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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台港澳投资企业投标省电信项目问题,求大神解答  [查看完整版帖子] [打印本页]

时间:  2017-10-27 16:17
作者: cxdh1992     标题: 台港澳投资企业投标省电信项目问题,求大神解答

各位大神,有个问题需要向大家请教一下:


某省电信项目对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2.本次招标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以下特殊情况除外:
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或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或台港澳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上述情况应由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使用代理商投标理由的说明文件并承诺对代理商投标承担连带责任。




请问,某家企业为台港澳全资投资,在营业执照和工商部门企业信息公示网显示的主要内容如下:


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2.注册资金: XXXX美元


请问:


1.该企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一点(咨询公司法务说:属于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设立的独立法人
2.该公司参与这个项目应该使用代理商投标还是直接参与投标


感谢各位大神的解答啊,小弟以前都是在大陆的企业工作,没遇到过这种情况
而且我看最近电信集团有几个标被“新华三”中了,查询发现新华三在企业信息公示网显示的也是(台港澳法人独资),所以有点懵逼了


礼!



时间:  2017-10-27 16:27
作者: ftw

字面意思很难理解吗?
时间:  2017-10-27 16:29
作者: ftw

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管它美资、港资、欧资、非资,都符合条件
时间:  2017-10-27 16:44
作者: tianzhongshan

只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的营业执照就OK
时间:  2017-10-27 16:54
作者: cxdh1992

ftw 发表于 2017-10-27 16:29
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管它美资、港资、欧资、非资,都符合条件

大神,所以可以直接投标是把?

那么根据第二条要求,是不是也可以用“为提供更好的售后服务”或者“独家代理”等理由,用代理商投标呢?
时间:  2017-10-27 16:54
作者: cxdh1992

tianzhongshan 发表于 2017-10-27 16:44
只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的营业执照就OK

大神,所以可以直接投标是把?

那么根据第二条要求,是不是也可以用“为提供更好的售后服务”或者“独 家代理”等理由,用代理商投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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