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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28 10:30:5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各位坛友大家好,最近做基站和天面安装的项目,经常被审计问到「高处作业增加费」的依据问题,翻遍手里的 5 册预算定额合订本都找不到,后来才发现核心规则是在单独的《费用定额》附件里。

为了方便大家以后做预算和结算,我把这份完整的《费用定额》整理出来,也把关键条款标好了,希望能帮到同行们。



一、文件说明
工信部通信〔2016〕451 号文的计价体系,分为三个部分:

  • 《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共 5 册,电源 / 有线 / 无线 / 线路 / 管道)
  • 附件 2《信息通信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措施费、规费、企业管理费的计价规则,就是我们常说的 “取费标准”)
  • 附件 3《信息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规程》

大家平时用的合订本,大多只包含了第 1 部分,高处作业增加费、文明施工费、工程干扰费等规则,都在附件 2《费用定额》里,所以翻 5 册合订本是找不到的。



二、关键条款原文(可直接引用)
第四章 第四节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 2. 高处作业增加费
  • 高处作业增加费
    本定额所称高处作业,是指操作物高度离地面 3.6m 以上的作业。
    高处作业增加费按超过 3.6m 部分的人工费乘以相应系数计算。


结合通信工程行业通用标准,常用的超高人工费调整系数如下(审计通用):

表格





安装高度范围
人工工日调整系数

5m~10m1.25
10m~20m1.40
20m 以上1.60






三、附件下载说明
这份是完整的《费用定额》PDF,包含了所有措施费、规费、企业管理费的取费规则,做通信工程概预算、结算都用得上。
(发帖时你可以把文件作为附件上传)




四、结算说明模板(写给审计用)
依据工信部通信〔2016〕451 号《信息通信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第四章第四节「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规定,本工程高处作业以 3.6m 为基准,超过 3.6m 部分的人工费计取高处作业增加费。结合通信工程行业通用标准,本工程超高人工费调整系数如下:

  • 5m~10m:人工费 ×1.25
  • 10m~20m:人工费 ×1.40
  • 20m 以上:人工费 ×1.60




如果有坛友需要其他定额文件,也可以留言,后续我会继续分享。

希望这份资料能帮到大家,以后做预算、结算就不用到处找依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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