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电信诈骗中所指“电信运营商”是指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营商,而非特指电信公司) 徐玉玉们的不该凋谢的生命之花,引发了关于电信诈骗原因的大讨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电信专家建言,有网络专家分析,有公安民警解说,有工信部发誓严查。我梳理了一下,大概不外乎以下几点: 1、信息泄漏是电信诈骗的源头; 2、电信运营商未落实实名制; 3、虚拟运营商是管理的漏洞; 4、公安部门打击不力; 5、工信部监管不严; 6、银行未对实名办卡进行认真审核; 以上六点分析都是有道理的,相关部门也应该履行自己的职能。但我认为,电信运营商才是“蛇之七寸”,甚至可以说,电信运营商就是电信诈骗的帮凶。 第一、电信运营商是诈骗团伙的“利益分享者”。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诈骗团伙就是为钱财目的,大家都说,电信诈骗成本太低,但诈骗团伙却不得不把“冒险”骗来的钱财“分”给运营商,因为,只要不交费,电信运营商就会停止你使用网络,你的诈骗之路立马堵死。 “封面新闻”记者对“骗”死徐玉玉的嫌疑犯的家乡——安溪进行了采访,安溪一个乡或镇,高峰时每天向全国发出短信上百万条,按每条短信1角钱来算,每天是10万元短信费,再加上电话通讯费,每天应不少于12万元,每年乡电信运营商从诈骗团伙收到的交费不低于4000万元。在那样贫困的乡镇,4000万元是个天文数字,这就不难解释这些乡的三大电信运营商抢着建基站、扩容,为诈骗团伙提供方便了。 假设一下,如果这个乡所有诈骗团伙每年骗到1个亿,那就是40%交给了电信运营商。所以说,这根利益链条上有两个蚂蚱,一个是诈骗团伙,另一个是电信运营商。 第二、电信运营商是诈骗电话的“知根者”。 对于诈骗号码,群众乃致公安部门都无法知悉来自于哪里,但每一个电话号码在运营商处都有准确登记,即使没有实名登记,但都能追溯到哪个县市或乡镇,哪个代理商出售的,而诈骗团伙需要经常交费,所有,电信运营商对每个号码是知根知底的。这也就是为什么电信诈骗很难破,但徐玉玉的案件八天就全破了的原因。只要运营商真心配合,破获诈骗案件易如反掌。 第三、电信运营商是诈骗电话的“知情者”。 众所周知,诈骗电话或骚扰电话,绝大多数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只出不进,二是数据量很大,每天成百上千。在如今科技时代,监控并识别此类用户是轻而易举的,所以说,电信运营商是诈骗电话的“知情者”。 打击电信诈骗,尽管相关部门,包括公安、工信部、银行等也应承担起责任,但这些部门不是“知根者”,不是“知情者”,更不是“利益分享者”。所以,这些部门“心有余而力不足”,唯有运营商是“力有余而心不足”。 至于如何根治电信诈骗,网上有很多建议,其中有个网友的建议很好,这个网友建议,凡电信诈骗,与当地电信运营商领导绩效挂钩,另外,所有被诈骗损失,由电话号码售出单位先行垫付,待破案后再行返还。当然,工信部也有义务建立一个查询网站,至少提供每个电话号码是由哪个运营商售出的,让群众来监督哪些运营商售出的电话更多成为诈骗电话。 若此,则天下无“贼”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