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人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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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7-9 16:46
作者: 0606     标题: 1

本帖最后由 0606 于 2024-7-10 18:24 编辑

1
时间:  2024-7-9 17:16
作者: 梦与诗

好几年前就是无纸化,就连叫号都变成了手机扫码
时间:  2024-7-9 17:27
作者: Waqrui

面谈是准备一次性赔偿损失还是什么……
时间:  2024-7-9 17:38
作者: Waqrui

你是要靓号专属月承诺通信资费的电子协议工单,还有一个业务是啥?
时间:  2024-7-9 18:57
作者: YHKM

早就是电子受理单了,也没有规定业务受理单必须发你邮箱,后台都可以查到办理记录。
时间:  2024-7-9 20:52
作者: qidai188

电子受理单会莫名其妙消失,而且办了什么业务都莫名其妙,还是纸质的好还可以放起来当证据。
时间:  2024-7-9 23:01
作者: 五笔拼音

《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订立合同时,一般应当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主要内容,并明确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经营者采用书面形式与消费者订立合同的,应当将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交付消费者留存,并不少于一份。经营者以电子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清晰、全面、明确地告知消费者订立合同的步骤、注意事项、下载方法等事项,并保证消费者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
时间:  2024-7-9 23:39
作者: 客观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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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7-10 14:46
作者: 19099999999

梦与诗 发表于 2024-7-9 17:16
好几年前就是无纸化,就连叫号都变成了手机扫码

在营业厅,有打印机,可以要求打印,盖公司章。
时间:  2024-7-10 14:47
作者: 19099999999

qidai188 发表于 2024-7-9 20:52
电子受理单会莫名其妙消失,而且办了什么业务都莫名其妙,还是纸质的好还可以放起来当证据。

电子合同,存在随意篡改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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