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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也来谈谈派遣员工  [查看完整版帖子] [打印本页]

时间:  2008-8-24 18:08
作者: yanwu     标题: [原创]也来谈谈派遣员工

坛子里最近关于派遣制度好坏的争论好象比较激烈,也难怪,在各通信运营商里,派遣制员工占了不少的比例,且同工不同酬的现象比比皆是,有人说,存在就是合理,派遣制度的确存在,但是真的合理吗?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派遣员工兄弟有怨言?我想就自己的理解在这抛块砖,希望能对派遣员工兄弟有所帮助。
    一、派遣制度的来由
    从《劳动法》实施开始(好象是1994年),加上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制度的实行、推广,原来国有企业正式工(固定工)+临时工的模式也逐渐瓦解、分化,正式工(固定工)开始要签定劳动合同了(在此以前是从来不用签劳动合同的),临时工则开始分计划内和计划外了,计划内临时工会签一份《临时用工劳动合同书》或协议之类的,计划外的则什么也没有,当然,所有的临时工同样也没有任何社会保险和福利,至1998年左右,在经济相对发达的沿海省市,如上海、广东、浙江等,经济效益较好的国有企业开始想办法为临时买保险了,普遍的做法是找一家关联企业(基本是空壳,如三产公司、职工集体入股成立的公司等)牵头,作为临时工的用工单位,派遣员工到主业工作。到2001年左右,随着国家对用工制度的日益规范(正式取消了临时工的称呼和制度),派遣公司(派遣机构)就应运而生了,并蔓延到了内陆省份。派遣机构最早大多是各地劳动就业局办的相关产业,运作极不规范,随着这些年的发展,在经济发达省份,相对专业、相对规范的派遣公司已初具规模。派遣用工的范围,也从早期的经济效益较好的国有大企业向社会各个角落渗透。
    二、派遣制度是否应该取消(或限制发展)?
    坛子里不少派遣员工对现有派遣制度是深恶痛决的,无疑会赞成完全取消派遣制度。从今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以及迟迟没有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草案来看,国家似乎也有保护派遣员工、严格限制派遣用工发展的意图,如要求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少于两年;限制使用派遣用工的范围只能在主业、不能在辅业;用工单位使用派遣员工只能“临时”应急,即时间不能超过半年;派遣员工在合同期内没有工作的,由派遣机构发工资等等。这真的是在“保护”广大派遣员工(或拟派遣员工)吗?我深表怀疑:
    1、从目前社会用工的情况看,即使不算农民工,有多少城市劳动力在工作、领取报酬的同时,获得了应有的社会保障了呢(养老、医疗、生育、工伤),这绝不是小数字,相对到年底、到春节前追讨欠薪,这一块问题更大。人是生来平等的,人人均应该在付出劳动后,领取应有的报酬,享受该享受的社会保障。
    2、现有派遣用工与合同制用工,欠缺的主要是在薪酬水平这一块,而其社会保障是健全的。有人会说,工资是实际的,养老、医疗等对我们来说是虚的,或许你现在年轻,这些离你有点远,但是,企业的付出可不是虚的,算下来,企业为每个人支付的社会保障金额(不算福利),平均要占每个人工资(应发)数的1/3强,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啊。
    3、如果派遣制度取消,是否现有派遣员工都能转为合同制用工呢?答案是否定的,一是收经济条件的制约,效益不好的企业就不用说了,没发承受增加的这一块成本;那么效益好的企业呢,如移动公司呢?当然,移动公司的利润是可以承受得起的,但是,国资委会同意吗?需要一下子增加那么多的工资总额,而且还会造成通信运营企业间的不“和谐”。二是社会用工环境不允许,大家都知道,合同工是不好进也不好出,派遣工是好进也好出的,所以企业才会在岗位技能要求相对低、可替代性相对强的岗位上大量使用派遣员工,目的就是着眼“好出”。所以,有些兄弟发牢骚说集体罢工什么的,事实上是不可能的,因为外面有大量的人员等着“被派遣”呢。
    4、如果派遣制度取消(或被限制)发展,而企业又不能全部执行同一用工制度,会是一种什么结果?企业会吸收一小部分派遣员工骨干为合同制用工,然后在外面“漂”着大量的非法用工,大部分员工的利益会受到损害,如果企业因违法被惩处、甚至关门,“皮”都没了,“毛”能上哪去呢?
    三、如何突破“同工不同酬”的瓶颈?
    说了一堆废话,好象是在维护“不合理”的现象。其实仔细想想,大家是对“派遣用工”有意见吗?不是,派遣员工除合同主体单位不同,一样的有工资,一样的有社会保障,大家是对同工不同酬有意见啊。那么,我们就事论事,解决这个问题,不就可以了吗?
    我想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应该体现“按岗位管理”的原则,即同岗同薪(标准)、同工同酬(收入),打破现有按身份支付报酬的方式,如果在同样的岗位(如值机员)上,无论你是合同工还是派遣工,工资标准、奖金标准、福利水平都一样,还会有人去计较身份吗?如果每个企业都能做到这一点,“派遣用工”就会失去它存在的空间了,也就自然消失了!
补充一点:
      有兄弟说派遣工与合同工不在同一单位,所以没法实行同工同酬。这个观点不正确,派遣工与合同工都在同一单位工作,应该执行同一种薪酬制度,就如同应该执行同一种考勤制度一样。目前,各单位大多也是在“执行同一种薪酬制度”,只是他们的薪酬制度中,先按照人员身份给切了一刀,再按照岗位定薪酬的。要按岗位管理、同岗同酬,派遣员工的薪酬标准应该略有上升,而合同工中间的低岗位人员,其薪酬标准应该大幅度下降,这也是难以实现同岗同酬的关键了。

