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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管道方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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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6 16:40:4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管道工程施工工序
6.1测量放线方案
1.测量前的准备工作
(1)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就本工程控制对放线专业测量工程师和放线工进行技术交底。明确测量总体安排及具体施工方法、要求。
(2)计算施工测量控制网,并绘制出测量控制网图。再在现场根据控制网,利用全站仪对所有控制点进行精确测定,并将他们与附近的道路等级点进行联测,使其坐标与高程统一为一个系统,建立高程控制点。控制点按半永久性要求设置,设置点应牢固、无沉降、变形及受现场施工影响的位置。建立施工方格控制网必须从整个施工过程考虑,基础和主体施工过程中均能应用所建立的施工控制网。并且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复测校核,并将控制网延伸到施工影响区之外。
2.施工测量
(1)通信管道的施工测量,应按照设计文件及城市规划部门已批准的位置、坐标和高程进行。
(2)采用埋深测试仪对所有通信管道开挖位置进行测试,对是否有原有通讯、消防、管道等设施进行精确探测,以防止在开挖过程中破坏原有设施。
如遇原有设施阻碍通信管道安装,必须及时告知甲方、设计、监理等单位,以确定具体施工措施。
(3)施工前,必须依据设计图纸和现场交底的控制桩点,进行通信管道及人(手)孔位置的复测,并按施工需要钉设桩点,复测钉设的桩(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直线管道,自人(手)孔中心3-5米处开始,沿管线每隔20-25米宜设一桩(板),设计为弧形管道时,桩(板)应适当加密;
② 桩点设置应牢固,顶部应于地面平齐,桩点附近有永久建(构)筑物时,可做定位检查点,并做好标志和记录。
③ 平面复测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管道中心线不得大于±10mm;直通型人(手)孔的中心位置不得大于100mm;管道转脚处的人(手)孔中心位置不得大于20mm;
(4)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水准点,并应标定管道及人(手)孔施工直测的水准点,临时水准点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临时水准点应满足施工测量的精度,允许偏差不大于±5㎜;
② 临时水准点的设置必须牢固、可靠、两点的间距应不大于150m;
③ 临时水准点、水平桩(或水平尺板)的顶部必须平整、稳定、并有明显标记。
④ 临时水准点、水平桩(或平尺板)应按顺序编号,测定相应高程,计算出各点相应沟(或坑)底的深度,标在平尺上并做好记录。
(5)施工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进行校测:
在完成沟(坑)挖方及地基处理后,应校测管道沟、人(手)孔坑底地基的高程是否符合设计规定;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水平桩(或水平尺)错位或丢失,应及时进行校测并补设桩点;挖土方工作完成后,凡在沟(坑)中的其他管、线等(指不须移改的)地下设施及已移改完毕的地下设施,必须测量其顶部(底部)的高程、宽度等及与临近人(手)孔和通信管道(通道)的相对位置、垂直间距、水平距离,并做好记录,必须注明其类别、规格等等。为绘制竣工图准备资料;通信管道的各种高程,以水准点为基准,允许误差应不大于±10㎜。
3.测量注意事项
   (1)、认真校核放线施工图。放线施工图是整个放线工作的依据。复核时将采用计算复核外还可借助比例尺校核,比例尺的精度虽不够高,但它能及时、直观地发现计算错误和绘图错误。
(2)、充分考虑后续工序对放线的干扰。尽量在工程四周建筑场上设置控制轴线,避免后续工序遮挡和履盖。
