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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0-26 10:36:1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手机号停用注销后会被运营商回收再次投放,也就是“二次放号”,注销手机号前,如果原机主,没有解绑支付平台账号,网购平台账号,极易被盗刷,埋下财产安全风险。

王某,54岁,在法庭上,满头白发的他,起初辩解,是自己年纪大了,不懂网购,才犯了这样的错。

如果手机号注销了,网购平台账号却没解绑,免密支付还开着,这就等于是交给了别人一个解锁好了的手机,还有一张不设密码的银行卡,对方随时随地都能花你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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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自述是2025年11月份知道自己买东西是刷的别人的钱,可知道后,王某并没有收手,王某手握别人购物平台,每单限额100元的免密支付,购物记录里从100块钱的鞋,到9块9的盐;猪蹄、红肠、扒鸡、白酒,吃喝日用全都有,前后200多笔消费,累计一万多。2026年1月,被害人发现银行卡上被扣的金额后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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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嫌盗窃罪,王某被提起公诉。在2023年时,王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近年来,二次放号导致的盗刷事件不断发生。很多网络博主以“注销手机号,等于出卖你自己”,为题目制作的短视频,成为网友的点赞爆款。

这些解绑的手续,普通人操作麻烦,有人压根不知道不解绑的风险,手机号码的运营商是不是应该承担更多的监管和提示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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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示:网上消费,购买记录、手机登录信息,可直接锁定到人。就盗窃罪而言,两年以内盗窃三次,就属于多次盗窃,哪怕金额再少,也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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