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人家园

 找回密码
 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短信验证,便捷登录

搜索

军衔等级:

  三级军士长

注册:2017-4-18165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8-4-25 08:15: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事项:

      1、发改委4月24日发文,就5G主要频段占用费做出资费减免规定。
      2、降低3000兆赫以上频段频率占用费标准。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的频段,3000-4000兆赫频段由800万元/兆赫/年降为500万元/兆赫/年,4000-6000兆赫频段由800万元/兆赫/年降为300万元/兆赫/年,6000兆赫以上频段由800万元/兆赫/年降为50万元/兆赫/年。
       3、为鼓励新技术新业务的发展,对5G公众移动通信系统频率占用费标准实行“头三年减免,后三年逐步到位”的优惠政策。自5G公众通信系统频率使用许可证发放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三年(按财务年度计算,下同)免收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第四年至第六年分别按照国家规定收费标准的25%、50%、75%收取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第七年及以后按照国家规定收费标准的100%收取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4、对使用范围受限(如仅限于室内使用)的公众移动通信系统频段,按照国家规定收费标准的30%收取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评论:
       频谱收费情况:目前我国的2/3/4G主要承载在3GHZ以下,其收费标准为960MHz以下1700万/年,960MHz-2300MHz 1500万/年,2300MHz-2690MHz 1200万/年。运营商的频谱及收费情况如下表所示:

    640?wx_fmt=png

        目前三大运营商一年的频谱使用费总计达77.45亿,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分别支出33.91亿、20.2亿、23.34亿,各占2017年净利润的2.97%、11.22%、138.6%。

    运营商在2/3/4G频谱的支出情况。


640?wx_fmt=png

      频谱的资源配置情况其实可以很大程度上看出运营商对不同网络制式的重视程度。我们可以看到,三家运营商聚焦的重点都在LTE上,其中移动的TD-SCDMA、联通的GSM、电信的C网都在逐步被边缘化,4G总共的频谱使用费为21.1+18.5+13.8=53.4亿,LTE总资源为390MHz。

     合理降低3GHz以上频谱收费,利好5G发展。具体收取费用如下表所示:


640?wx_fmt=png

       “头三年减免,后三年逐步到位”给运营商减负,助力5G发展:根据上表测算,运营商头三年每年可以节省40亿元,第四至第六年分别节省35.625亿、31.25亿、26.875亿。以上频段的计算里没有考虑毫米波,主要是毫米波只会用于局部热点,且应用比较偏晚期,其影响很有限。我们看到,5G的总共500MHz频谱在第七年时也不过需要17.5亿,价格远低于4G的390MHz 53.4亿元。5G单MHz成本仅为4G的1/4。

       3G之后再次为运营商减负: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是发改委第一次在频率占用费上给运营商减负,2011年,发改委做出批示,3G频谱资费从2011年起分四年逐步到位,即2011年按25%,2012年按50%,2013年按75%,2014年及以后按100%收取。3G当年大力推广国产自有标准TD-SCDMA,其配套的资费政策是“三年缓收”,5G支持力度空前,达到了“三免三环收”,表明了国家对于5G引领的态度。



作者:中信证券通信组 A股通信

举报本楼

军衔等级:

  下士

注册:2017-4-92
2#
发表于 2018-4-25 08:28:05 |只看该作者
电信联通TDD频谱岂不是白占了,基站太少了。

举报本楼

头像被屏蔽

禁止发言

注册:2018-3-212
3#
发表于 2018-4-25 08:32:1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举报本楼

军衔等级:

  上尉

注册:2014-9-616
4#
发表于 2018-4-25 08:36:2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这个帖主是干将,其他热帖是骂将。

举报本楼

军衔等级:

  中士

注册:2018-1-12
5#
发表于 2018-4-25 18:29:0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不理解,中国频谱又不是拍卖获得的,总之就是那三家,什么频率、什么制式、给谁都是工信部指派的,这个降不降价有什么关系吗?

举报本楼

军衔等级:

  大元帅

注册:2016-5-52981
6#
发表于 2018-4-25 18:36:3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不合理,既然是独占频谱,应不考虑基站数,直接按总数收费。

举报本楼

头像被屏蔽

军衔等级:

  下士

注册:2015-11-202
7#
发表于 2018-4-26 12:44:1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举报本楼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Archiver|手机版|C114 ( 沪ICP备12002291号-1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GMT+8, 2024-4-19 18:25 , Processed in 0.107881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Copyright © 1999-2023 C114 All Rights Reserved

Discuz Licensed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