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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四纤双向复用段保护环  [查看完整版帖子] [打印本页]

时间:  2011-9-7 11:20
作者: foolloow     标题: 四纤双向复用段保护环

对于四纤复用段保护环,文档上说当环上只存在跨环业务时若环上节点数为M,则业务容量最大为M*STM-N(主用)或2M*STM-N(主备用),可是如果只存在相邻的业务的话,由于是四纤,正常情况下每两个节点间的业务容量为什么不是4*STM-N呢(主备用)?
我后来又想了一下如果这样的话,当出现链路问题的时候发生的保护倒换只能是两节点间的备用保护两节点间的主用,这和通常的四纤复用保护的路线是不一样的。
谁能解释一下在这种情况下(环上只有跨环业务的时候)是怎么进行保护的,为什么最大业务容量为M*STM-N(主用)和2M*STM-N(备用)?
时间:  2011-9-8 09:28
作者: tanker52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我其实没有太明白你的意思!
我就针对你提问我看的懂的部分作个回答吧。
“由于是四纤,正常情况下每两个节点间的业务容量为什么不是4*STM-N呢(主备用)”   
首先4F的问题,你就没有理解,4F中有2对收发,就是2对纤的意思,2对纤单方向只有2*STM-N的容量;复用段的保护最大的特点是用后面时隙保护前面的时隙,例如4F 2.5G的环,那么单方向上,它就有32个VC4,那么这个时候如果你设置 MSP1+1,它就应该是1-16时隙工作,17-32备用保护。

   其次我觉得你的问题本身可能不太对。 一个环,它的承载容量是由线路容量决定的,是2F or 4F或者怎么样,由纤的数量来确定的,跟节点数量没有什么关系,无论节点多少,这个环容量是一定的。
    你所提到的这个公式,我们来个例子:4F的5个节点的2.5G环 4F MSP 那么它的工作容量是32个VC4,东向16个,西向16个,5个节点的业务容量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是5*16=80, 80个VC4 就算没有保护,也无法承载。

[ 本帖最后由 tanker52 于 2011-9-8 16:18 编辑 ]
时间:  2011-9-9 15:20
作者: foolloow     标题: 回复 2# 的帖子

这个问题我还是有些不同的看法,由于没有实际的经验,只是从理论上说下自己的一些看法。
首先,针对你提出来的复用段保护的最大特点是使用后面的时隙保护前面时隙的观点,和我理解的不太一样,我看的文档里对于四纤双向复用段保护不是用后半时隙保护前半时隙的。
其中复用段保护分成:1 二纤单向复用段环、2 四纤双向复用段保护环 3 双纤双向复用段保护环。
其中只有3 双纤双向复用段保护环是使用后半时隙保护前半时隙的。前两种我的理解是还是使用备用线路进行保护的,只不过其保护可以是1:1的保护,备用信道可以传备用业务,触发的条件是复用段的告警。
至于业务容量的问题,我觉得业务容量和承载容量不是一个概念。比如说一个环上有ABCD四个点,其中每一个节点只和它旁边的两个节点进行业务往来,不进行跨节点的业务往来,这四个节点由4F的四个环连接起来,其中两个环顺时针,两个环逆时针,不考虑保护的情况下,那么其中一个节点能够接受和发送的业务应该是4*(每根光纤的容量),那么整个环上就会出现业务容量远大于承载容量的情况,当然,这是个非常理想的情况下,因为一般的传输不可能都是相邻节点间发起的业务。在这种情况下,每一F的承载都是满的,只不过每一个区段上的内容都不一样,所以当然会出现业务容量大于承载容量的情况。
能把qq什么留一个吗?我的问题好像说的不是很明白,想和你好好讨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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