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fmsg 发表于 2023-6-15 09:38
你提醒了我,问题不止我之前想的这么简单!!!!!
假设公民是享有通信自由权,然后相关单位或个人侵 ...
陪你看日出81 发表于 2023-6-14 10:43
那些年为了保护公民的通信自,邮电部《国内公众电报业务规程》《长途电话业务规程》等都有专门的规定,而且 ...
zhoujun0851 发表于 2023-6-15 21:57
这十年逐步回到人治了
solomon911 发表于 2023-6-14 09:53
你不可以反党、反社会,不可以有背社会公序良俗。所以你的自由不是绝对的,更不等同于绝密。
国家必须做到 ...
hzm17 发表于 2025-6-18 16:16
呵呵,太监谈自有,有何意义?
盯着所谓的“通信自有“也不过是觉得运营商最好欺负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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