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人家园

 找回密码
 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短信验证,便捷登录

搜索

军衔等级:

  上尉

注册:2015-12-26128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5-12-16 22:22:4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y1993 于 2025-12-16 22:23 编辑

【以案释法】惩治不知情开卡 维护用户权益
  2020年5月,某用户通过“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其名下存在3个其不知情的天津归属地的电话号码。经我局核查,所涉3个电话号码归属天津某电信企业(以下称A公司),入网时间为2016年3月。我局要求A公司核实情况,其进行了反馈,但未提供用户入网资料;同年6月,我局与用户进行电话调查,用户表示未曾到津,也未委托任何人在津办理相关号卡。后我局依据《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予以立案调查。
2020年6月,我局对A公司进行调查问询时,其提供了3个号码的《客户入网申请登记单》,但该登记单与用户反映的情况不一致。8月,我局执法人员到用户所在地进行现场调查取证,用户明确表示未曾到津购买3张号卡,也未曾外借或遗失身份证件,并现场提供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A公司提供的《客户入网申请登记单》与用户身份证复印件上的签名进行笔迹鉴定,结果显示笔迹不一致。以上,证明用户未到现场办卡,A公司违反了《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5号)第九条之规定,未对用户出示的证件进行查验。
经我局相关处室、人员合议,认为A公司3个号码的入网发生在2016年3月,其违法行为已超过2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17年修正)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决定不再给予其行政处罚。依据工信部《2020年省级基础电信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考核要点与评分标准》要求,我局对该企业的违规行为进行了考核;对该企业分管副总进行约谈;责令该企业深刻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对所涉手机号码登记入网时间相近的用户进行全面核查整改;责令该企业向用户道歉。 mmexport1765893528316.jpg

举报本楼

本帖有 5 个回帖,您需要登录后才能浏览 登录 | 注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版规|手机版|C114 ( 沪ICP备12002291号-1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GMT+8, 2025-12-17 02:35 , Processed in 0.087856 second(s), 20 queries , Gzip On.

Copyright © 1999-2025 C114 All Rights Reserved

Discuz Licensed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