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lichking1230 于 2019-11-22 19:16 编辑
您好,XXXX。 本人是XXX的机主XXX,于2014年5月30日选择中国联通XX公司的手机服务,套餐为:“新势力-2012版沃派10(0CS),套餐为预付费”。2019年11月1日本人发现套餐被XX联通公司擅自更改为:“新势力-2012版沃派10(0CS)(XX迁转)”且付费方式被更改为后付费,本人于11月5日起数次向联通公司申请恢复原付费方式和原套餐,联通公司均答复本人无法恢复。现要求如下 1,恢复本人的套餐为:新势力-2012版沃派10(0CS) 2,恢复本人的套餐下的服务产品:2G/3G网络漫游 3,恢复本人的套餐付费方式为:预付费 联通公司给本人回复因系统升级的说法并不成立,本人名下还有2个手机号码:XXX 。套餐均为:“新势力-2012版沃派10(0CS)”说明在现有条件下,并未取消原“新势力-2012版沃派10(0CS)”套餐。
XX联通在11月20日上午约9时30分回复本人无法满足恢复套餐的需求,且强词夺理,声称并未对套餐进行变更,本人不予认可,现出示证据如下,请核实。 1, 付费方式的变更,是否需要本人允许,亲自到场办理?未经本人同意变更付费方式是否可以理解为套餐的变更?本人认为付费方式与套餐一一对应,原有付费方式(预付费)与现有的付费方式(后付费)不同,可理解为XX联通公司对套餐进行了变更。 2, “新势力-2012版沃派10(0CS)”,与“新势力-2012版沃派10(0CS)(XX迁转)”,是否为同一套餐? 本人认为虽然流量、通话计费价格没有产生变化,但是 1. 账单体现的账务名称不一致(原套餐:基本套餐费、新套餐:4G本地套餐费(已升级为国内)) 2. 套餐的名字不一致,多了“(XX迁转)”6个字符 3. 流量的优先级不一致(原套餐:叠加包优先级较高,新套餐:主套餐优先级较高)。 4. 15G解除流量封顶服务不一致(原套餐:只需开启一次,新套餐:每月均需开启) 所以本人认为并非同一套餐。 3, 新旧套餐的服务产品不一致,本人原有“新势力-2012版沃派10(0CS)”包含:“2G/3G网络漫游”等服务,现在新“新势力-2012版沃派10(0CS)”包含“5G/4G/3G流量提醒、3G4G网络可用、手机上网服务”等服务,且生效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此生效时间可证明XX联通公司在2019年11月1日对本人套餐进行了变更。
本人对XX联通擅自更改套餐的行为表示强烈不满。 XX联通擅自修改套餐已经违反电信条例第四十条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服务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以任何方式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 若XX联通仍然拒绝恢复本人原有套餐,本人现依据电信条例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向电信用户赔礼道歉,赔偿电信用户损失;拒不改正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处以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申请你局对XX联通擅自修改本人套餐和付费方式的行为进行处罚。请将处罚结果以信函方式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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