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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公告]监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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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9-8-20 22:51
作者:
谷宝宝の爱
标题:
[原创][公告]监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监理人员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
一、职业道德:
1.
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
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3.
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4.
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5.
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包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生产厂家和施工方法;
6.
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7.
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8.
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二、工作纪律:
1.
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
2.
认真履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所承诺的义务和承担约定的责任;
3.
坚持公正的立场,公平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
4.
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5.
在坚持按监理合同的规定向业主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帮助被监理者完成其担负的建设任务。
6.
有事必须提前请假,经监理部同意按调休处理。未经同意私自脱岗,加值两个班,不计加班。脱岗三次到公司报到;
7.
无故迟到超
30
分钟按脱岗处理;
8.
交接班要求:当班的工作内容,出现问题,作业旁站重点,隐蔽验收情况,注意事项、未完事项等交代清楚,并填好值班期间的监理日记;
9.
自行调整值班时间时,需经监理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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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1997deman 于 2009-8-21 08:1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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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9-8-20 22:52
作者:
谷宝宝の爱
我现在坐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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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9-9 15:02
作者:
一切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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