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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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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 14:10:44 |只看该作者
scnc001 发表于 2017-5-2 13:46
如果你不清楚,就不要乱解读了。第一次听说长途附加费就是长途费的,看来你根本就没经过长途分省内外及里 ...

原话有上下文,并且是“长途费就是长途附加费”,你说的“长途附加费就是长途费”,是有区别的。“长途附加费就是长途费”是你说的。

原话表达的意思是,长途费就是附加在本地通话费上,因占用了长途线路而收取的费用,是一种附加性质的收费。

工信部2008年,2009年的两份文件,已经将长途费、漫游费的附加性质改变,他不再是附加费。

以之前广东移动的收费,本地通话费0.4,省内漫游费0.5,国内漫游费0.6,占用长途线路的加收长途通话费。广州号码(下同),在广州打广州0.4,在深圳打深圳0.5,在广州打深圳0.4+0.7,在深圳打广州0.5+0.7。

好,现在取消长途漫游费,你会说广州打广州、深圳打深圳、广州打深圳、深圳打广州统统0.4,就是“取消长途漫游费”。但是,深圳打深圳降价0.1,这0.1是什么费?为什么取消了长途和漫游会令深圳打深圳降价0.1,这是长途费?还是漫游费?省内漫游费是0.5,长途费是0.7,都没有0.1这个数字。明明漫游费是0.5,为什么取消了漫游费不是取消0.5而是只取消0.1?

再有08、09年,工信部说,广州打深圳,0.4元就别收了,深圳打广州,最高收0.6。于是,广州打深圳收费0.7,深圳打广州收费0.49,深圳打深圳0.49。原来0.4+0.7,砍掉了本地通话费的0.4,现在取消了长途费就将0.7下调为0.4?这是取消长途费还是取消长途费但恢复本地费?

深圳打深圳与深圳打广州都是0.49,那这个0.49究竟是长途费还是漫游费?但不论是长途费还是漫游费,都要取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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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nc001  你钻文字钻的毫无意义。。。你可知道当年还没GSM的时代在长途费外另外有两毛钱的附加费?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5-2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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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徽章,08年为希望小学奉献爱心纪念徽章

42#
发表于 2017-5-2 14:16:04 |只看该作者
我的神州行取消漫游后怎么处理?我这个号是双向6毛,现在本地接电话6毛,漫游接电话4毛。取消长途费后,漫游时接电话6毛,变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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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olf  全国接听免费,主叫应该还是原来的  发表于 2017-5-2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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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17-5-2 14:25:51 |只看该作者
scnc001 发表于 2017-5-2 13:46
如果你不清楚,就不要乱解读了。第一次听说长途附加费就是长途费的,看来你根本就没经过长途分省内外及里 ...

他就是死抠字眼。对他的答复就是政府报告是工作规划,不是法律文件,政府报告里没有落实的事有先例的。要具体看法律法规文件再说,没有文件就不存在他说的事。

点评

scnc001  如果能理清因果关系,是个学法律的苗子。  发表于 2017-5-2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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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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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17-5-2 14:44:40 |只看该作者
《关于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的通知》

第一条开宗明义,简化漫游资费结构,合并国内漫游通话费和漫游状态下的国内长途通话费;

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主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6元,被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4元。占用国内长途电路不再另行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

自2008年开始,漫游费已经被工信部重新做了官方定义,移动电话的漫游费是不考虑长途与否的,主叫上限0.6,被叫上限0.4,现在报道移动董事会说取消的,就是这个。

漫游通话费和漫游状态下的长途费都合并为新的漫游费了,现在取消漫游费,不就什么都取消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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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7-5-2 14:48:05 |只看该作者
scnc001 发表于 2017-5-2 13:51
第一次听说国务院的报告必须在其下属部门文件的基础上进行的。。。。

国务院的工作报告,是对人大做出的。难道他出一个工作报告,就将工信部多年建构的管理体系连根拔起?

