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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合并不意味着垄断 [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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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5-4-28 17:32
作者:
ran2ner
标题:
重组、合并不意味着垄断 [讨论]
重组、合并不意味着垄断,电信市场的竞争并不是竞争者越多越好,无效竞争才是大问题。
结合此前国资委的几次表态,近日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关于电信业“肯定要重组”的表态早已在人们意料之中。李荣融说,“重组不是简单的四合二或者几合二,或者说拆分联通”,但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不是“简单的”拆分不代表不会拆分,这一番谈话仍不足以消除围绕重组方案存在的争议。
此外,也有观点认为以合并为主,形成几个实力均衡的全业务运营商的重组思路是电信业改革的认识误区。可见,围绕着电信业重组的讨论仍是目前极受关注的话题。为此,我们采访了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政策所高级研究员游五洋。
记者:我们发现,重组传闻的数个版本都将组建全业务运营商当作前提,因此,拥有两张移动通信网络的中国联通才一直处于传闻的漩涡。全业务运营商为何会成为人们考虑问题的预设立场?确实曾经出现过移动网、固网分开的现象,但之后又出现了移动网、固网联盟的趋势,如何理解这个看似“开倒车”的现象?
游五洋:从全业务角度出发考虑重组主要有两点原因:第一,出于范围经济的考虑,包括移动和固定,语音和数据在内的全业务能产生范围经济,节约管理交易成本,是电信企业的发展趋势。第二,无线化是电信技术发展的方向,固网业务日益衰微,移动业务则方兴未艾,需求旺盛,而且创新很多。
世界各国移动和固定分业经营的情况并不多见,反而全业务是符合潮流的做法,因此,世界范围内的国际各大运营商既然没有都朝着分业经营方向前进,也就不存在“开倒车”现象。
移动业务和固网业务实行分业经营本来就没有什么经济学上的道理,不像长途话务和本地话务的结构性分离是为了打破垄断,防止交叉补贴。当初,分拆中国电信、不允许中国电信经营利润丰厚的移动业务,只是为了打破垄断、削弱其力量。从国外运营商的实践上来讲,综观美国、欧盟的改革,几乎没有主导运营商在改革后不允许经营移动业务的案例。可能出现的重组或许可以为纠正当初的错误分拆提供一个机会。
记者:本次重组的核心问题集中在频带资源稀缺的移动牌照上,信息产业今后还可能出现其它稀缺资源的牌照发放。我们如何才能以本次3G牌照发放为契机,对稀缺资源的配置做出一种合理而公正的制度安排?
游五洋:资源有偿使用是一种很好的制度,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不能因为我国电信企业是国有企业以及前两年欧洲3G泡沫,而完全否定拍卖的做法。当然,我们也可以不用拍卖的方式,而是通过“选秀”的办法,参照其他因素,比如技术水平、人员素质、运营经验做出决定。但最重要的是对稀缺资源进行收费,而不是免费使用。
在我国,政府控制市场结构、希望通过看得见的手“人为塑造”电信有效竞争结构的愿望十分强烈。但拍卖肯定比行政手段指派要有效率,也更公平。至于具体的制度安排,无论是拍卖还是招标,国内外、其他行业都有比较成熟的制度可供借鉴。
当然,如果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不健全,也会出现无效投资和恶性竞争行为。比如,盲目竞拍牌照,盲目乐观地扩大投资。
记者:围绕3G牌照发放出现的种种重组传闻都以“合”为主基调,这是否会造成电信业垄断回潮?是否存在解决电信业垄断疑虑的根本方法?
游五洋:合并不意味着垄断,电信市场的竞争并不是竞争者越多越好,而是应当形成有效竞争。对于电信业来说,无效竞争才是大问题。自然垄断并不妨碍竞争,只是改变了竞争的形式。即使是垄断行业,政府也可以通过重组或者管制的办法来促进竞争。美国和欧洲各国的经验是放松市场准入,不对进入实行数量限制,但是最终电信市场的竞争格局是寡头垄断。
电信产业是规模经济显著的网络产业,其竞争格局是寡头垄断或垄断竞争的,同时,电信网络有效竞争的形成依赖合理的互联互通政策,否则只能是恶性竞争。
合理的电信市场重组能够促进几个实力均衡的企业的出现,促进移动市场的竞争。最重要的是实力均衡企业的出现,这有利于企业之间谈判能力的均衡,有助于形成各种科学合理管制政策的达成,比如互联互通政策和普遍服务政策。
破除电信业垄断疑虑最根本的方法还是要消除行政垄断,这也是老百姓最不满意的地方。对于依靠技术创新和市场力量获取的垄断,比如微软和Intel,老百姓其实并不怎么痛恨。
时间:
2005-4-28 17:47
作者:
bdzfz
支持
时间:
2005-4-28 21:35
作者:
melancholy
基本同意
时间:
2005-4-28 22:00
作者:
citycat
晕
楼主强
帖子都发到这个版块了哦 ?
时间:
2005-4-29 14:23
作者:
flyingbird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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