(3)、对关键性的控制点采用半永久性控制桩,并在四周围砌砖墙进行保护。
(4)、对异形结构在现场提前放大样并进行复核,实际施工测量时采用极坐标法和直角坐标法相互映证,避免错误。
(5)、作好测量内业资料,如施工放线控制图、定位测量记录、轴线标高复测记录等。测量工程师每天对测量工作进行记录形成测量日志,测量日志要详细记录当天气候、放线部位、程序、方法及内业计算复核措施等。
(6)、现场除主控制点外轴线标高标识用量用醒目红油漆三角形标注,检验无误后方能按此施工。
6.2管道施工工序
根据单项建筑工程“先地下,后地上”;“先主体,后围护;”“先结构,后装修;”“先土建,后设备”的原则,本工程的施工顺序为:
① 人(手)孔及管道沟:放线→基础开挖→清理→垫层模板安装→垫层混凝土浇筑→砌井→安装井内铁件→井外墙装修→井内墙装修→回填→夯实→吊装砼上覆→安装井圈→安装井盖→清运余土(外运)。
② 水泥路面段:放线→公路混凝土切割→剔打沥青层及混凝土层→沟槽开挖→清理→垫层模板安装→垫层混凝土浇筑→管道安装→包封→回填→夯实→公路混凝土恢复→清运余土(外运)。
6.3开挖管道沟(人井坑)
1、通信管道施工中,遇到不稳定的土壤或有腐蚀性的土壤时,应及时向业主、监理等相关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后方可施工;
2、管道施工开挖时,遇到地下己有其他管线平行或垂直距离小于通信管道设计规范要求或危及其他设施安全时,应向业主反映,在未取得业主和产权单位同意时,不得继续进行施工;
3、挖掘沟(坑)如发现埋藏物,特别是文物、古墓等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负责保护现场,与有关部门联系,在未得到妥善解决之前,严禁在该地段内继续工作;
4、施工现场条件允许,土层坚实及地下水位低于沟(坑)底,且挖深不超过3米时,可采用放坡法施工。
5、挖不支撑护土板的人(手)孔坑,宜挖矩形坑,人(手)孔坑的长边与人(手)孔壁长边的外测(指最大宽处)间距应不小于0.3米,宽不小于0.4米;
6、通信管道工程的沟(坑)挖成后,凡遇被水冲,必须重新进行人工地基处理,否则,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7、凡设计图纸标明需支撑护土板的地段,均应按照设计文件规定进行施工;
8、设计文件没有具体规定支撑护土板与否,遇下列地段应支撑护土板:横穿车行道的管道沟;沟(坑)的土壤是松填的回填土、瓦砾、砂土、级配砂石层等;沟(坑)土质松软且其深度低于地下水位的;施工现场条件所限无法采用放坡法施工而需要支撑护土板的地段,或与其他管线平行较长且间距较小的地段等。
9、挖沟(坑)接近设计的底部高程时,应避免挖掘过深破坏土壤结构,如挖深超过设计标高100㎜,应填铺灰土或级配砂石并夯实。
10、通信管道工程施工现场堆土,应符合下列要求:开凿的路面及挖出的石块等应与泥土分别堆置;堆土不应紧靠碎砖或土坯墙,并应留有行人通道;城镇内的堆土高度不宜超过1.5米;堆置土不应压埋在消防栓、闸门、电缆(光缆)线路标石以及热力、煤气、雨(污)水等管线的检查井、雨水口及测量标志等设施;土堆的坡脚边应距沟(坑)边40㎝以上;堆土的范围应符合市政、市容、公安等部门的要求。
6.4人(手)孔砌筑
1、砖砌体墙面应平整、美观,不应出现竖向通缝,砖砌体砂浆饱满程度应不低于80%,砖缝宽度应为8-12㎜,同一砖缝的宽度应一致;砌体必须垂直,砌体顶部四脚应水平一致,砌体的形状、尺寸应符合图纸要求;设计规定抹面的砌体,应将墙面清扫干净,抹面应平整、压光、不空鼓,墙角不得歪斜,抹面厚度、砂浆配比应符合设计规定;通信管道的弯管道,当曲率小于36米时,宜改为通道。
2、人(手)孔、通道的地基基础:人(手)孔、通道的地基应按设计处理,如系天然地基必须按设计规定的高程进行夯实、抄平。人(手)孔、通道采用人工地基,必须按设计规定进行处理;人(手)孔、通道基础支模前,必须校核基础形状、方向、地基、高程等;人(手)、通道基础的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规定,其外形偏差应不大于±20㎜,正负偏差应不大于±10㎜;基础的混凝土标号应符合设计规定,浇灌混凝土前,应清理模板内的杂草、杂物,并按设计规定的位置挖好积水罐安装坑,其大小应比积水罐外形四周大100㎜,坑深比积水罐高度深100㎜,基础表面应从四周向积水罐做20㎜泛水,设计对人(手)孔、通道地基与基础有特殊要求时,应提高混凝土标号、加强配筋、防水处理及安装地线等,均应按规定处理。
