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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东联通大冰神,大冰神团购和畅爽冰激凌有二限的进  [查看完整版帖子] [打印本页]

时间:  2018-9-19 12:44
作者: HB1100     标题: 广东联通大冰神,大冰神团购和畅爽冰激凌有二限的进

本帖最后由 HB1100 于 2018-9-19 12:46 编辑

如果你是广东联通6月7月的大冰神团购有机会取消限速服务和二次限速服务,有广东省办公厅答复内容支持,已经有好一些人已经取消限速和二次限速了。迟点我会公开广东联通畅爽冰激凌取消二次限速的相关证据。已经找到一部分,还有一些等行政部门信息公开中。最后说一下,广州联通服务质量监督客服工号3264、3259、3265、3254、3263、3271、3277、3269,答复我的这几个工号客服睁眼说瞎话,你眼睛瞎无所谓,你继续瞎,我继续怼,我会帮更多人怼你们的霸王条款,我这个也不是无理处闹,每个问题有证有据。联通的那么几个水军,你们看不惯就点右上角。郑重声明不收费,确定身份免费提供相关证据。广东联通6月7月大冰神团购看这里 8888.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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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txrjy.com/forum.php?mod=attachment&aid=MzcyODk0fGIyNGU4Y2UwfDE3NTMwMzE3MTJ8MHww
时间:  2018-9-19 12:48
作者: bucmllj

专业户,支持
时间:  2018-9-19 12:55
作者: HB1100

bucmllj 发表于 2018-9-19 12:48
专业户,支持

对不起,我不是投诉专业户,广东联通逼我的,同样的问题不一样的处理,认你你会同意吗.....既然联通可以这样,为什么我就不可以这样呢
时间:  2018-9-19 15:44
作者: bucmllj

专业户,支持
时间:  2018-9-20 02:30
作者: 247898628

本帖最后由 247898628 于 2018-9-20 02:31 编辑

建议你投几百万块到中央电视台做这个广告,论坛里有多少广东联通用户,就算是广东联通用户又有多少人用这个套餐?如果你没钱,建议你去地铁站,公车站贴小广告,或者到3号线人特别多的地方举个牌子写着“无偿给组团冰淇淋解限速一二限”这个方法我只教你哦!
时间:  2018-9-20 06:52
作者: 太帅无法直视

247898628 发表于 2018-9-20 02:30
建议你投几百万块到中央电视台做这个广告,论坛里有多少广东联通用户,就算是广东联通用户又有多少人用这个 ...

你这话酸的,不知道你个什么想法。。。
时间:  2018-9-20 07:10
作者: topsite

一限解了是什么道理
时间:  2018-9-20 07:59
作者: HB1100

太帅无法直视 发表于 2018-9-20 06:52
你这话酸的,不知道你个什么想法。。。

让它酸。
时间:  2018-9-20 08:01
作者: HB1100

topsite 发表于 2018-9-20 07:10
一限解了是什么道理

虚假宣传。根据2018年6月7日,针对基础电信企业“不限量”套餐隐藏限制条款等宣传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司局组织召开会议,明确提出有关要求:
一是要求企业提高认识。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企业提供经营服务过程中,始终从用户需求角度出发,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切实增强用户的获得感。
二是要求企业规范宣传。要高度重视当前“不限量”套餐宣传中存在的问题,全行业立即开展自查工作,切实规范此类套餐的宣传推广行为,不得夸大宣传,对于限制条款要标示醒目。
三是要求企业举一反三。要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营销宣传时要做到真实、准确,实行明码标价,对资费方案限制性条件以及有效期等需用户注意的事项,要履行提醒义务,不得片面夸大或混淆优惠幅度,确保用户明明白白消费。
四是要求企业强化服务。要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套餐设计,重视用户体验,探索更加符合用户需求的资费模式,加强资费公示,完善用户流量使用告知和提醒服务,切实提升服务水平。
会上,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均表示将严格落实会议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规范宣传经营行为,确保用户明明白白消费。
      以上工信部的会议精神,广州联通说一套做一套,目无法纪,望贵局对本人的举报,依法处罚联通。广州联通的行为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四十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服务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四)对电信用户不履行公开作出的承诺或者作容易引起误解的虚假宣传;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向电信用户赔礼道歉,赔偿电信用户损失;拒不改正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处以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电信资费营销行为的通知,工信部通信函〔2018〕276号
六、电信业务经营者在宣传推广资费方案时,应当全面、准确、通俗易懂,宣传内容应与其资费公示方案保持一致;对资费方案限制性条件以及有效期限、计费原则等需引起用户注意的事项应当履行提醒义务;对价外馈赠应当如实说明附加条件、馈赠内容、数量、终止时间等处理方式。不得虚假宣传、片面夸大或混淆资费优惠幅度,以及做出其他容易引起用户误解的宣传。
《关于规范电信服务协议有关问题的通知》(信部电[2004]381号) 六、电信业务经营者在合同外通过书面形式或大众媒体方式公开做出的服务承诺,自动成为电信服务协议的组成部分,但其中为用户设定的义务,未经用户同意的,不得成为服务协议的组成部分。 九、电信业务经营者应依照与用户签订的服务协议为用户提供服务。电信用户应按照服务协议的约定使用电信业务,履行相应义务。 十、在电信服务协议有效期内,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擅自终止提供服务。未经与用户变更协议,不得擅自撤消任何服务功能或降低服务质量,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得擅自改变与用户约定的电信业务收费方式、资费标准。 《关于规范电信业务推广和服务宣传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信部电[2004]382号)   一、电信业务经营者在业务宣传和拓展的过程中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自觉增强法律意识,依靠优质服务来赢得用户,避免不正当竞争,维护电信行业整体形象。 三、电信业务经营者在对具体业务进行推广和宣传时,应告知用户咨询投诉电话,应就被宣传业务做出明确的服务承诺,并在随后的服务提供过程中切实践诺。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宣传承诺标准时,用户有权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或事先约定进行赔偿。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规范电信服务协议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信管[2016]436号) 八、电信业务经营者在合同外通过书面形式或大众媒体方式公开做出的服务承诺,自动成为电信服务协议的组成部分,但不得作出对用户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用户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十、电信业务经营者应依照与用户订立的服务协议为用户提供服务。用户应按照服务协议的约定使用电信业务,履行相应义务。 十一、在电信服务协议有效期间,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擅自终止提供服务。未经与用户变更协议,不得擅自撤消任何服务功能或降低服务质量,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资费标准,不得擅自改变与用户约定的电信业务收费方式。用户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除外。 工信部联通[2014]182号
三、电信企业应进一步提高资费透明度,建立资费方案公示制度,通过营业厅、代理代办点、网站等公布所有面向公众市场的在售资费方案。在业务宣传推广时应全面、准确,对资费方案限制性条件及其他需引起用户注意的事项,应履行提醒义务,不得片面夸大资费优惠幅度或作容易引起用户误解的虚假宣传。

时间:  2018-9-20 08:04
作者: HB1100

247898628 发表于 2018-9-20 02:30
建议你投几百万块到中央电视台做这个广告,论坛里有多少广东联通用户,就算是广东联通用户又有多少人用这个 ...

不接受狗的建议,谢谢
时间:  2022-2-9 17:47
作者: rayxsun

弱弱的问一下,这个留言在那找的,哈哈。上车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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