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G测量定义与4G测量定义一致,如下。
以下是用于描述本子条款中包含的测量的模板。 C.x.y.Measurement Name (条款标题) This isa descriptive name of the measurement type that is specified as clause C.x.y ofthe present document. 测量名称应使用小写字符书写,缩写除外(例如RNC)。 一个测量名称可以应用于一个或多个测量。如果测量名称应用于多个测量,则模板的所有字段都要考虑到这一点。 a) Description 本子条款包含对测量操作的说明。 b) Collection Method 本项包含获取此测量数据的形式: - CC(累计计数器); - GAUGE(动态变量),当测量数据在测量期间可能上升或下降时使用; - DER(离散事件注册),当捕获与特定事件相关的数据时,每隔n个事件注册一次,其中n可以大于或等于1; - SI(状态检查,Status Inspection); - TF(透明转发,TransparentForwarding); - OM (对象映射)。 c) Condition 本子条款包含导致测量结果数据更新的条件;
这将通过标识用于启动和停止测量过程或更新当前测量结果值的协议相关触发事件来定义。如果无法给出精确的条件,则需说明导致更新的条件环境。 如果测量不适用于FDD或TDD,则测量描述中应包含说明。 如果测量与“外部”技术相关,本子条款应简要参考其他标准机构。 d) Measurement Result (measured value(s), Units) 本子条款包含对预期结果值(例如,单个整数值)的描述。如果测量与“外部”技术相关,本子条款也应简要参考其他标准机构。 该定义适用于每个测量结果。 e) Measurement Type 本子条款包含标题中指定的测量名称的简短形式,用于在测量结果中标识测量类型。 测量名称的简短形式长度不得超过128个字符,并应限制在最多32个字符。允许有超过32个字符的例外情况,但应尽可能减少,并仅在必要时使用。 测量名称的简短形式是带点的条目序列。标识测量的元素序列,按从一般到具体的顺序组织。 - 第一项标识测量家族(family)(例如HHO、RAB、SMS)。请注意,该族也可用于测量管理目的。 - 第二项标识测量本身的名称,应遵循以下规则: - 测量名称的第二项可以划分为 <Operation>, <Reason/Result> 和<Direction>(并按此顺序) - 操作的示例可以是Establishment、Release和Modification - Reason/Result的示例可以是Attempt、Failure、Success、Throughput和Volume - Direction的示例可以是Incoming、Outgoing、Uplink和Downlink - 根据测量类型,可能存在额外的项来指定子计数器(失败原因、业务类别、最小值、最大值、平均值、G、U...)。如果有多个额外项,它们也表示为一个带点的条目序列。如果可用,模板将描述这些额外项参考了哪个标准(例如,原因、业务类别)。否则,必须在本文档中详细描述额外项的语义。 标准的原因将是一个数字。该数字应根据以下适用的规则得出: - 对于参考规范中明确指定了数值的标准化原因,子计数器名称将是该参考规范中分配给此原因的数字。 - 对于参考规范中未明确指定数值但已标识原因的标准化原因,子计数器名称应为从1到n的数字,按照自上而下的顺序依次映射到每个指定的原因,顺序遵循它们在参考规范中的标识顺序(例如,RRC.ConnEstab.1,1标识建立原因“OriginatingConversationalCall”,参见TS25.331[30]); - 对于参考规范中未明确指定数值、已标识原因且原因已划分为不同原因组的标准化原因,子计数器应定义为‘Cause group’.Cause的形式。其中: - ‘Causegroup’的子计数器名称应为从1到n的递增数字,用于按照自上而下的顺序标识参考规范中指定的每个原因组,顺序遵循它们在参考规范中的标识顺序, - 此原因组内cause的子计数器名称应为从1到n的递增数字,用于按照自上而下的顺序标识组内指定的每个原因,顺序遵循它们在参考规范中原因组内的标识顺序(例如,RLM.FailRLSetupIub.2.1,2.1标识原因组“Transport Layer Cause”中的原因“Transport resource unavailable”,参见TS25.433[29])。允许使用子计数器‘Cause group’.sum来标识该原因组内所有原因的测量值总和(例如,RLM.FailRLSetupIub.1.sum,1.sum标识原因组“RadioNetworkLayerCause”内所有原因的总和,参见TS25.433[29])。 非标准化的原因应该是一个字符串(例如,RRC.ConnEstab.NoReply)。 为测量发出的值集不依赖于关联的收集方法(CC、SI、Gauge、DER、TF)。例如,以Gauge方式收集的计数器不一定提供最小值、最大值、平均值。 供应商特定的测量名称均以VS前缀开头。 此外,建议为非UMTS测量添加前缀: - Q3用于Q3测量; - MIB用于IETF测量(ATM、IP); - OS用于其他标准测量。 3GPP标准化的测量名称不得以上述前缀开头。 有效测量名称的示例如下: - HO.PrepAtt - SAEB.EstabSucc - RRC.ConnEstabAtt.Cause
