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人家园

 找回密码
 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短信验证,便捷登录

搜索

军衔等级:

  新兵

注册:2026-3-62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26-4-17 08:54:1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比如一个号码主资费,是某移动省公司自主开发的,非移动总部开发的,该省下面有10个地市,这个资费仅限制在10个地市中的2个地市销售,其他8个地市不能销售(即号码归属地是这8个地市的客户就不能订购),这样的情况,是否符合工信部的要求的?我记得工信部要求是客户有权力要求订购运营商在售的任何资费产品,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限制。有专业点的大佬来分析分析,谢谢。

举报本楼

本帖有 14 个回帖,您需要登录后才能浏览 登录 | 注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版规|手机版|C114 ( 沪ICP备12002291号-1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GMT+8, 2026-10-15 02:41 , Processed in 0.114890 second(s), 20 queries , Gzip On.

Copyright © 1999-2025 C114 All Rights Reserved

Discuz Licensed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