3、墙体:人(手)孔、通道内部净高应符合设计规定,墙体的垂直度(全部净高)允许偏差不大于±10㎜,墙体顶部允许偏差应不大于±20㎜;墙体与基础应结合严密、不漏水,结合部的内外侧应用1:2.5水泥砂浆抹八字,基础进行抹面处理的可不抹内侧八字角,抹墙体与基础的内、外八字角时,应严密、贴实、不空鼓、表面光滑、无欠茬、无飞刺、无断裂等。砌筑砂浆的水泥砂浆标号应符合设计规定,设计无明确要求时,应使用不低于M5水泥砂浆,通信管道工程的砌体,严禁使用掺有白灰的混合砂浆进行砌筑。
4、人(手)孔、通道的预埋铁件应符合下列规定:穿钉的规格、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穿钉与墙体应保持垂直;上、下穿钉应在同一直线上,允许垂直偏差不大于5㎜,间距偏差应小于10㎜;相邻两组穿钉间距应符合设计规定,偏差应小于20㎜;穿钉露出墙面一般为50-70㎜,露出部分应无砂浆等附着物,穿钉螺母应齐全有效,穿钉安放必须牢固。
5、拉力(拉缆)环的预埋:拉力(拉缆)环的安放应符合设计规定,一般情况下应与对面管道保持200㎜以上的距离,露出墙面部分应为80-100㎜,安装必须牢固。
6、管道进入人(手)孔、通道的窗口位置,应符合文件规定,允许偏差应不大于10㎜;管道端边至墙体面应成喇叭口;人(手)孔、通道内的窗口应堵抹严实,不得浮塞,外观整齐,表面平光;管道窗口外侧应填充密实,不得浮塞,表面整齐。管道窗口大于700㎜时,或使用承重易变形的管材(如塑料管等)的窗口外,应按设计规定加过梁或窗套。
7、人(手)孔上覆及通道沟盖板:人(手)孔上覆(简称上覆)及通道沟盖板(简称盖板)的钢筋型号、加工、绑扎、混凝土的标号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上覆、盖板外形尺寸、设置的高程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外形尺寸偏差应不大于20㎜,厚度允许最大偏差不大于5㎜,预留孔洞的位置及形状,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预制的上覆、盖板两板间缝隙应尽量减小,其拼缝必须用1:2.5砂浆堵抹严密,不空鼓、浮塞,外表平光,无欠茬、无飞刺、无断裂等,人(手)孔、通道内部不应有漏浆等现象,板间拼逢抹堵严实;上覆、盖板混凝土必须达到设计强度以后,方可承受荷载或吊装、运输;上覆、盖板底面应平整、光滑、不露筋、无蜂窝等缺陷;上覆、盖板与墙体搭接的内外、侧,应用1:2:5的水泥砂浆抹八字角,但上覆、盖板直接在墙体上浇灌的可不抹八字角,八字角应严密、贴实、不空鼓、表面光滑、无欠茬、无飞刺、无断裂等,上覆、盖板与墙体的连接应抹灰;口圈安装:人(手)孔口圈顶部高程应符合设计规定,允许正偏差应不大于20㎜;稳固口圈的混凝土(或缘石、沥青混凝土)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自口圈外缘应向地表做相应的泛水。
8、人孔口圈于上覆之间宜砌不小于200㎜的口腔(俗称井脖子),人孔口腔应与上覆预留洞口形成同心圆的原筒状,口腔内、外应抹面,口腔与上覆搭接处应抹八字,八字抹角应严密、贴实、不空鼓、表面光滑、无欠茬、无飞刺、无断裂等。
人(手)孔口圈应完整无缺,车行道必须安装车行道的口圈。
通信管道工程正式验收之前,所有装置必须安装完毕,齐全有效。
6.5管道铺设
通信管道铺设前应检查管材的材质、规格、程式和断面的组合必须符合设计的规定;各种管道引入人(手)孔、通道的位置尺寸应符合设计规定,其管顶距人(手)孔上覆、通道盖板底应不小于300㎜,管底距人(手)孔、通道基础顶面应不小于400㎜;引上管引入人(手)孔通道时,应在管道引入窗口以外的墙壁上,不得与管道叠置,引上管进入人(手)孔、通道、宜在上覆、盖板下200-400㎜范围以内;弯管道的曲率半径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不宜小于36米,其水平或纵向弯管道各折点坐标或标高,均应符号设计要求,弯管道应做成圆弧状;塑料管道铺设,在直线路由上塑料管道的段长最大不宜超过150米,塑料管道铺设时受到地形的限制或躲避障碍物时可铺设弯管道,管材只能在外力作用下形成自然弧度,严禁加热弯曲,弯曲半径不得小于15米,弯曲塑料管道段长不的超过150米,同一段塑料管道严禁出现反向弯曲(即S形弯),弯曲段的塑料管道接口处应做360度混凝土包封,包封长度为2米,包封厚度为100㎜;管群的层、列管道的接口应交错排列,相邻两管之间应错开不小于300㎜;多根塑料管组群管道,