国务院发文了么?好像没有吧,现在对用户说取消长途漫游费的,好像只是运营商。

点评

scnc001  因果关系要弄清。如果别人跟你说话要先理顺这些东西的话,会很累。。。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5-2 15:35
csabc  国务院没发文,你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运营商说取消长途漫游费,但他们没说不以市话费来代替,以市话费来代替并不违背取消长途费的承诺吧?说得再彻底点,把长途费名称改成国内费继续收也符合取消长途费的承诺,这就是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5-2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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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17-5-2 14:53:39 |只看该作者
scnc001 发表于 2017-5-2 13:59
上一段回复我最后一句话已经说了我的意见,你看不见?
按你的理解,长途费漫游费取消之后都是免费的了? ...

我同意“市话费=长途费=漫游费”,但是这样的表示与“取消长途漫游”不一致。

基于工信部08、09年的规定,取消长途漫游费的结果必然是本地拨打本地才收费。尽管这个是不合理的,但是法律有时不去考虑合不合理,只考虑是否合法。

在工信部已经出的几个文件上,我实在找不到操作方法,可以合法地在取消长途漫游费后使得“市话费=长途费=漫游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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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17-5-2 14:55:33 |只看该作者
czbchn 发表于 2017-5-2 14:48
国务院的工作报告,是对人大做出的。难道他出一个工作报告,就将工信部多年建构的管理体系连根拔起?

...

国务院没发文,你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运营商说取消长途漫游费,但他们没说不以市话费来代替,以市话费来代替并不违背取消长途费的承诺吧?说得再彻底点,把长途费名称改成国内费继续收也符合取消长途费的承诺,这就是你咬文嚼字的结果。

你说工信部出文不能增加收费项目,大家可以理解为取消一个、加进一个,总体没有增加项目吧,符合工信部的文件要求。你还有什么可以说得呢?

点评

czbchn  国务院没有发文,取消长途漫游完全是市场自发进行的。 运营商说取消长途漫游费我无意间,坚决赞同。但他们无权在我不同意的前提下在我长途和漫游期间加收市话费,这违反了2016年的436号文。 我发这个贴,是希望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5-2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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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级军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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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17-5-2 15:00:2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latent 于 2017-5-2 15:04 编辑
czbchn 发表于 2017-5-2 13:41
你说得很有道理,但是本意应该如何才能准确理解?需要法官猜测?还是按照条文的字面意思去理解?这个问 ...


以前的资费是国家管理,区分费用的类型(市话费+长途费+漫游费),现在已经被扔到垃圾堆了。
现在是是市场调节,国家不管了。既然不管了也就不一定要沿用以前的规定了

通讯企业可以自己定义费用类型,只要消费者无异议不增加负担就可以单方面变更。
如果告诉你新的标准就是(假设0.2一分钟),费用类型如果叫"新一代通话费",也没有一点问题。

点评

czbchn  要明白,在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的转变中,用户的资费方案不会随价格管理制度的变革而变化,因此在政府定价的年代已经生效了的资费结构,会在市场调节价制度实施后依然延续影响。 当然,在市场调节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5-2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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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17-5-2 15:02:51 |只看该作者
macwish 发表于 2017-5-2 14:04
这么咬文嚼字有意思?不需要成本么?

主要是现在,看香港和国家就广深港高铁在香港总站设立内地边检区大伤脑筋。

有时觉得,法律法规就放在那里,他甚至会阻碍工作的进一步推进,违反他是不可以的,工作不开展也是不可以的。结果,开展工作就违法,守法就不能开展工作,需要找到一条出路,即解决方案。

我这个帖子不是咬文嚼字,是不是只要领导说了,就可以不理现有制度就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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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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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17-5-2 15:11:18 |只看该作者
latent 发表于 2017-5-2 15:00
以前的资费是国家管理,区分费用的类型(市话费+长途费+漫游费),现在已经被扔到垃圾堆了。
现在是是 ...

要明白,在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的转变中,用户的资费方案不会随价格管理制度的变革而变化,因此在政府定价的年代已经生效了的资费结构,会在市场调节价制度实施后依然延续影响。

