术付费”这一商业道义,注入了前所未有的刚性法律约束。


01

从“择地应诉”到“釜底抽薪”


要理解华为此次胜利的颠覆性,必须先还原这场诉讼的完整经过。2025年,作为Wi-Fi 6标准的重要专利持有者,华为与全球最大的无线路由器制造商之一TP-Link,在围绕Wi-Fi 6及前代Wi-Fi技术的专利许可谈判中陷入僵局,随后,一场覆盖全球多个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战全面爆发。


这场博弈的序幕由TP-Link拉开。2025年7月,TP-Link的关联公司首先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华为的两件核心Wi-Fi 6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试图从根本上瓦解华为的权利基础。然而,这一尝试并未成功,两项专利均被宣告维持有效,华为的专利权在中国得到了确认。紧接着,2025年8月,华为在欧洲新成立的统一专利法院(UPC)慕尼黑分庭对TP-Link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将战火烧到了欧洲大陆。


面对华为在欧洲的攻势,TP-Link选择了一个出人意料的战场。2025年9月5日,TP-Link主动在英国高等法院起诉华为,案件编号为HP-2025-000045。值得注意的是,TP-Link此举并非直接回应侵权指控,而是请求英国法院为其裁定一个“公平、合理且无歧视”(FRAND)的全球专利许可费率。TP-Link的意图十分清晰:利用英国法院在全球FRAND费率裁决方面日益增长的影响力及其被认为相对“实施方友好”的司法实践,将一场被动的侵权对抗,转化为一场主动的费率定价程序,从而将诉讼的主导权掌握在自己手中。为了这场关键战役,TP-Link聘请了国际知名的威尔默·黑尔律师事务所(WilmerHale),而华为则由在知识产权领域声名显赫的鸿鹄律师事务所(Bird & Bird)代理,双方的“法律梦之队”对决,预示了这场诉讼的高度复杂性。


然而,华为的应对完全跳出了常规的攻防框架。华为并没有陷入与TP-Link关于司法管辖权或FRAND费率细节的早期缠斗,而是选择接受英国法院的管辖,并顺势打出了一张王牌:主动向法院申请临时许可(Interim Relief)。华为请求法院在最终的FRAND判决作出之前,首先裁定TP-Link必须支付一笔基于其自身历史销售数据和谈判报价的预付款。这笔款项不仅要求可追溯、附带利息,最关键的是——不可退还。


这一策略堪称“釜底抽薪”。它直接瞄准了专利侵权诉讼中“拖延”策略的核心痛点。在传统的SEP诉讼中,实施方往往可以通过漫长的法律程序,在数年内持续免费使用专利技术,而专利权人则需承担高昂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即便最终胜诉,其经济损失也难以完全弥补。华为的这一申请,实质上是要求法院提前确认一个最低限度的许可价值,并让这笔价值即刻“落袋为安”。

通过这一系列精妙的法律操作,华为成功地将一场由实施方发起、意在压低价格的“费率确认之战”,转变成了一场由专利权人主导、旨在即时兑现专利价值的“权利确认之战”。这不仅是一次战术上的胜利,更是一次战略上的“神反转”。


02

华为由“盾”转“矛”


华为的“反向绝杀”并非凭空产生的神来之笔,而是建立在英国法院近年来在SEP司法实践中一系列创新性发展的基础之上。要理解这一判决的深层逻辑,就必须审视英国法院在全球FRAND诉讼中日益核心的地位,以及其一手锻造出的“临时许可”这一新型司法工具。


标准必要专利(SEP)与生俱来地内含一种紧张关系。一方面,为了促进技术标准的普及,专利权人必须承诺以“公平、合理、无歧视”(FRAND)的原则对外许可。另一方面,一旦其技术被纳入标准,专利权人便可能拥有巨大的市场力量,从而产生“专利劫持”(Patent Hold-up)的风险,即索要超高许可费。反之,实施方也可能利用专利权人FRAND承诺的模糊性以及诉讼的复杂性,进行“反向劫持”(Reverse Hold-up),即长期、大规模地使用专利技术却拒绝或拖延支付合理的许可费用。多年来,全球各地的法院都在努力平衡这两者之间的关系。


