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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27 17:35:5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偷鸡不成蚀把米,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在河南商丘一个医疗信息化项目上,把这个俗语演示得淋漓尽致,去投诉A包中标方,结果A包没动摇分毫,自己已经到手的B包反而被人家顺手端了,近3000万的合同,就这样飞了。文  赵哲超/5G通信


   项目总预算8266万元,划分3个标包,3家中标
采购项目名称为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商丘市儿童医院(河南省儿童医院商丘医院)医疗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总预算8266万。拆成三包:A包是设备,预算金额将近4000万;B包是软件开发,预算金额4200多万;C包监理,预算金额将近78万。

5月21日中标结果出来:

A包中标人北京市电话工程有限公司,得分98.09,中标价3965万。
B包中标人为中移集成,得了93.16分,中标价2996万。
C包中标人为方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得分85.43,中标价35万。
按理说,B包到手,不亏,但中移集成没打算就此收手。



   中移集成投诉A包
翻一下A包的评分,中移集成是第二候选人,得分68.71。
和第一名北京市电话工程有限公司的98.09分,有将近30分的差距。
这个差距在政府采购评分里,说实话已经不是"险胜"和"惜败"的关系,更接近"降维打击"。正常逻辑下,第二名在这种分差面前,投诉翻盘的概率相当有限,除非第一名存在实质性的资质造假或程序硬伤。
但中移集成还是去投了。投诉了四项内容:
投诉公告显示,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对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主要包括:
1:中标人北京市电话工程有限公司分项报价表中未按格式要求写明采购产品规格,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2:中标人北京市电话工程有限公司所投产品多处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其客观分为满分,说明其按照满足应答,存在虚假应标情形,且加▲项提供了虚假证明材料。
3:中标人北京市电话工程有限公司所投部分产品确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但中标人所投产品没有节能证书或者节能证书暂停无效,应按要求废标。
4:对于投标人在质疑函中提交的中标人虚假应标的证明材料,评标人拒不核查真伪,未履行质疑核查义务要求。
最终结果:
  • 投诉事项1、3、4:缺乏事实依据,驳回。
  • 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
翻译成大白话:你说的大部分没依据,有一点点小问题,但人家第一名还是第一名,结果不变。
投诉宣告失败。


   投诉不成,自己先被人抄了后路
就在中移集成忙着投诉A包的时候,河南道永电力建设有限公司——B包审查未通过的企业之一,悄悄提交了对B包的投诉。
这个操作本身不奇怪。政府采购里,落标方发起投诉是常规动作,尤其是当某个标包出现明显争议的时候,嗅觉灵敏的厂商自然会抓住机会。
道永电力投诉了B包四项内容:
1:评审委员会与其他供应商比较后,认为我公司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做无效投标处理,不合理不合法,造成财政资金浪费
2:中标人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分项报价表中规格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审结果有误。
3:公开资料查询,中标人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所投部分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其按照满足应答,中标人虚假应答,且加▲项可能提供了虚假证明材料。
4:中标人部分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没有节能证书或者节能证书暂停无效。
结果出来:
  • 投诉事项1、4:缺乏事实依据,驳回。
  • 投诉事项2:投诉成立。
  • 投诉事项3:部分成立。
两项成立加一项部分成立,影响采购结果。
随后的处理就没什么悬念了:责令撤销合同,重新开展B包采购活动。采购方随即发布废标公告,B包就此归零。
中移集成,合同没了。



   偷鸡不成蚀把米,这把算是经典案例
复盘整件事,有2个细节值得琢磨。
第一,中移集成为什么要去投诉A包?
A包和B包是两个独立标包,理论上互不干扰。中移集成已经拿了B包,去搅A包的局,无非是两种可能:一是真认为A包中标存在问题,出于"正义感";二是希望通过投诉拿下A包,双包通吃。
从得分来看——差了将近30分——第二种动机的可能性更大,第一种基本站不住脚。说白了,就是想多捞一把。
第二,B包的问题是被中移集成自己"引"出来的吗?
这一点很微妙。投诉这个动作本身是公开的,一旦有人去投诉A包,整个项目就会进入监管视野,其他落标方也会趁势审视各包的问题。道永电力能精准投诉B包并且成功,说明B包本身确实存在问题,只不过在没有人投诉的情况下,这些问题可能就这样过去了。
是中移集成自己"搅动了水面",让B包的问题也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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