塑料管道组合排列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多根塑料管的组群管间缝宜为10-15㎜,每间隔2-3米可设塑料管架(或绑扎固定一次)支撑(具体详设计施工图),塑料管群小于两层时,进行整体固定;管群大于两层时,相邻两层为一组绑扎固定,最后对分组进行整体固定,保证管群的整体形状一致,直至进入窗口部分其形状仍应一致,窗口部分的堵抹要求与水泥管相同;塑料管的接续方法采用套管插接法:套管插接法接续,在接头处加一短管,在套管与连接管的表面应清洗干净,无尘砂、水迹、油渍,并在管口处涂专用胶粘剂,使套管和连接管紧密粘合,无脱落和漏水现象;通信管道的包封规格、段落、混凝土标号,应符合设计规定;通信管道的防水、防蚀、防强电干扰等防护措施,必须按设计要求处理;各种材质的通信管道,其最小埋深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通信管道与其他各种管线平行或交约的最小间距,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6.6模板、钢筋及混凝土、砂浆
1、装拆模板:
通信管道工程的混凝土基础、包封、上覆及人孔壁、盖板等,均应按设计图纸的规格要求支架模板;浇筑混凝土的模板,应符合下列规定:各类模板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无缝隙和孔洞,浇筑混凝土后不得产生形变;模板的形状、规格应保证设计图纸要求所浇筑混凝土构件的规格和形状;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平整,边缘整齐,拼缝紧密、牢固,预留孔洞位置准确,尺寸符合规定;重复使用的模板,表面不得有粘结的混凝土、水泥砂浆及泥土等附着物。
模板拆除期限,一般为7天左右。
2、钢筋加工:
通信管道所用的钢筋品种、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钢筋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钢筋表面应洁净,应清除钢筋表面的浮皮、锈蚀、油渍等;钢筋应按设计图纸的规定尺寸下料,并按规定的形状进行加工,圆钢如需进行端头弯钩处理的,其弯钩长度应不小于钢筋的5.5倍。加工钢筋时应检查其质量,凡有劈裂、缺损等伤痕的残段不得使用;短段钢筋允许接长用作分布筋(构造钢筋),主筋严禁有接头;钢筋排列的形状及各部位尺寸,主筋与分布筋的位置均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严禁倒置,主筋间距误差应不大于5㎜,分布筋间距误差应不大于10㎜;钢筋纵横交叉处应采用直径1.2㎜或1.0㎜的铁丝(俗称火烧丝)绑扎、不滑动、不遗漏;使用接续的钢筋时,接续点应避开应力最大处,并应相互错开,不得集中在一条线上,同一钢筋不得有一个以上的接续点;钢筋与模板的间距一般应为20㎜,为保持钢筋与模板的间距相等,可在钢筋下垫自制的混凝土块或砂浆块,严禁使用木块、塑料等有机材料衬垫。
3、混凝土浇筑:
配置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和水应符合使用标准,不同种类、标号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砂、石的含泥量如超过标准,必须用水冲洗干净后方能使用;各种标号混凝土的配料比、水灰比应适量,以保证设计文件规定的混凝土标号。施工时,应采用实验后确定的各种配比;混凝土的搅拌必须均匀,以混凝土颜色一致为度,搅拌均匀的混凝土应在初凝期内(约45分钟)浇筑完毕;浇筑混凝土前,应检查模板内钢筋衬垫是否稳妥,并清除模板内杂物。混凝土在初凝之前如发现离析现象,可重新搅拌后再浇筑,混凝土浇筑倾落高度在3米以上时,应采用漏斗或斜槽的方法浇筑;浇筑混凝土构件必须振捣,无论采取人工或机械振捣都应按层次依次进行,捣固应密实,不得出现跑模、漏浆等现象;混凝土浇筑完毕经初凝(约1个小时)后,应覆盖草帘等物并进行撒水养护,混凝土工件应避免被阳光直晒;非直接承受荷载的混凝土构件浇筑混凝土后,在日平均气温15度的情况下,必须养护24小时以上,方能在其上面进行下一道工序。
4、水泥砂浆的配比,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配置;凡抹缝、抹角、抹面及管块接缝等处的水泥砂浆,其砂料必须过筛后使用,不得有豆石等较大粒径碎石在内;水泥砂浆的养护,应执行相关的规定。
