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美国国防部更新了“中国军工企业清单”(1260H清单),共有188家中国企业上榜,其中包括阿里巴巴、百度、比亚迪、长江存储、长鑫存储等知名企业。美国国防部表示,未来还可能继续将更多企业加入名单。同时,美国政府也强调,被列入1260H清单并不意味着立即受到制裁,但未来可能依据其他法律工具,对这些企业采取进一步限制措施。
看了下这次上清单的企业,一共80家母公司、188个实体。航空航天/军工、航运基建、通信基础设施仍是三大核心基本盘,但汽车/电池/新能源/AI/机器人链条扩容明显。
母公司所属行业分布:
互联网平台/AI/软件与机器人:5家(阿里巴巴、百度、360、道通智能、宇树科技)
半导体/光电显示与传感:4家(京东方、深天马、中际旭创、速腾聚创)
汽车/动力电池与新能源车:4家(比亚迪、蔚来、中创新航、亿纬锂能)
能源/化工/核能与新能源:2家(晶澳科技、天合光能)
生物医药/基因与医疗服务:2家(药明康德、诺禾致源)
电子信息与通信设备:1家(普联)
航空航天与军工装备:1家(航天彩虹)
新增的 19 家企业主要集中在以下领域:
互联网平台/AI/软件与机器人:5家(阿里巴巴、百度、360、道通智能、宇树科技)
半导体/光电显示与传感:4家(京东方、深天马、中际旭创、速腾聚创)
汽车/动力电池与新能源车:4家(比亚迪、蔚来、中创新航、亿纬锂能)
能源/化工/核能与新能源:2家(晶澳科技、天合光能)
生物医药/基因与医疗服务:2家(药明康德、诺禾致源)
电子信息与通信设备:1家(普联)
航空航天与军工装备:1家(航天彩虹)
80家母公司主体中,有24家被美国国防部罗列了旗下的子公司(共计108 个),说明美方对这些企业的股权结构和在美业务网络进行了穿透审查。其中被扒得最狠的几家:中航工业 (AVIC):被查出17 家子公司;中交建12家、中芯国际12家、中国兵器工业集团8家、华大基因7家。
10个实体因“不满足在美国直接或间接运营的要求”(Did Not Meet the Requirements)被移出清单。主要包括:中海油中国、中海油国贸、中交建美国、中国化学工程等。这侧面印证了1260H清单的一个核心法律门槛:必须是 "Operating in the United States"(在美国运营),如果业务完全撤出美国,是有正当理由申请移出的。
今年2月13日,美国国防部曾经发了这个更新后的1260H清单,上榜的企业也大差不离。只有一个重要的区别:当时本来在清单上的长鑫存储和长江存储被明确移除了。
然而,不到一个小时,这个更新的清单就被美国国防部给撤下来了。美国联邦公报最新的内容显示,在清单发布后,国防部收到了一封要求撤销该文件的机构信函。
根据媒体的报道,国内某存储厂在2024年1月上了1260H清单后,一直在通过诉讼寻求撤销这些认定,试图向美方澄清自己的产品和技术不是军用级的,也不适用于军事用途;同时还花了超过100万美元雇了纽约一家公关公司lobby。最后可能不知道怎么把国防部说动了,把它们和另外一家存储厂撤了下来。
但据说,白宫对撤下两家存储厂意见很大,觉得会打击到美国存储芯片厂商美光,以及韩国三星电子和SK海力士等的竞争优势,有利于中国存储产业的发展。在名单发布前,白宫就曾明确向国防部打预防针,表达了反对除名两厂的意见。
然而,2月13日清单更新并发布时,两存还是被移除了。白宫气昏了头,据报道,“一名白宫高级官员”马上抓起电话给国防部打了过去,质问为什么对白宫的意见视而不见。国防部的官员随后赶忙把清单撤了下来,但是后来也没有公开解释撤回的原因,也没有重新发布更新版本。直到今天公布的最新版1260H清单中,两存重新上榜。根据国防部的列名公告,两存被列名的理由都是:“和中国工信部存在直接关联,并与国资委和工信部存在间接关联”。
还有一种反对移除两存的理由,是《2023财年国防授权法案》第5949条。根据该条规定,自2027年12月23日起,美国联邦行政机构不得采购、获取或续签合同以获取由两存和中芯国际设计、生产或提供的受限半导体产品或服务。在涉及国家安全的“关键系统”(Critical Systems)中,政府不仅不能采购这些企业生产的芯片本身,也不能采购使用了这些芯片的相关设备和系统。
因此,即便两存被移出1260H清单,美国政府采购其产品本身仍然面临5949条带来的法律限制。严格来说,把两存移出1260H并不直接违反5949条,因为后者的采购限制要到2027年底才全面生效。但从政策逻辑看,这样做确实会释放出跟5949条立法方向不一致的信号:一方面,国会已经通过立法明确要求未来逐步排除这些企业进入联邦采购体系;另一方面,国防部却试图把它们从“中国军工企业清单”中移除。这恐怕也是当时白宫强烈反对的重要原因之一。
关于1260H清单的具体情况,可以参考之前的文章:腾讯、宁德时代等上黑名单——美国“涉军”制裁清单简史
1260H清单的法律基础是《2021财年国防授权法案》第1260H条。最初目的是识别并公布那些被认为跟中国军方存在联系、且在美国直接或间接开展业务的企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市场更多把它看成是一种“点名”或声誉风险标签。
但随着《2024财年国防授权法案》第805条生效,1260H不再只是一个名单,而开始与实际采购限制挂钩。
根据第805条的要求,自2026年6月30日起,美国国防部不得跟1260H名单上的企业,以及受这些企业控制的实体,直接签订或续签货物和服务合同。这是目前最明确、最直接的法律后果。对于相关企业而言,被列入该名单后,进入美国国防部供应商体系的通道实际上将被关闭。
