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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手机套餐过户要求现场拍照无法律要求  [查看完整版帖子] [打印本页]

时间:  2017-10-1 14:39
作者: 19999999999     标题: 手机套餐过户要求现场拍照无法律要求

本帖最后由 19999999999 于 2017-10-1 16:58 编辑

手机套餐过户要求现场拍照无法律要求,文件只要求新办手机卡现场拍照,没要求过户拍照,运营商未主动告知用户需要拍照属于偷拍行为,侵犯用户隐私权,擅自取得用户个人信息,没有任何保密协议,手机过户业务受理单,没盖公章,是否有效,按合同法不存在合同关系。

求高手解答。

《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25号 )

第六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为用户办理入网手续时,应当要求用户出示有效证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应当予以配合。

第九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对用户出示的证件进行查验,并如实登记证件类别以及证件上所记载的姓名(名称)、号码、住址信息;对于用户委托他人办理入网手续的,应当同时查验受托人的证件并登记受托人的上述信息。
  为了方便用户提供身份信息、办理入网手续,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电信业务经营者复印用户身份证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电信业务经营者名称、复印目的和日期。

第十二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用户真实身份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电信业务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登记的用户真实身份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不得用于提供服务之外的目的。




时间:  2017-10-1 14:46
作者: ptxdf001

本帖最后由 ptxdf001 于 2017-10-1 14:53 编辑

反恐法,第二十一条 电信、互联网、金融、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
第八十六条 电信、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时间:  2017-10-1 14:48
作者: crazyone

过户不就是一方退网+另一方新入网吗

只不过号码不变

有啥异议的..
时间:  2017-10-1 14:50
作者: 19999999999

crazyone 发表于 2017-10-1 14:48
过户不就是一方退网+另一方新入网吗

只不过号码不变

未主动说明拍照,偷拍的,没有任何隐私保密协议。
时间:  2017-10-1 14:58
作者: 19999999999

ptxdf001 发表于 2017-10-1 14:46
反恐法,第二十一条 电信、互联网、金融、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客 ...

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没说拍照。
时间:  2017-10-1 15:05
作者: 越祈

ptxdf001 发表于 2017-10-1 14:46
反恐法,第二十一条 电信、互联网、金融、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客 ...

查验用的是读卡器
时间:  2017-10-1 15:38
作者: Angel0772

然而联通来一句公司规定....
时间:  2017-10-1 18:04
作者: crazyone

你以为那就是一个拍照呀?

都是实时和国政通的照片对比的

系统会实时反馈一个人脸识别结论

相似度多少,如果低于50%系统自动拒绝操作

你说这属不属于检验?
时间:  2017-10-1 23:35
作者: Beacontech

19999999999 发表于 2017-10-1 14:50
未主动说明拍照,偷拍的,没有任何隐私保密协议。

矫情
时间:  2017-10-2 10:19
作者: hujim

如果别人捡了你的身份证,然后去营业厅把你的电话号码直接过户了,你会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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