5、地基:通信管道的地基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凡采用天然地基而设计又没有具体说明如何处理的,遇下列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反映,待提出处理方案后方可施工;地下水位高于管道及人(手)孔最低高程的;土质松软、有腐蚀性土壤或属于回填的杂土层;凡是天然地基的管道沟挖成后必须夯实操平,地基表面高程应符合设计规定,允许偏差应不大于±10㎜。
6、通信管道沟底的宽度应符合下列要求:管道基础宽63㎝以下时,其沟底宽度应为基础宽度加30㎝(即每侧加15㎝);管道基础宽63㎝以上时,其沟底宽度应为基础宽度加60㎝(即每侧加30㎝);
7、基础:通信管道一般采用素混凝土基础,混凝土的标号、基础宽度、基础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凡设计规定管道基础使用预制基础板或加钢筋的段落,均应按设计处理;通信管道基础的中心线应符合设计规定,左右偏差应不大于10㎝,高程误差应不大于10㎜,基础的宽度和厚度偏差应不大于10㎜;通信管道基础进入人(手)孔窗口的部分,设计有规定的应按设计处理,设计文件没有规定时,应按管道基础宽度加钢筋,钢筋应搭在窗口上不小于100㎜;基础在浇灌混凝土之前,应检查核对加钢筋的段落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规定,其钢筋的绑扎、衬垫等是否符合规定,并应清除基础模板内的杂草等物,浇灌的混凝土应捣固密实,初凝后应覆盖草帘等物并洒水养护,基础模板拆除后,基础侧面应无蜂窝、掉边、断裂及欠茬等现象,如发现有上述缺隐,应进行认真的修整、补强等。如发现上述缺陷严重应进行返工处理;通信管道基础的混凝土应振捣密实、表面平整、无断裂、无波浪、无明显接茬、欠茬,混凝土表面不起皮、不粉化。
6.7回填土
1、通信管道工程的回填土,应在管道或人(手)孔按施工顺序完成施工内容,并经24小时养护和隐蔽工程检验合格后进行。
2、回填土前,应先清除沟(坑)内的遗留木料、草帘、纸袋等杂物,沟(坑)内如有积水和淤泥,必须排除后方可进行回填土。
3、通信管道工程的回填土,除设计文件有特殊要求外,应符合下列规定:管道顶部30㎝以内及靠近管道两侧的回填土内,不应含有直径大于5㎝的砾石、碎砖等坚硬物;管道两侧应同时进行回填,每回填土30㎝厚,应夯实;
4、通信管道工程挖明沟穿越道路的回填土,应符合下列要求:在市区主干道路的回土夯实,应与路面平齐;市区一般道路的回土夯实,应高出路面5-10㎝,在郊区土地上回土,可高出地表15-20㎝。
5、人(手)孔坑的回填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在路上的人(手)孔坑两端管道回填土:在市区主干道路的回土夯实,应与路面平齐;市区一般道路的回土夯实,应高出路面5-10㎝,在郊区土地上回土,可高出地表15-20㎝;靠近人(手)孔壁四周的回填土内,不应含有直径大于10㎝的砾石、碎砖等坚硬物。
6.8顶管通信管道施工
1、顶管前
1.1检查顶管机械设施是否完好,如需接电,要做到一机一闸。
1.2顶管施工前用雪糕桶、彩带、施工围栏等设施对施工现场进行围敝,施工人员全部穿着反光衣,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警示灯。
1.3在现场施工前采用光/电缆感应测试仪对原周边管线进行探测,对作业区内的地下设备(如其它通信线缆、电力电缆、自来水管、燃气管道等)的埋设位置、走向调查清楚;并在路面做好标记。
1.4进行管线探测时、导向仪操作施工时,要在前方设置显眼的安全交通障碍标志,工作人员要穿反光衣。
2、顶管中
2.1顶管施工现场在入钻点和出钻点开挖好工作坑。
2.2在顶管施工过程中,需建立地面与地下探测控制系统,随时监测地下钻头的顶进路由,注意对地下预埋管线的安全保护。
3、顶管后
3.1顶管结束后,检查工作坑内煤气管道有无气体泄漏、通信管线有无破损及扭曲、自来水管有无漏水现象。
3.2施工结束后进行废料的彻底清理工作,将废料垃圾运出现场,以免留下安全隐患。
6.9余土外运及清理场地
工程中的余土清运、场地清理应和施工同时进行,做到工完场清,待工程结束后,场地能通过业主、监理、市政等部门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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