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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被剽窃者发出的一封情书  [查看完整版帖子] [打印本页]

时间:  2008-11-12 13:20
作者: 剑魄琴心     标题: 被剽窃者发出的一封情书

    ——献给《今晚报》上的贼

《今晚报》副刊编辑转小偷胡琳:

  您好!您辛苦了!

  俺怀着十二万分惊异的心情获悉了您的大名。

  不管您是男是女,都请允许俺叫您一声小琳;不管你是胖还是瘦,俺都要说几句心里话;不管您在天津,还是在深山老林,俺都要写一封情书。

  《今晚报》11月7日21版刊登《错出来的温情》一文,朋友以为俺多了个玄妙的笔名:胡琳,纷纷电告。疑惑中,寻来数字报刊察看,果真如此。

  小琳,您知道吗,俺是多么高兴呀,激动得简直像中了大奖。瞧瞧,您的名字多么可爱呀,单从字面上理解仿佛黑松林中的美玉。看来,俺与您有缘呢,因为俺才是《错出来的温情》的原创作者。

  如果您是男人,证明您是梁上君子;如果您是女子,说明您是新生代的十三妹。借此机会,请允许俺向顺手牵羊的您表示钦佩,并恭喜您马到成功!

  古人云,窃国者侯,窃钩者贼。俺的文字不是炉钩子,也就是只炉盖子,您就不怕烫着可爱的爪子吗?俺敬佩您,您牢记祖宗时迁的家训,刻苦磨练本领。您应该听说当年名震天津卫的燕子李三吧?人家李大侠飞檐走壁,专偷豪门大户。而您呢,挑俺这样的草根下手。网络美文多过天下美女,您偏偏不屑一顾,只喜欢俺这一篇,真让俺受宠若惊。谢谢啊。

  忽地想起一则旧闻了,说的是某地治安队将小偷的“大头照”四处张贴,还引来了热议。我就觉得不妥,治安队侵犯了小偷的肖像权。小偷再不好,人家也是技术工种,特殊人才。谁要是胆敢人肉搜索您,俺就帮您保密。咱胡琳何许人也,文坛崛起中的第三只手,堂堂时迁的后人,奈我何哉?

  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小琳呀,您优点多多,比如胆肥、脸大、手快,可是您的活儿做得不够利落,技术含量还不高。听说偷儿也有行规,歹人也讲手法。如此小文,改头换面移花接木多好?若不想文案操劳,隔一段时间再剽窃呀,信手掂来又无后患。可是您没有,当然这只是小小欠缺,遗憾中的艺术,以后您会改进的。

  按孔已己的说法,偷不是偷,而是窃。这说明抄袭还是要讲技巧的,剽窃蛮有成就感的。那点稿费也没几个子儿,顶多打瓶酱油或者买包香烟而已。您的境界很高,视金钱为粪土,只求精神愉悦,就好比民间所言:阔小姐开窑子——不图钱只图快活。

  来日方长,您慢慢操练着。全国那么多报纸期刊,都等米下锅呢,您尽管去偷好了,前途远大嘛。偷文又不是三聚氰胺、苏丹红,没啥副作用。偷文真没啥风险,一不罚款,二不双规,三不判刑,您就甩开膀子大干吧。

  小琳呀,咱们以后就是朋友了。真要喜欢俺的小文,就吱一声,俺送您好了,大大方方地拿出去玩,爱往哪投稿往哪投。您看不起俺,可以去找余秋雨、毕淑敏这样的散文大户;要是觉得不过瘾,还可以去弄陈忠实、都梁的长篇巨著。不过,俺善意地提醒您,《红楼梦》、《三国演义》目标太大,比您本事高强的家伙都没敢下手,您可要悠着点,量力而行吧。

  本想再多写点,鼓舞下您的斗志,但因公务在身,不便多谈。情长纸更短,思伊夜难眠,恭候佳期。

  祝亲爱的小琳好好学习,天天进步!

  顺祝副刊编辑们冬安!

