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工程造价控制 1、工程选址阶段:施工单位在选址过程中,充分考虑通信安全,远离加油站、易燃、易爆物品仓库,远离高腐蚀化工厂等;基站位置最好在交通便利方便维护的地点,基站外电引入尽量节约成本。 2、站址租赁合同的签订可以适当考虑一些附属设施,如树木赔补、施工场地的一些建筑设施拆迁赔补等放在基站租赁费中,尽量不要出现在施工合同中,走正式手续比较正规,减少施工合同扎眼的赔补,审计工作更简洁快速。 3、城管罚款、土管局罚款、规划局罚款一定要提前申请,有必要建设单位负责人走系统,施工、监理、建设负责人逐级确认。 4、施工过程的村委、物业、小区、协调费用小额的500元以下的公司负担50%,施工单位负责50%;大额的超过1000的,施工单位负责70%;公司负责30%。 5、选址已经完成,施工已经进场开工,因各种综合人为原因停工、变更施工场地的,原则上属于施工单位选址问题,不给于签证补偿,确有特殊原因的打申请逐级确认。 6、进场协调费用适当控制 7、签证附照片,照片设日期时间,作为依据,有必要在照片上签字确认。 8、用电申请单独从系统申请,外电施工合同单独签,减少施工合同数额。 9、大额签证比如修路、修桥一定提前做预算,附带预算走系统申请,并逐级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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