[ 本帖最后由 yanwu 于 2008-8-25 13:46 编辑 ]
时间:  2008-8-24 18:22
作者: ywlcr

支持楼主原创
先坐着沙发,慢慢看哈
时间:  2008-8-24 19:41
作者: hf_165

有道理
时间:  2008-8-24 22:02
作者: 旺旺牛奶

支持!我的帖子被删掉了,希望你的不要被删掉
时间:  2008-8-24 22:05
作者: onlyjim


时间:  2008-8-24 22:15
作者: denny_owen

正式工任职运营商,派遣工任职派遣单位,任职的公司都不同,怎么可能“同工同酬”
时间:  2008-8-24 22:28
作者: ywlcr

原帖由 denny_owen 于 2008-8-24 22:15 发表
正式工任职运营商,派遣工任职派遣单位,任职的公司都不同,怎么可能“同工同酬”


所以说在签合同前就弄清楚
是派遣工就不签了撒
另外找工作

PS:现在找一份工作好难,大学生遍地都是蓝领级别

两难选择
时间:  2008-8-24 23:49
作者: lanhq2008

支持楼主的说法,很有道理
时间:  2008-8-25 08:07
作者: aswater

不错,不过同岗也不应该所有的工资、奖金都一个样
时间:  2008-8-25 08:27
作者: wf_mhx     标题: 是金子总会发光,自己的心态,能力,判断力很重要!


时间:  2008-8-25 08:30
作者: playmanzzh

即使同岗了,也不可能达到同酬啊,因为正式工在运营商中按不同名头发的各种奖金多的是,而派遣工要么没有要有也是少的可怜.
时间:  2008-8-25 08:52
作者: nanbei

有时觉得生在中国是一种悲哀,国企就是最大的资本家。只有劳务工会在意自己的处境。想让别人为你谋利益,笑话!!
2年劳务工,我都看透了。盖茨说了,“生活是不公平的”。靠自己了,有机会毫不犹豫的走!!
时间:  2008-8-25 08:52
作者: bloodshed

关键还是人力资源太丰富,用工单位很容易找到干活的。在人多的条件下,政府也很难发挥作用,量变引起质变,其实临时工的待遇已经有所变化了,只是变化太少,从以前不签合同到签给派遣公司,从没有保险到有五金。这里面政府发挥了巨大作用。希望政府加大力度,至少把住房公积金也要强制才行。
时间:  2008-8-25 08:55
作者: richardxhy

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制度的产物
时间:  2008-8-25 09:00
作者: LXQ2025

新的劳动法下来了,应该取消派遣工。
时间:  2008-8-25 09:21
作者: Michael_1982

有道理!
时间:  2008-8-25 09:25
作者: wkdx

了解历史啊
时间:  2008-8-25 09:28
作者: lianglight

文章分析的比较透彻!
时间:  2008-8-25 09:29
作者: polar1982

正式工任职运营商,派遣工任职派遣单位,任职的公司都不同,怎么可能“同工同酬”
这个好象有点道理
时间:  2008-8-25 09:31
作者: 行运亿条龙

人多事情不好办啊。。。。
时间:  2008-8-25 09:55
作者: zhangjy_jm

楼主分析的很有道理,顶一下!
时间:  2008-8-25 10:11
作者: coffee198375

关键是通信行业的人力资源太多了,你不签派遣工有的是人签,所以市场会重新洗牌,直到人力资源平衡为止,存在既是合理也是源于此!
时间:  2008-8-25 10:21
作者: 离火