这一限制并不局限于传统军工产品。如果企业提供的是云服务、软件、人工智能能力、数据处理服务、机器人系统、电池、存储芯片、自动驾驶技术或其他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只要最终客户是美国国防部,或者合同最终进入国防部采购体系,就可能受到影响。
值得关注的是,一年后还有进一步限制。2027年6月30日起,美国国防部不仅不能直接采购名单企业的产品和服务,也不能通过一级承包商、二级承包商甚至更深层供应链间接采购相关产品、零部件或服务。对于大型科技企业来说,真正的挑战往往不在于自己是否向美国国防部销售产品,而在于自己的技术、组件、算力、存储、电池或软件是否被其他供应商使用,从而影响客户继续向国防部供货。
不过,也不能过度夸大1260H的破坏力。
它不是财政部的SDN制裁名单,不会自动冻结资产;也不是商务部实体清单,不会自动禁止美国企业向其出口产品;更不是中国军工复合体证券投资禁令(NS-CMIC)名单,不会自动禁止美国投资者持有相关证券。
从法律性质上看,1260H首先是一个国防部体系内的识别加采购限制工具,不是覆盖整个美国政府、金融体系和商业体系的全面制裁机制。
但1260H的重要性在于其外溢效应。
从政治上来说,一旦一家企业被美国国防部正式列入名单,其与中国军方、军民融合或关键战略能力相关的标签,就获得了美国政府官方背书。此后,无论是投资限制、出口管制、联邦补贴限制、供应链安全审查,还是CFIUS国家安全审查,都更容易获得政治和政策上的支持。同时,它往往也意味着相关企业已经进入美国国家安全体系的重点关注范围,也为未来出台更严格限制措施降低了门槛。这次美国国防部的列名公告说得也很清楚:被列入1260H不意味着立即受到制裁,但未来可能依据其他法律工具,对这些企业采取进一步限制措施。
从商业上来说,比较让人担心的是客户的过度合规。
首先,跨国客户通常会把1260H视为一个“红旗”。很多企业不会花时间研究法律上是否绝对禁止合作,而是倾向于直接降低风险。对于采购、法务和董事会来说,证明还能跟这些清单上的企业合作很困难,赶紧寻找替代供应商一般来说是最省事的办法。长江存储在起诉美光的法律文件中就披露,因为上了1260H,一些客户终止了合同,合作伙伴退出合作,不少商业机会也消失了,这就是个很能说明问题的例子。
其次,金融机构往往会先去风险。银行、保险公司和投资机构不一定会立即停止合作,但通常会提高风险评级、加强尽调、拉长审批流程。因为他们更担心未来监管升级后,被问为什么当初没有提前采取措施。
第三,供应链上的客户会开始考虑备胎。特别是如果相关客户有服务美国政府或关键基础设施的计划或想法,为了确保未来能够不受影响,往往会提前寻找替代方案。今天的订单是还没丢,但明天的订单可能提前就黄了。
最后,1260H还会带来持续的声誉影响。一旦被美国国防部列入名单,“军方关联”“军民融合”等标签就会一直贴在身上。未来无论是政府沟通、商业合作还是媒体报道,都可能反复被提及,不一定有多大的直接伤害,但是就是很讨厌。
也正因为上面这些原因,越来越多上了清单的公司开始投入资源争取避免上榜或寻求除名。1260H已经逐渐演变成了一个完整的产业链:企业花钱避免上榜,律师帮助打官司,游说公司负责沟通政府,公关顾问处理市场影响,华盛顿则围绕这一体系形成了一套合规和咨询市场。
在实践中,企业通常会采取几种方式:有的聘请律师团队研究国防部的认定逻辑,寻找法律突破口。有的通过政府关系顾问向国会、白宫或相关部门解释自身业务模式,比如前不久就有报道说某大厂花40万美金请了特朗普政府第一任期时的白宫人事办公室主任帮忙lobby移出清单;某电池厂被列入名单后,高管去拜访国防部,试图说明公司的产品和业务跟中国军方无关。有的则组织经济研究,试图证明列名会损害美国企业利益、冲击供应链稳定或削弱美国竞争力。这几种方法可能混合在一起使用,当然花的钱也会是成倍增加。
还有一些企业采取更主动的方式。与其等五角大楼收集信息后作出判断,不如提前向美国政府介绍自己的股权结构、治理体系、客户构成和业务情况,希望在决策形成之前影响认知。业内把这叫作“预防性合规”。
诉讼也是个选项,但一般是作为最后不得已的办法。对于很多企业而言,打官司未必是因为相信一定能赢(实际上都知道赢的希望渺茫,小米的案子现在可参考性不大),而是为了争取时间、增加谈判筹码,并向客户和投资者表明公司正在积极应对。
美国国防部列名公告
根据2021 财年《威廉·M.(麦克)·桑伯里国防授权法》(William M. (Mac) Thornberry 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 for Fiscal Year 2021,公法 116-283)第 1260H 条及其修订版本(编入《美国法典》第 10 编第 113 条注释)*,国防部副部长已认定,下列实体符合被指定为“中国军工企业”的条件,且从事商业服务提供、制造、生产或出口活动(见第 1260H(g)(2)(B)(ii) 条要求),并依照第 1260H 条在美国直接或间接运营(见第 1260H(a) 条要求)。
奇虎 360(360 Security Technology Inc.,Qihoo 360)
航天彩虹(Aerospace CH UAV Co., Ltd,CH UAV)
航天晨光(Aerosun Corporation,Aerosun)
阿里巴巴(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Alibaba)
