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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求助]“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这句话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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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0-8-15 15:27
作者:
popeme
标题:
[求助]“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这句话如何理解?
不知道这个论坛里搞通信相关的结构设计人员多不多,有个问题大家讨论一下吧。
“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是一条强制性的规定,但是里面有许多问题没交代清楚,大家讨论一下!
1. 如何界定“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比如说某个房间设计时是用作办公室的(活荷载是2kN/m2),但后来改作基站机房(假设活荷载是4kN/m2),但是如果我们能确定用作基站机房的实际荷载(按实际摆放的东西及人员活动)小于2kN/m2,这样算不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需不需要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
又比如说上面的那个例子,如果说用作基站机房后实际荷载大于2,但是我通过在荷载比较大的蓄电池组下设架空钢梁(这只是个假设,只是为了说明一种情况),把荷载传递到梁端,而且根据计算,对梁的作用不大于原设计的作用,这样算不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需不需要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
2. 如果局部的房间确实改变了结构的用途,该对结构的那些方面进行鉴定?
还是上面那个例子,先说鉴定这个问题:原来的办公室改作基站机房,如果确定了是原2.0的荷载增大到了4.0,要对结构的哪些部分进行鉴定?是仅鉴定板和梁?还是房间相关板,梁,柱,基础都要鉴定?
3. 如果局部的房间确实改变了结构的用途,改由哪个设计单位许可?
还是上面那个例子,这次说设计许可这个问题:原来的办公室改作基站机房,如果确定了是原2.0的荷载增大到了4.0,要由本结构的原设计单位许可吗?还是只要是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都可以?
4. 如果本结构施工有问题,设计没问题,局部改变使用用途后经设计核算没有问题,但由于施工质量的问题,最后还是出现了问题,怎么办?
由于技术鉴定和设计许可是二选一的关系,技术鉴定或许可以检测出施工质量的问题,但是设计许可这个方法就没办法规避施工质量有问题这个风险,不知道大家是怎么看的。
上面举的例子只是为了说明问题,并不是实际存在的问题。期待各位的指点,先谢过了!
时间:
2010-8-15 18:03
作者:
popeme
我先说说我的体会吧。抛砖引玉!
对于移动通信基站建设来说,在民用建筑内设置通信机房是最常见的建设形式,这样的话就是改变了原有结构的用途。根据《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这个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就必须对原有机房进行”技术鉴定“或”设计认可“。现实操作中多是选择后者,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核算。当然也有很多地方的运营商没有做这个工作,一旦出现问题,建设方的责任不可推卸。
对于“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这句话的本意应该是”技术鉴定“和”设计认可“是并列关系,既是二选一的关系,如果设计认可了,技术鉴定就不需要再做了。但这里面有个问题,就是在原建筑的结构图纸找不到的情况下(这种情况很普遍),设计单位该如何对该结构进行承载力复核。目前很多设计单位采用的复核方式是按”使用功能“和建设年代来反算应有的承载力(比如这个房子是办公室,那按照荷载规范,设计活荷载应该是2kN/m2)。这个步骤就存在问题了,因为这个反算的前提是该建筑结构是按正常设计和施工的,但是这个前提谁来保证呢?万一出了问题,谁来承担责任呢?如果是有图纸的情况,也可能存在施工质量有问题的情况,但是这时候设计是没有责任的,因为设计是根据图纸来复核计算的。
我现在最困惑的问题就是,碰到在没有图纸的建筑内建设基站机房,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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