"我想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应该体现“按岗位管理”的原则,即同岗同薪(标准)、同工同酬(收入),打破现有按身份支付报酬的方式,如果在同样的岗位(如值机员)上,无论你是合同工还是派遣工,工资标准、奖金标准、福利水平都一样,还会有人去计较身份吗?如果每个企业都能做到这一点,“派遣用工”就会失去它存在的空间了,也就自然消失了!"
这点说的不错.
时间:  2008-8-25 10:38
作者: qq_q1

派遣员工,工作两年,在机房一人负责两个专业,工资却不到新来应届生(正式工)的一半,尴尬至极,辞职时领导都避而不见,最后老总一句话,让自己豁然开朗,并坚定了辞职的决心:“我个人认为公司给你的要比你为公司做的多得多。”
    自以为了解我,其实他连我的名字都不知道。也没必要知道。
时间:  2008-8-25 10:40
作者: aspen

支持
时间:  2008-8-25 10:49
作者: lqx165


时间:  2008-8-25 11:10
作者: zilunjay     标题: 人太有创造性

人太有才了
时间:  2008-8-25 11:21
作者: wjgsw

在这里说同工同酬就像是废话!派遣工的从属关系根本就不属于业主公司。许多福利业主公司根本没有考虑到派遣工。
时间:  2008-8-25 11:24
作者: David.Yu

这其实是取决于供求关系的,人多工作少就是这样了,如果是人少工作多肯定是不一样的,如90年代早期大学生为什么那么吃香,就是因为大学生数量少素质高,现在大学生太多普遍素质下降,造成这种局面的决不是企业,而是国家体制
时间:  2008-8-25 11:31
作者: lkfly

hh
时间:  2008-8-25 11:56
作者: dgsky666

有道理
时间:  2008-8-25 11:57
作者: lbjhtlb

原帖由 denny_owen 于 2008-8-24 22:15 发表
正式工任职运营商,派遣工任职派遣单位,任职的公司都不同,怎么可能“同工同酬”



我们单位是同工同酬,派遣的还多奖金一块,正式合同的没有!!!
派遣工应该好好去研究下劳动合同法!!
时间:  2008-8-25 12:05
作者: yubai820

今天真他NN的不爽。
时间:  2008-8-25 12:08
作者: u9527

正式工任职运营商,派遣工任职派遣单位,任职的公司都不同,怎么可能“同工同酬”
时间:  2008-8-25 12:13
作者: 屋塔房上的小猫

很有道理,顶下!

工资少很多不说,干的不比正式工少!

福利,待遇差很多!
时间:  2008-8-25 12:21
作者: Juliet-Romeo     标题: 两个建议和一个忠告

要想改变,现在看有两个可能的途径。两个建议:
1、寻找招聘信息,应聘到别的企业以求身份改变;或者考公务员(这个就不单单是个人能力所左右的了)。
2、留在运营商等转合同制机会(需要时间和机会)。
一个忠告:
这个世界上是有救世主的,但是,God helps those who help themselves.你想要什么样的未来生活,就要为之而努力。

[ 本帖最后由 Juliet-Romeo 于 2008-8-25 12:37 编辑 ]
时间:  2008-8-25 13:20
作者: zhoufengbin

分析的有道理呀!
时间:  2008-8-25 13:50
作者: tianxun5588

还在讨论同工同酬呢,重组后不都得降呀
时间:  2008-8-25 14:41
作者: lanhq2008

一个字:强
时间:  2008-8-25 14:44
作者: qb_l

楼主分析的对,但是用工企业付给派遣公司每位多少钱?调查过吗?
时间:  2008-8-25 15:10
作者: mitsubishi

原帖由 u9527 于 2008-8-25 12:08 发表
正式工任职运营商,派遣工任职派遣单位,任职的公司都不同,怎么可能“同工同酬”





看看劳动合同法第五章第二节六十三条!
时间:  2008-8-25 15:36
作者: KSDA16808476


时间:  2008-8-25 15:37
作者: KSDA16808476

增长知识了
时间:  2008-8-25 15:38
作者: KSDA16808476

学习了
时间:  2008-8-25 15:39
作者: KSDA16808476

再次学习
时间:  2008-8-25 15:46
作者: 黑白思

所有国企都如此
时间:  2008-8-25 15:46
作者: AIDIAOYU

依照劳动法五章六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后我们可以去劳动仲裁告他了!!!!!!!!!!!!!
时间:  2008-8-25 15:49
作者: yubai820

