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wei19237在2003-3-11 14:22:18的发言:
以太网幀头中的Source MAC地址与ARP请求包中的Sender Hardware Address确实是重复的,但为什么一直没有将后者去掉,我想也许是因为,去掉后所能带来处理效率的提高,远不及由此带来的处理上的困难吧!
以下是引用qingming在2003-3-11 12:52:12的发言:
其实我有一个幼稚的想法,承载在以太网上的ARP请求数据帧中,去掉6字节的发送端以太网地址部分,如果需要直接引用以太网首部中的以太网源地址部分,这样岂不更能减少开销?当然前提是承载在以太网上的A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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