在此背景下,英国法院,特别是其上诉法院,通过一系列里程碑式的判决,逐步确立了其在全球FRAND争议解决中的领导地位。其中,最具开创性的发展便是“临时许可”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这一制度的核心目的在于填补从谈判破裂到最终司法判决之间漫长“过渡期”的法律空白,旨在“维持现状”(hold the ring),既防止专利权人滥用禁令进行“劫持”,也确保实施者为持续使用技术而支付合理的对价,从而遏制“反向劫持”。


这一制度的演进轨迹在近两年的几起重大案件中清晰可见。在松下诉小米案(2023-2024年)中,尽管一审法院驳回了小米的临时许可申请,但英国上诉法院(由著名的Arnold法官主审)最终推翻了一审判决,批准了小米的申请。上诉法院明确指出,松下一边同意在英国进行全球FRAND费率裁决,一边又在德国等其他法域寻求禁令以胁迫小米接受可能更高的许可条件,这种行为违反了其以善意方式履行FRAND承诺的义务。法院认为,FRAND不仅是一个结果,更是一个过程,专利权人不能利用禁令作为筹码来破坏双方已经同意的FRANT裁决程序。这一判决首次清晰地将寻求临时许可作为善意被许可方对抗专利权人“胁迫”策略的合法权利。


同样,在联想诉爱立信案(2025年)中,英国上诉法院再次确认了临时许可的适用性,支持了联想的申请,并认定爱立信在全球范围内寻求禁令的行为违反了其FRAND义务。这些判例共同塑造了一个法律原则:当双方已经同意由英国法院来确定全球FRAND费率时,专利权人就不应再通过在其他地方寻求禁令来施加不当压力。如果实施方愿意根据法院最终裁定的费率支付许可费,那么它就有权获得一项临时许可,以确保其业务在诉讼期间能够正常进行。


然而,这些早期的临时许可案例,申请方都是专利实施方。它们是实施方为了对抗专利权人的禁令威胁而采取的防御性措施。而华为与TP-Link案的根本性突破在于,华为作为专利权人,首次成功地将这一工具从“盾”变成了“矛”。


华为的逻辑是:既然法院已经确立了实施方有权通过临时许可来避免业务中断,那么作为对价,实施方也必须为这段时间内的技术使用支付费用。更进一步,如果实施方(TP-Link)自己在谈判中已经提出了一个它认为是合理的价格(1200万美元),那么在最终费率确定之前,将这个价格作为不可退还的预付款支付给专利权人,是完全符合FRAND善意协商精神的。这不仅是对专利权人过去损失的补偿,也是对实施方拖延行为的一种有效遏制。


Meade法官的判决,正是对这一逻辑的司法确认。它传递了一个清晰的信号:FRAND的善意协商义务是双向的。实施方不能一边享受着进入市场的权利,一边无偿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当实施方主动选择在英国法院寻求FRAND费率裁决时,它就必须接受该司法管辖区内所有相关的法律规则,包括为过去和正在进行的使用行为支付合理的临时费用。


有趣的是,与华为案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几乎在同期审理的中兴诉三星案(2024-2025年)。在该案中,三星在英国起诉中兴,同样申请了临时许可。一审法院支持了三星,认为中兴在中国等多地发起诉讼的行为构成了“恶意”。然而,英国上诉法院却推翻了一审判决,驳回了三星的临时许可申请。上诉法院认为,中兴与三星的争议核心在于“管辖权之争”——即究竟应该由哪个国家的法院来裁定全球FRANT费率。法院认为,当事人希望在自己的母国法院提起诉讼,原则上没有不当之处,中兴的行为虽不值得鼓励,但尚不构成足以触发临时许可的“恶意”。


将华为案与中兴案并置分析,可以更深刻地理解英国法院在临时许可问题上的裁量逻辑。法院并非简单地支持或反对某一方,而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仔细审查双方的行为是否真正符合FRAND框架下的“善意”要求。在华为案中,TP-Link的行为被解读为试图利用英国法院来压低价格,而华为的申请则被视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打破僵局的合理举措。而在中兴案中,法院则将双方的行为更多地看作是平行的司法管辖权竞争。这种精细化的司法裁量,正是英国法院能够成为全球SEP争议解决中心的关键所在。


