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缆敷设施工要求 (1)施工测量及路由复测 在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图核对路由走向、敷设位置及接续点环境是否安全可靠、便于施工、维护,为光缆配盘、分屯以及敷设提供必要的资料。如环境变化必须对施工图进行修改时,1 公里以内的线路由施工单位提出具体意见经建设单位同意确定,并在竣工资料中注明;对于 1 公里以上变动,应有设计单位提供建设方案。 复测的任务及方法详见 YD5121-2010《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 (2)施工光缆配盘的要求 (a)根据本工程中各中继段的光缆敷设长度及配盘情况综合考虑光缆盘长及订货数量。光缆应尽量整盘敷设,合理调配不同盘长的光缆的使用地段,以免增加光缆的接头数量和余出多盘短段光缆。本工程光缆的盘长以 2Km/盘为主。 (b)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可结合工程建设情况灵活选用不同盘长的光缆及组合中间截断所剩余的光缆,靠设备侧的第 1、2 段光缆的长度尽量大于 1 公里。 (c)施工前,应根据复测路由计算出光缆敷设总长度以及光纤全程传输质量要求,进行光缆配盘;光缆应尽量做到整盘敷设,以减少中间接头;配盘后光缆接头应避开交通要道口及转弯、桥涵上以及桥涵两侧第一个人(手)孔震动较大的地点。 光缆敷设一般技术要求 (1)光缆施工过程中其曲率半径不小于光缆外径的 20 倍,安装固定后不受张力时大于光缆外径的 10 倍以上。 (2)布放光缆的牵引力不布超过光缆允许张力的 80%,瞬间最大牵引力不得超过允许张力的 100%。主要牵引力应加在光缆的加强件(芯)上。 (3)为防止在牵引过程中扭转损伤光缆,牵引端头与牵引索之间应加入转环。 (4)布放光缆时,光缆必须由缆盘上方放出,并保持松弛弧形。光缆布放过程中应无扭转,严禁打小圈、浪涌等现象发生。 (5)光缆必须在当日放完,不得在野外放置,同时光缆端头必须做严格的密封防潮处理,不得浸水。 (6)敷设光缆过程中必须组织严密,并有专人指挥,有良好的通信工具,在布放光缆的过程中确保人身和光缆安全。 (7)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通信行业的各种相关法规、规范。 局(站)内光缆的敷设安装要求 (1)局站内光缆(进线室-光分配架)应布放在走线架或槽道上,牵引中保持光缆呈松弛状态,严禁出现打小圈和死弯。 (2)光缆用尼龙扎带绑扎牢固并加挂标志牌以便识别,局内光缆应作标志,进、出局光缆区分应明显、无误。 (3)光缆经由走线架、拐弯点(前、后)应予绑扎。上下走道或爬墙的绑扎部位,应垫胶管,避免光缆受侧压。 (4)室内光缆应采用非延燃外护套光缆;如采用室外光缆直接引入机房应注意做好防火措施,光缆在进线室内应当用防火材料(如玻纤布、防火胶带)进行防护。 (5)光缆进入进线室后,在进局管道两侧(进线室和局前井)应做防水处理。 (6)吊线严禁从铁塔上引接。 (7)局内光缆进入 ODF 架及综合柜应固定牢固,金属加强芯、屏蔽层(金属屏蔽层等)以及金属铠装层应在 ODF 架内与 ODF 的接地排连接,光缆剥口应用胶带缠扎,ODF 的接地排与机架应绝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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