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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给混改进行中进入待岗中心的人的提议  [查看完整版帖子] [打印本页]

时间:  2017-11-9 16:27
作者: 邂逅水云间     标题: 给混改进行中进入待岗中心的人的提议

网上找一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配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

好吧,我是为了下载发的,但是上面的是真的

时间:  2017-11-9 16:39
作者: jiayuanfuguan0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时间:  2017-11-9 17:24
作者: 1210801455

不能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吗
时间:  2017-11-9 21:05
作者: 追光者的执着

何必只顾自身利益,也许混改是一次新的机会呢?  
时间:  2017-11-10 08:01
作者: 周呵呵呵蛇

居然动了搞你的念头,留下来也很难有机会了。此处不留爷爷自有去处
时间:  2017-11-10 08:31
作者: 宠辱不惊

学习劳动法吧
时间:  2017-11-10 14:12
作者: 内蒙老通信

准备战斗
时间:  2017-11-10 14:18
作者: 邂逅水云间

联通混改到什么程度了
肯定会有人到待岗中心的,不然联通怎么混改下去
时间:  2017-11-10 14:32
作者: xaoadu

用工的歧视是联通目前的大题,不过没有人去重视,后果也不可估量
时间:  2017-11-10 14:33
作者: 1210801455

战斗到底
时间:  2017-11-10 16:06
作者: 那个小猪猪


学习劳动法吧
时间:  2017-11-10 19:07
作者: huotui1

那些都是给外面人看的,直接把岗位一换就行了,就说裁员多少!
时间:  2017-11-10 19:31
作者: sos2006ma

某通又在出幺蛾子了
时间:  2017-11-13 14:12
作者: qsdys

个人去搞,没戏。
大多数人去做,还有可能。
时间:  2017-11-15 12:01
作者: leo0943


时间:  2017-11-15 12:44
作者: 胡萝卜大叔

没用啊,又不是解除劳动合同
时间:  2017-11-15 12:45
作者: 胡萝卜大叔

qsdys 发表于 2017-11-13 14:12
个人去搞,没戏。
大多数人去做,还有可能。

信访?白扯
时间:  2017-11-15 12:47
作者: laowugong0000

消极怠工 或者罢工 会不会
时间:  2017-11-15 12:49
作者: tennou

待岗中心?新成立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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