  

                                         景仰您的剑魄琴心

                    2008年11月10日急草
时间:  2008-11-12 13:29
作者: 家园副管07

有才.
时间:  2008-11-12 13:32
作者: 家园副管05

鄙视剽窃者,支持楼主维护正义,这都什么社会风气呀
时间:  2008-11-12 13:35
作者: 家园副管08

hehe 楼主的声讨贴也这般不同凡响
时间:  2008-11-12 14:14
作者: harg6

楼主的文采真是飞扬~~~

太佩服了:)

不知道有没有出文集或者长篇的?
时间:  2008-11-12 14:42
作者: myhjyc

楼主的确有才啊
时间:  2008-11-12 14:48
作者: 小灵通


时间:  2008-11-12 19:10
作者: 中堂

有趣,占座赏文。
时间:  2008-11-12 20:06
作者: 我心飞飞

呵呵,太有才了,自叹弗如
时间:  2008-11-12 22:02
作者: adolesc

呵呵 占座看看
时间:  2008-11-12 23:56
作者: zhouwei405

原帖由 harg6 于 2008-11-12 14:14 发表
楼主的文采真是飞扬~~~

太佩服了:)

不知道有没有出文集或者长篇的?



邮电男女是他写的,现在好像改成叫天下了,可以站内消息要他给你本签名的书哦!
时间:  2008-11-13 09:21
作者: smxj

各位有所不知呀,此人是通信圈里的作家啊,已出版两部长篇小说:《虎魂》、《天下》,网络上到处都是他的作品。
时间:  2008-11-13 11:02
作者: jasmine1118

世风日下,有必要做这种事吗?
不是自己写的还要如此张扬。。。。

楼主,俺支持你维护正义。
时间:  2008-11-13 20:55
作者: 鱼处涸辙

那么牛b呀!1支持
时间:  2008-11-13 22:18
作者: eeeagle

不得不顶
时间:  2008-11-14 22:57
作者: 天津人

打击盗版
时间:  2008-11-15 00:50
作者: liugang8486

看看
时间:  2008-11-16 22:23
作者: beckharm

支持原创,,,
时间:  2008-11-17 08:56
作者: 与我无关

有才  高手
时间:  2008-11-17 18:55
作者: zdxxdz1

唉,注意信息安全啊。不行找我给你打工吧,我学信息安全的。
时间:  2008-11-21 11:50
作者: hesong83386


时间:  2009-1-16 13:48
作者: 海底鱼     标题: 怒骂嬉笑皆文字。顶


时间:  2009-2-8 01:33
作者: zhouqf123

精彩,过瘾,难得的享受。

感觉 “。。。就好比民间所言:阔小姐开窑子——不图钱只图快活。 。。” 这句话有点谈吐不雅,不太符合lz在广大家园人民心目中的形象。不过在下也及其鄙视剽窃,认同对剽窃者怎么谴责都不过分。
时间:  2009-2-8 01:37
作者: zhouqf123

最喜欢这一段:

====================== 快乐的分界线 =============

小琳呀,咱们以后就是朋友了。真要喜欢俺的小文,就吱一声,俺送您好了,大大方方地拿出去玩,爱往哪投稿往哪投。您看不起俺,可以去找余秋雨、毕淑敏这样的散文大户;要是觉得不过瘾,还可以去弄陈忠实、都梁的长篇巨著。不过,俺善意地提醒您,《红楼梦》、《三国演义》目标太大,比您本事高强的家伙都没敢下手,您可要悠着点,量力而行吧。

====================== 快乐的分界线 =============

哈哈哈,有意思
时间:  2009-5-3 09:47
作者: zjj00000

妹子笑了又笑,露出洁白好看的牙齿,鼓动:“再去一次韶山吧。”
时间:  2009-5-3 09:47
作者: zjj00000

精彩,过瘾,难得的享受。
时间:  2009-5-13 17:33
作者: 琴剑飘零

hao      wan
时间:  2009-6-1 07:53
作者: zgjnnyl

骂人不带脏字
时间:  2009-8-17 20:44
作者: 网通屁屁

原帖由 zgjnnyl 于 2009-6-1 07:53 发表
骂人不带脏字

最高境界。
时间:  2009-8-20 22:08
作者: 铁通底层员工


时间:  2009-8-22 13:15
作者: wxqfighting

小女子佩服!
时间:  2009-8-30 15:17
作者: xshhua

,无聊中
时间:  2009-9-9 21:30
作者: bayasgolang1

:) 支持,盗窃可耻!!
时间:  2011-3-3 16:07
作者: 温和阳光

真是文采飞扬啊
时间:  2011-4-1 22:51
作者: pxl888

呵呵 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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