继续关注
时间:  2008-8-25 15:52
作者: 爱恨自知

派遣工何止是在工资上有差别哦!福利少得可怜,住房公积金都没有.特别是各种奖金都要少一半.真的不应该,太歧视人了,最伤心的就是每月发奖金
时间:  2008-8-25 17:19
作者: rayxzb

正式工任职运营商,派遣工任职派遣单位,任职的公司都不同,怎么可能“同工同酬”是没道理的,关键对企业的贡献,如此才能搞活
时间:  2008-8-25 18:38
作者: lsdstw

我想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应该体现“按岗位管理”的原则,即同岗同薪(标准)、同工同酬(收入),打破现有按身份支付报酬的方式,如果在同样的岗位(如值机员)上,无论你是合同工还是派遣工,工资标准、奖金标准、福利水平都一样,还会有人去计较身份吗?如果每个企业都能做到这一点,“派遣用工”就会失去它存在的空间了,也就自然消失了!"
这点说的不错.
时间:  2008-8-25 18:50
作者: 拽拽

:)
时间:  2008-8-25 21:31
作者: nezeleme

有道理!
时间:  2008-8-25 21:38
作者: zy9468710

想法很好,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实现。合同工的岗位差别也很大的
时间:  2008-8-25 23:15
作者: AYOU

能做高级的派遣工也许比正式工还好待遇呢,关键是要有能力:)
时间:  2008-8-25 23:15
作者: shenhqi

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会实现。
时间:  2008-8-25 23:51
作者: nptt     标题: 回复 24# 的帖子

经典。。
时间:  2008-8-26 07:59
作者: 吉林网通人

说的不错
时间:  2008-8-26 08:55
作者: alexdonna     标题: 顶!


时间:  2008-8-26 10:12
作者: cjy2006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楼主说的有道理
说到底还是人多呀!
时间:  2008-8-26 10:56
作者: ecit

慢慢看吧。多着呢!
时间:  2008-8-26 11:02
作者: lqdx_ys

抑制成本
时间:  2008-8-26 11:58
作者: zhhl4874

支持一下,分析的比较胡道理啊.
时间:  2008-8-26 14:57
作者: wjlsky520

我也曾被派遣过,
时间:  2008-8-26 15:38
作者: 算盘珠

有句话错了,人生来就不是平等的,如果平等怎么会有什么派遣制呢?
时间:  2008-8-26 19:57
作者: danxiaogui

起点不一,结果不一
时间:  2008-8-26 21:58
作者: 通信真累!!!


时间:  2008-8-26 22:27
作者: ymenyan


时间:  2008-8-27 07:18
作者: linlong0575

关键是许多企业想歪了心思赚空子,社会上有的是廉价的劳动力
时间:  2008-8-27 08:53
作者: 喜鹊

写得好!


存在就有道理!

企业人工成本是定数, 除非大幅度降低 劳动制员工待遇, 不然, 没法实现“ 同工同酬”!
时间:  2008-8-27 09:18
作者: shanclara

无奈啊!
时间:  2008-8-27 10:37
作者: liucmonkey

这问题? 呵呵 得从五千年前说起吧
时间:  2008-8-27 17:35
作者: 小猪-快跑

唉,还是不一样,把岗位一定,工资少多了
时间:  2008-8-29 16:00
作者: huosht

原帖由 denny_owen 于 2008-8-24 22:15 发表
正式工任职运营商,派遣工任职派遣单位,任职的公司都不同,怎么可能“同工同酬”

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主,要是你,你愿意干一样的活,拿的工资奖金却不一样吗??
时间:  2008-8-29 17:39
作者: yzh_85

派遣工定的什么岗,岗位工资是多少???正式工呢。楼主见过派遣工当部门经理的吗,难道派遣工真的能力不如正式工吗??
时间:  2008-8-31 11:27
作者: ynhhsykj

在天朝正常了,不是能力问题,我所负责的班组里就有一名正式工,天朝的国度有太多的不公平了.天朝万岁万岁万万岁!
时间:  2009-1-2 16:01
作者: dongyu1968

路过
时间:  2009-2-21 10:58
作者: 圆心

我想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应该体现“按岗位管理”的原则,即同岗同薪(标准)、同工同酬(收入),打破现有按身份支付报酬的方式,如果在同样的岗位(如值机员)上,无论你是合同工还是派遣工,工资标准、奖金标准、福利水平都一样,还会有人去计较身份吗?如果每个企业都能做到这一点,“派遣用工”就会失去它存在的空间了,也就自然消失了!

有道理!!!!!!
时间:  2009-2-21 13:35
作者: 独立东风

支持楼主的说法,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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