其中 Cause 标识失败原因。 本文档版本8.3.0之前定义的测量的有效测量名称示例如下: - VS.HO.InterSGSNReject.NoResource; - ATM. ATML.IngressCells; - HHO.SuccOutIntraCell; - MM.AttachedSubs.Max; - RAB.EstabAttCS.Conversational; - RRC.ConnEstab.Cause
其中Cause 标识失败原因。 测量类型中使用的缩写可在本文档第3.2子条款中找到。 f) Measurement Object Class 本子条款描述被测对象类(例如,UtranCell、RncFunction、SgsnFunction)。用于此目的的对象类应符合NRM,例如TS28.622[24]、TS28.702[26]、TS28.652[25]和TS28.541[24]中定义的那些。 对于目前未根据上述标准定义的对象类,本文档定义了自己的命名法(例如,RA、LAC)。 可以将相同的测量名称用于在不同对象类级别实现的标准化测量类型,而非标准中定义的那个级别。同一测量类型可应用于一个或多个测量,对于这些测量,测量模板的所有字段都相同,除了条款f)“测量对象类”。例如,使用与给定测量类型相同模板但涉及另一个或不同对象类(例如,使用UtranCell而不是UtranRelation,或同时使用RncFunction和UtranCell)的测量应具有相同的名称。 g) SwitchingTechnology 本子条款包含此测量适用的交换域,即电路交换和/或分组交换。 h) Generation 代系确定它涉及的是GSM、UMTS、EPS、5GS、混合(GSM+UMTS+EPS+5GS)还是IMS测量。 - GSM:纯GSM测量;它只计算GSM事件。在混合(GSM+UMTS+EPS)网元中,计数将与纯GSM网元完全相同。在纯UMTS、纯EPS或混合UMTS和EPS网元中,此计数器不存在。 - UMTS: 纯UMTS测量;它只计算UMTS事件。在混合(GSM+UMTS+EPS)网元中,计数将与纯UMTS网元完全相同。在纯GSM、纯EPS或混合GSM和EPS网元中,此计数器不存在。 - EPS: 纯EPS测量;它只计算EPS事件。在混合(GSM+UMTS+EPS)网元中,计数将与纯EPS网元完全相同。在纯GSM、纯UTMS或混合GSM和UTMS网元中,此计数器不存在。 - 5GS: 纯5GS测量;它只计算5GS事件。在混合(GSM+UMTS+EPS+5GS)网元中,计数将与纯5GSNF完全相同。在纯GSM、纯UTMS、纯EPS或混合GSM、UTMS和EPS网元中,此计数器不存在。 - GSM/UMTS: 适用于GSM和UMTS系统的测量;在混合(GSM+UMTS)网元中,可以获得GSM和/或UMTS事件的单独子计数。 - GSM/UMTS/EPS: 适用于GSM、UMTS和EPS系统的测量;在混合(GSM+UMTS+EPS)网元中,可以获得GSM、和/或UMTS、和/或EPS事件的单独子计数。 - EPS/5GS: 适用于EPS和5GS系统的测量;在混合(EPS+5GS)网元中,可以获得EPS、和/或5GS事件的单独子计数。 - Combined: 适用于混合GSM、UMTS、EPS和5GS系统的测量,但不论被测事件发生在系统的GSM、UMTS、EPS还是5GS部分。这意味着在混合网元中,对于被测事件仅获得一个总数(即GSM+UMTS+EPS+5GS)计数。 上述方面也通过在模板项E的测量类型名称中添加“G”表示GSM测量、“U”表示UMTS测量、“E”表示EPS测量、“5G”表示5GS测量来反映。 - IMS:适用于IMS的测量。 NOTE: 混合GSM/UMTS设备的GSM部分实际上可以根据GSM规范选择按照本文档或TS52.402[2]实现GSM测量。 i) Purpose 此可选条款旨在描述谁将使用该测量。建议在本条款中指明基于附录B中描述的测量用户社区的目标用户类别。 如果可用,本条款提供关于测量重要性的附加信息,但这纯粹是指示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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