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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企业第一至第十年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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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0-8-5 10:32
作者:
草木皆美
标题:
国务院: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企业第一至第十年免税
国务院日前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根据文件,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020-8-5 10:32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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