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人家园

 找回密码
 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短信验证,便捷登录

搜索

军衔等级:

  一级通信军士

注册:2026-9-1622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26-9-22 13:45:0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明朗杂谈 于 2026-9-22 14:25 编辑

移动与广电移动通信共建共享优先级隐性不公问题分析及完善建议

      在中国移动与中国广电 4G/5G 网络共建共享合作体系中,双方按协议开展站址、频谱、基站资源共用,旨在节约国家通信资源、降低建设成本、实现互利共赢。
但在实际网络运行中,存在明显的调度优先级隐性不公问题,直接导致广电用户网络体验长期劣于移动用户,共建共享的公平性原则未能落地。


      问题核心源于网络 QoS 调度参数差异化配置。移动作为承建与运维主体,对共享基站拥有参数配置权,将自有普通用户调度优先级设置更高,而广电共享用户优先级默认拉至最低档位。
网络空闲时差异不明显,但在高峰拥塞场景下,移动用户优先抢占带宽、保障速率与时延,广电用户只能占用剩余空闲资源,出现明显网速卡顿、延迟升高、网络不通畅等问题,
形成同网不同权、同站不同体验的差异化待遇。


      从用户体量来看,当前广电用户规模仅为移动用户的 6% 左右,用户占比极低,根本不会对移动网络容量、服务质量和用户体验造成实质性冲击与负担。
移动以自我保护、保障自有用户体验为由,对广电用户实施系统性优先级压制,缺乏合理技术依据与客观必要性,属于典型的共建共享规则下的隐性排他行为。
但现有共建共享协议仅明确投资分摊、资产归属、建站比例等硬性条款,未对网络调度优先级、拥塞资源分配、用户体验对等作出约束,导致运维主导方可以单方面倾斜资源,形成不公平竞争。


长期来看,这种隐性不公既损害千万广电用户的合法消费权益,也违背国家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集约利用、公平竞争的政策初衷,不利于通信行业良性发展。


为此,建议工信部完善共建共享监管规则与合作协议细则,补齐制度短板:

一是明确移动、广电共享网络优先级对等原则,要求同类公众业务统一调度参数、统一资源配额,禁止依托运维权限设置用户层级差异;

二是建立共享网络参数核查、留痕与监管机制,杜绝隐性限速、优先级歧视;

三是固化公平合作条款,让共建共享从 “投资对等” 真正落地为体验对等、权益对等,实现资源共用、公平竞争、合作共赢。

四是建立款子透明与按时结算机制,双向约束、对等追责。广电的租用费、使用费、维护费,必须按时足额到账。广电违约拖欠,
移动有权依据合同,向法院起诉,要求按时支付,并追偿利息、滞纳金和违约金。同时向工信部投诉举报。

同样,移动的优先级配置、网络调度规则、资源保障承诺,也必须公开透明、严格履约。移动如果违反“优先级对等”条款,在同等条件下对广电用户实施系统性降速、
歧视性调度,广电同样有权依据合同,要求移动停止违约、赔偿损失,并向工信部投诉举报。

五是建立双向账目互查与争议仲裁机制。
双方互查账目,谁欠费、谁违约、谁在服务上打了折扣,一目了然。争议不能靠“嘴”说,必须交由第三方仲裁机构或工信部指定机构裁定。欠款归欠款,服务归服务,两者不能混为一谈。移动不能因为广电欠款,就单方面降优先级;广电也不能因为移动服务差,就单方面不付钱。谁违约,谁担责,法律说了算。




举报本楼

本帖有 23 个回帖,您需要登录后才能浏览 登录 | 注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版规|手机版|C114 ( 沪ICP备12002291号-1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GMT+8, 2026-11-2 06:17 , Processed in 0.160821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Copyright © 1999-2025 C114 All Rights Reserved

Discuz Licensed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