道通智能(Autel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rp., Ltd.,Autel Technology)
道通智能航空(Autel Robotics Co., Ltd.,Autel Robotics)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Aviation Industry Corporation of China Ltd.,AVIC)
关联实体:
佰才邦(Baicells Technologies Co., Ltd.,Baicells)
百度(Baidu, Inc.,Baidu)
知道创宇(Beijing Zhidao Chuangyu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Knownsec)
华大集团(BGI Group)
关联实体:
京东方(BOE Technology Group Company Limited,BOE)
比亚迪(BYD Company Limited,BYD)
中创新航(CALB Group Co., Ltd.,CALB)
电科网安(CETC Cyberspace Security Technology Co., Ltd.,原成都卫士通/Chen Du Westone Information Industry Co., Ltd.)
电科数字(CETC Digital Technology Co., Ltd.,原华东电脑/Shanghai East China Computer Co., Ltd.)
普天科技(CETC Potevio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原广州杰赛/Guangzhou GCI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长鑫存储(ChangXin Memory Technologies, Inc.,CXMT)
纵横股份(Chengdu JOUAV Automation Tech Co., Ltd.,JOUAV)
盟升电子(Chengdu M&S 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 Ltd.,M&S Electronics)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China Aerospace Science and Industry Corporation Limited,CASIC)
关联实体:
中国货运航空(China Cargo Airlines Co., Ltd.,CCA)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China Communications Construction Group (Limited),CCCG)
关联实体:
中国建设科技集团(China Construction Technology Co., Ltd.,CCTC)
中远海运集团(China COSCO SHIPPING Corporation Limited,COSCO SHIPPING)
关联实体:
中国电子(China Electronics Corporation,CEC)
关联实体:
中国电科(China Electronics Technology Group Corporation,CETC)
关联实体:
中广核(China General Nuclear Power Corporation,CGN)
中集集团(China International Marine Containers (Group) Co., Ltd.,CIMC)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China Mobile Communications Group Co., Ltd.,China Mobile Comm)
关联实体:
中国化工(China National Chemical Corporation Ltd.,ChemChina)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China National Chemical Engineering Group Corporation,CNCEC)
中核集团(China National Nuclear Corporation,CNNC)
中国海油(China National Offshore Oil Corporation,CNOOC)
关联实体: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China North Industries Group Corporation Limited,Norinco Group)
关联实体: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China South Industries Group Corporation,CSGC)
关联实体:
中国卫星(China SpaceSat Co., Ltd.,China SpaceS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