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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补充定额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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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2-8-20 16:49
作者:
cqfsb
标题:
补充定额的修订
为了规范工程造价管理,合理控制投资,中国电信集团于2009 年、2011 年
下发了“关于发布《中国电信集团等三类工程项目补充施工定额》的通知” (中
国电信【2009】973 号)”、“关于发布《中国电信FTTH 工程项目补充施工定额
的通知》(中国电信【2011】376 号)”两个文件,对FTTX 建设中涉及的部分当
时尚无定额的工作编制了企业参考定额。
2011 年,工信部发布了“关于发布《无源光网络(PON)等通信建设工程
补充定额》的通知(工信部通【2011】426 号)”。
现对973 号文、中国电信【2011】376 号文进行相应的修订,以使其与工信
部通【2011】426 号文相符。
修订完成后,原973 号文、中国电信【2011】376 号文将废止。
主要修订思路:
1、 “关于发布《无源光网络(PON)等通信建设工程补充定额的通知》(工
信部通【2011】426 号)”为本次修订的主要依据。
2、对于在工信部通【2011】426 号文中已明确规定,而中国电信【2009】
973 号文、国电信【2011】376 号文中有雷同的定额,核减中国电信【2009】973
号文、国电信【2011】376 号中相应定额。工程中如需使用,引用工信部通【2011】
426 号文中相应定额。
3、对于中国电信【2009】973 号或国电信【2011】376 号文中原有定额,可
使用工信部通【2011】426 号号文中已明确的多个定额替代的,进行核减。工程
中如需使用,应引用426 号文中相应定额。
4、对于中国电信【2009】973 号文或国电信【2011】376 号文中有明确规定,
而在工信部通【2011】426 号号文中未出现的定额,保留相应定额。
5、对于在中国电信【2009】973 号文和国电信【2011】376 号文中相同定额,
按国电信【2011】376 号文中相关定额的规定执行,保留国电信【2011】376 号
文中相应定额。
附表说明:
1、 附表为973 号文、376 号文与426 号文的定额修订对照表,根据上述依
据, 核减973 号文、376 号文中相应定额,工程应用中应引用表中对应的426
号文中相关定额。
2、对于在426 号文中未明确,而973 号文、376 号文中已规定的定额继续
保留,附表中不再计列。
3、对于在973 号文和376 号文中规定的雷同定额,已在附表中明确修订意
见。
本次修订后,未明确的定额,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引用426 号文或工信部已正
式发布的其它文件中相关定额。
时间:
2022-10-12 08:42
作者:
xieqingc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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