当然,在市场调节价的年代,运营商可以自主定价,但要取得用户的同意,除非不提价、不增加收费项目。

但是,现在运营商是宣布取消长途漫游费而不是对长途漫游降价。

如果运营商不是“取消长途漫游”,而是“下调长途漫游与本地通话一个价”,才没有一点问题。但是,下调长途漫游费,就没有取消长途漫游费。

点评

scnc001  再跟你讲讲法律,运营商宣布所谓的长途漫游费,没有附带具体的实施方案之前,就跟楼盘的广告一样,只能算是“”要约邀请“”一样,还不具备法律效力。好处你都想全占了,违背了公平原则,官司打到联合国,你也赢不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5-2 15:41
latent  虽然在体制变化中,用户的资费方案暂时没有变,暂时沿用(市话+长途+漫游)的旧体系、 但行政管制的取消,转变为调节价,就终止了旧体系方案的强制性。 运营商在新的规定下,是有变的权利的。 资费结构(市话、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5-2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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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7-5-2 15:22:59 |只看该作者
csabc 发表于 2017-5-2 14:55
国务院没发文,你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运营商说取消长途漫游费,但他们没说不以市话费来代替,以市话费来代 ...

国务院没有发文,取消长途漫游完全是市场自发进行的。

运营商说取消长途漫游费我无意间,坚决赞同。但他们无权在我不同意的前提下在我长途和漫游期间加收市话费,这违反了2016年的436号文。

我发这个贴,是希望运营商寻求以合规的方式去取消长途漫游,但你总是强词夺理。说什么“大家可以理解为取消一个、加进一个,总体没有增加项目吧”,你的这个说法,结果是直接违反合同法。难道在你强词夺理下,就可以随意改变与用户约定的资费?工信部会给你一把尚方宝剑,让运营商随意变更合同,践踏合同法么?

你是否想过,运营商有一些价格倒挂的套餐,如本地0.22,长途0.11?不未雨绸缪,直接取消一个增加一个,得了便宜的用户可能不说什么,但是吃了亏的又如何呢?

我提出问题,你强词夺理。

点评

csabc  你一直在狡辩。你自己去看看2016年的436号文说什么了,“大家可以理解为取消一个、加进一个,总体没有增加项目吧”这种说法不对吗?你说说看哪里逻辑有问题。运营商承诺取消长途漫游并没有强迫你,根本就没违反合同法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5-2 18:02
scnc001  那运营商把原来的市话长途漫游全部取消掉,当然也就不存在收取你的长途费漫游费了。全部归并到“国内通话费”,而且国内通话费也比原来的长途费漫游费更低。你去咨询咨询律师,做法是不是合法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5-2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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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级军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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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 15:23:57 |只看该作者
czbchn 发表于 2017-5-2 15:11
要明白,在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的转变中,用户的资费方案不会随价格管理制度的变革而变化 ...

虽然在体制变化中,用户的资费方案暂时没有变,暂时沿用(市话+长途+漫游)的旧体系、
但行政管制的取消,转变为调节价,就终止了旧体系方案的强制性。

运营商在新的规定下,是有变的权利的。
资费结构(市话、长途、漫游)并不是唯一的方案

不增加用户负担的情况下,目前的法律没有禁止,就是可为的。(假设新的0.2叫新通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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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bchn  “运营商在新的规定下,是有变的权利的。”同意,但前提必须是协商一致。 “不增加用户负担的情况下”,我想知道,如果我的套餐市话0.22,长途0.11(广东移动有),如何在不增加我负担的前提下将0.11调整为0.22?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5-2 16:03
scnc001  是的。把市话长途漫游费的说法全部取消,归并为“”普通国内通话费“”,资费也统一为比长途费漫游费更低的一个价格,让那些钻牛角尖的无处可钻。。。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5-2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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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 15:25:07 |只看该作者
czbchn 发表于 2017-5-2 14:10
原话有上下文,并且是“长途费就是长途附加费”,你说的“长途附加费就是长途费”,是有区别的。“长途附 ...

你钻文字钻的毫无意义。。。你可知道当年还没GSM的时代在长途费外另外有两毛钱的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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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bchn  已经废除了,并且已经不遗漏下影响。  发表于 2017-5-2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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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元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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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17-5-2 15:30:53 |只看该作者
czbchn 发表于 2017-5-2 14:53
我同意“市话费=长途费=漫游费”,但是这样的表示与“取消长途漫游”不一致。

基于工信部08、09年的规 ...

