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B和RB之间的对应关系,本质上是灵活的.3GPP规范并没有限制一个RAB只能对应一个RB.究竟一个RAB能映射成几个RB,完全要看traffic characteristics.如果从核心网来的业务流包含了不同QoS的sub-flow,那么为了实现高效的利用radio resource,就可以针对不同QoS的sub-flow,在空中接口采纳不同的传输方式(调制编码方式,传输块大小,等等).现有的例子是话音业务,由于AMR编码器的输出分为三个不同重要性的sub-flow(244 bits分成了81,103,60 bits),因此空中接口上针对这三个sub-flow采用了"不对等差错检测和保护"(UED/UEP),体现在对应的传输信道上是采用了这三个sub-flow采用了不同长度的CRC校验序列,不同速率的卷积编码(前面两个sub-flow是1/3编码,后面那个是1/2编码).
除此之外,现有业务中通常是都是一个RAB对应一个RB,如streaming, BE业务等.
其实在3GPP Rel-6讨论RAB support for IMS时,也曾经出现过一个RAB包括多个RB的提案.
如TR 25.862.其原因也是如上所述.IMS的应用通常包含了IMS signaling(SIP data packets), RTP data stream, RTCP data stream.由于RTP和RTCP呈现的QoS要求不同,当SGSN过来的RTP数据流包含了multiplexed RTCP流时,曾经有提案提出UTRAN可以将一个IMS traffic RAB映射为两个RB,分别承载RTP流和RTCP流.这样做的前提是RTP和RTCP共享一个PDP context. 除此之外,优化的RAB support for IMS还要求PDCP layer增加新的功能,等等.由于至今IMS也还没有大规模商用以及HSPA承载的应用,这部分提案(没有上升为标准)也就没有被体现在现在的implementation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