03

从“商业道义”到“刚性义务”


华为诉TP-Link案的判决,其影响远远超出了当事双方。它如同一块投入平静湖面的巨石,在全球SEP许可的生态系统中激起了层层涟漪,对所有参与全球技术竞争的科技企业,尤其是中国的科技企业,都带来了深刻的启示。


最直接的影响,是全球SEP定价权的再平衡。长期以来,在专利权人与实施方的博弈中,实施方往往占据着更有利的位置。它们可以利用庞大的市场、复杂的供应链以及漫长的诉讼周期,将许可谈判拖入消耗战,从而迫使专利权人接受较低的许可费率。华为案的判决,为专利权人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反制工具。它表明,专利权人可以更加主动地利用司法程序,将实施方置于“要么接受合理临时许可,要么面临侵权风险”的境地,从而有效地打破谈判僵局,加速专利价值的实现。这无疑会提升SEP持有者,特别是那些拥有高质量、基础性专利组合的公司的议价能力。


其次,该判决将“为核心技术付费”从一种模糊的商业道义,转变为一项明确且可强制执行的刚性法律义务。Meade法官在判决中明确拒绝了TP-Link将资金存入托管账户的请求,并强调资金“落袋为安”对专利权人的实质价值,这具有极强的象征意义。它宣告了一个时代的结束——在那个时代,实施方可以一边在法庭上挑战专利的有效性和许可费率,一边心安理得地免费使用这些技术长达数年之久。未来,任何希望进入或留在市场的技术使用者,都必须做好为其使用的核心技术支付合理费用的准备,而且这种支付义务可能会在诉讼的早期阶段就被激活。


对于中国的科技企业而言,这一案例的启示是双重的。对于像华为这样拥有强大研发实力和深厚专利积累的“权利人”企业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鼓舞。它证明了通过深刻理解和创造性地运用国际法律规则,完全可以在全球舞台上有效地维护自身的知识产权和商业利益。华为的胜利,不是靠市场的规模,也不是靠非市场的力量,而是纯粹基于对法律规则的精湛运用,这为所有致力于全球化的中国高科技企业树立了典范。


而对于更多处于“实施方”位置的中国企业,尤其是那些产品大量出口海外的制造商来说,这个案例则是一个严峻的警示。TP-Link在全球路由器市场的领先地位并未能使其免于专利诉讼的压力,反而使其成为更显著的目标。近年来,TP-Link在美国频繁遭遇专利诉讼并被判支付高额赔偿或和解金,已经反映了其在全球市场面临的专利合规压力。此次在英国的失利,进一步凸显了在全球化经营中,忽视或轻视知识产权合规所带来的巨大商业风险。未来,中国企业在“出海”的过程中,必须将知识产权战略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建立完善的专利预警、分析和应对机制,并准备好为获取核心技术的授权支付合理的成本。


04

结  语


华为在英国法院的这场“神反转”,注定将作为经典案例载入全球SEP诉讼史册。它不仅仅是一场价值1.2亿人民币的商业诉讼的胜利,更是一场围绕全球技术治理规则话语权的深刻博弈。它清晰地揭示了一个正在到来的未来:在全球产业分工中,谁掌握了标准、谁掌握了专利、谁掌握了对规则的深刻理解和灵活运用,谁就能占据真正的主动权。


从TP-Link在中国挑战华为专利无效被驳回,到华为在欧洲主动出击,再到TP-Link试图在英国“围魏救赵”反被华为“釜底抽薪”,整个过程如同一部情节跌宕起伏的商业大片。它告诉所有身处全球化浪潮中的企业,商业竞争早已超越了产品和市场的维度,延伸到了标准、专利和法律规则的更高层面。在这个全新的战场上,天平不会自动倾向于任何一方,胜利只属于那些既有技术硬实力,又有规则软实力的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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