要说法律文件的效力,部门文件基本上是最低一级的。国务院要出台的文件,属于行政法规,仅低于宪法和法律,高于一切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你要记得,没有低就高的道理,拿国务院部门的文件来约束国务院的文件是不可能的。如果以法律文件有冲突,上位法高于下位法,新法高于旧法,特别法高于一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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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 15:35:45 |只看该作者
czbchn 发表于 2017-5-2 14:48
国务院的工作报告,是对人大做出的。难道他出一个工作报告,就将工信部多年建构的管理体系连根拔起?

...

因果关系要弄清。如果别人跟你说话要先理顺这些东西的话,会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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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17-5-2 15:41:03 |只看该作者
czbchn 发表于 2017-5-2 15:11
要明白,在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的转变中,用户的资费方案不会随价格管理制度的变革而变化 ...

再跟你讲讲法律,运营商宣布所谓的长途漫游费,没有附带具体的实施方案之前,就跟楼盘的广告一样,只能算是“”要约邀请“”一样,还不具备法律效力。好处你都想全占了,违背了公平原则,官司打到联合国,你也赢不了。。。

点评

czbchn  运营商说取消漫游费,我可没说什么。 但运营商说要加收本地通话费,那我就不同意了。我不同意增加本地收费,违反公平原则? 你要明白,权利可以放弃,义务不能免除。运营商可以放弃自己收取长途、漫游费的权利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5-2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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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 15:45:44 |只看该作者
latent 发表于 2017-5-2 15:23
虽然在体制变化中,用户的资费方案暂时没有变,暂时沿用(市话+长途+漫游)的旧体系、
但行政管制的取消 ...

是的。把市话长途漫游费的说法全部取消,归并为“”普通国内通话费“”,资费也统一为比长途费漫游费更低的一个价格,让那些钻牛角尖的无处可钻。。。

点评

czbchn  连市话都取消,那就是通话免费了。 还是那句话,你取消什么收费、降价随便,但增加收费项目免问。记住,资费是电信服务合同的重要内容,降价和取消收费属于运营商放弃权利,法律允许。但增加新的收费项目需要甲方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5-2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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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 15:49:32 |只看该作者
scnc001 发表于 2017-5-2 15:30
要说法律文件的效力,部门文件基本上是最低一级的。国务院要出台的文件,属于行政法规,仅低于宪法和法律 ...

你说的很有道理,但未见国务院出台过关于这个问题的任何文件。

还有,别忘了,工信部的08,09文件已经失效(随着市场调节价制度实施),但他的影响不会因文件失效而失效,就好像盘古开天辟地,天地已开,盘古死了也不会重新合起来。

不能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是工信部2016文件的要求,但同时也是合同法的要求(不能单方面修改合同),人大制定的法律,是不是可以高于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呢?

别忘了,2014年还专门修改了电信条例第23条,这可是用国务院令来公布的,国务院其他文件也不能违反他。

不过,讲再多,也未见国务院出什么文件说取消长途漫游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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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 15:49:46 |只看该作者
czbchn 发表于 2017-5-2 15:22
国务院没有发文,取消长途漫游完全是市场自发进行的。

运营商说取消长途漫游费我无意间,坚决赞同。但 ...

那运营商把原来的市话长途漫游全部取消掉,当然也就不存在收取你的长途费漫游费了。全部归并到“国内通话费”,而且国内通话费也比原来的长途费漫游费更低。你去咨询咨询律师,做法是不是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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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 15:56:44 |只看该作者
scnc001 发表于 2017-5-2 15:41
再跟你讲讲法律,运营商宣布所谓的长途漫游费,没有附带具体的实施方案之前,就跟楼盘的广告一样,只能算 ...

运营商说取消漫游费,我可没说什么。

但运营商说要加收本地通话费,那我就不同意了。我不同意增加本地收费,违反公平原则?

你要明白,权利可以放弃,义务不能免除。运营商可以放弃自己收取长途、漫游费的权利,但是却不能以自己放弃权利,就给我强加义务。

要明白,我的漫游费与本地通话费,是倒挂的。免除漫游费却收取本地费,直接导致我费用增加。这不是以免除长途漫游的名义提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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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abc  没人强迫你变更套餐,与你协商,你不愿意就按照原合约执行,你愿意多付钱有什么不好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5-2 18:13
scnc001  支持你去打官司,而不是在这儿打嘴皮官司。在这儿叫不算本事。  发表于 2017-5-2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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