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人家园
标题:
通信工程建设程序的规定
[查看完整版帖子]
[打印本页]
时间:
2010-3-30 21:58
作者:
1234mmm
标题:
通信工程建设程序的规定
一、通信工程建设程序图
二、通信工程建设程序图说明
1. 根据中长期规划及市场需求编制项目建议书。基建大中型项目和技改限上项目报国家计委审批立项;其余项目中属集团公司、省公司管项目报集团公司或省公司审批立项或备案。
2. 根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进行设计招标或委托,由设计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3. 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经过评估后方可批复。
4.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可委托设计部门编制初步设计(技术复杂的工程可增加技术设计阶段;对电信生产楼土建项目应加入工艺设计)。
5. 主管部门按批复的初步设计规模和《招标法》及中国电信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设备招标采购工作,合同通过预审(引进合同还应办理相应手续)后方可签署。
6. 对于引进设备须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签定合同,同时可委托设计部门编制初步设计。
7. 主管部门根据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及工程进度下达年度计划。
8. 设计单位根据初步计设批复、采购设备状况和现场查勘情况编制施工图设计。
9. 主管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施工招标工作。
10. 对复杂设备无论购置国内、国外的都要进行出厂检验工作。对重复采购且国内有检验能力的引进设备可考虑在国内进行验收。
11. 主管部门召开工程协调会,安排工程进度及布置相关的施工准备工作。施工准备包括:征地、拆迁、三通一平、地质勘察、开工手续等。
12. 在完成准备工作后,施工单位上报开工报告。
13. 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图批复和开工报告组织施工,建设单位对隐蔽工程做
好随工工作。同时主管部门组织制定验收指标。
14. 建设单位组织初步验收并编写初验报告。
15. 主管部门下发试运行通知。在试运行期间编写竣工报告和初步决算。
16. 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17. 投产,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建设单位报竣工决算并办理资产入帐手续。
注:
1、按现行规定:基建大中型项目和技改限上项目为长度在500公里以上的跨省、区长途通信光缆干线;长度在1000公里以上的跨省、区微波干线;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其他电信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
2、对于工程规模较小,技术较成熟的建设项目及紧急扩容工程可采用一阶段设计方式(将施工图设计并入初步设计,合称一阶段设计)。
时间:
2010-3-30 22:47
作者:
ylb0812b
通信人家园 (https://www.txrjy.com/)
Powered by C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