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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管道类施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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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3-4-23 09:14
作者:
god6dog
标题:
管道类施工规范
7.2.4
.3
管道的埋深
管道的埋深(管顶距路面)不应低于下面《路面至管顶的最小深度表》要求。
路面至管顶的最小深度表(单位:米)
类别
人行道下
车行道下
与电车轨道交越
(从轨道底部算起)
与铁道交越
(从轨道底部算起)
水泥管、塑料管
0.70 0.80 1.0 1.5
钢管
0.50 0.60 0.7 1.2
进入人(手)孔处的管道基础顶部距人(手)混凝土基础顶部的距离,人孔不小于
0.4
米
,手孔不小于
0.15-0.3米;管道顶部距人(手)孔上覆底面的净距不得小于0.3米。
7.2.4.4
管道的坡度
管道铺设应有一定的坡度,以利渗入管内的地下水流向人(手)孔。管道坡度应为
3‰—4‰
,最小不宜小于
2.5‰
;如街道本身有坡度,可利用地势获得自然坡度。
管道坡度通常有一字坡和人字坡两种。并应保证在同一人(手)孔中管道进出口处的高差不大于
0.5
米
。局(站)前人(手)孔进局(地下进线室)的坡度方向应该是从局(站)(地下进线室)向局(站)前人(手)孔倾斜,以免地下水流入局(站)。
在纵剖面上管道由于躲避障碍物而不能直线建筑时,可使管道折成两段向下平滑地弯曲,以利渗水流向人(手)孔,而不得向上弯曲(
“U”
型弯)。
7.2.4.5
沟宽的确定
沟底宽:管群宽(含包封)加两侧操作面宽度,以及底基超宽
10
厘米。
沟上宽:沟底宽加上放坡宽度。
7.2.4.6
管道基础的要求
通信管道一般宜采用混凝土基础,混凝土的标号、基础宽度、基础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通信管道基础的中心线应符合设计规定,左右偏差应不大于
10mm
,高程误差应不大于
10mm
,基础的宽度和厚度负偏差应不大于
10mm
。
管道基础宽度应比
PVC
管道组群宽度
(
不含包封
)
加宽
160mm
,(即每侧各宽
80mm
)。
通信管道基础进入人(手)孔窗口
2
米
范围内的基础,应按规定进行加配钢筋,钢筋应搭接在窗口上不小于
100mm
。
如遇土质较差或过重要公路地段,管道基础内应考虑加配钢筋,特别是流砂或淤泥地段,应先抛石夯实,再铺设
C15
混凝土基础,
12
孔以下按
80mm
,12
以上
24
以下孔按
100mm
,24
孔以上按
12mm
。
通信管道的沟(坑)挖成后,凡遇被水冲泡的,必须重新进行人式地基处理,否则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
7.2.4.7
管道铺设
塑料管的接续方法有多种,最常用的是套管插接法,塑料管道在距人(手)孔
3
米
内不宜接头。
塑料管群的层、列管道的接口应交错排列,相邻两管之间应错开不小于
300mm
。
多根塑料管的组群管间缝隙宜为
10~20 mm
,每间隔
2—3米可设塑料管架(或绑扎固定一次)支撑,塑料管群小于两层时,进行整体固定,管群大于两层时相邻两层为一组绑扎固定,最后对分组进行整体固定,保证管群的整体形状统一,管间缝隙应采用1
:
2.5
水泥砂浆进行填充,饱满程度应不低于
75%
。
塑料管道铺设时受到地形限制或躲避障碍物时可铺设弯管道,管材只能在外力作用下形成自然弧度,严禁加热弯曲,弯曲半径不得小于
10
米
,同一段塑料管道严禁出现反向弯曲(即
S
形弯)或弯曲部分的中心夹角小于
900
的弯管道(即
U
形弯)。
塑料管应由人工传递放入沟内,严禁翻滚入沟或用绳索穿入孔内吊放。
塑料管材标志应朝上方,塑料管的切割应根据孔径大小选用不同规划的栽管刀,管口断面应垂直于管中心,平直、无毛刺。
进行连续作业时,先检查密封圈是否完好,并将承接的内、外口清理干净,不得残留淤泥杂物,然后将密封圈放置在承接口的中间一个波纹槽内,方向不应放反,在承接口内涂少量肥皂水,将插口端对准承口插入,直至牢固为止。
塑料管道敷设后,其管顶覆土小于最小埋深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在过公路、开发区或地质不太好等地段,应采取保护措施,如作钢筋混泥土包封或更换管材等。
7.2.4.8
管道包封
为增强塑料管道和钢管管道的强度和防水性能,管道在车行道应采用
C20
混凝土全程包封,管道在人行道应在接头处采用
C20
混凝土包封。包封体积的计算为:以管间间距
2cm
,两侧和顶部厚度
8cm
计算。
7.2.4.9
管道(坑)的回填
通信管道工程的回填土,应在管道或人(手)孔按施工顺序完成施工内容,并经过
24
小时养护和隐藏工程检验合格后进行。
回填土前。应先清除沟(坑)内遗留木料、草帘、纸袋等杂物。沟(坑)内如有积水和淤泥,必须排除后方可进行回填土。
在管道两侧和顶部
30cm
以内(车行道
50cm
范围内)采用细土回填;管道两侧应同时进行回填土,每回填土
15cm
厚,应夯实;管道顶部
30cm
以上的回填土,每回填
30cm
厚应夯实与原地表齐平。
在靠近人(手)孔四壁回土时,不应有直径不大于
10
厘米砾石,碎砖等坚硬物;每回填土
30cm
,应夯实;人(手)孔坑的回填土严禁高出人(手)孔口圈的高程。
管道沟(坑)夯实密度应满足市政道路施工的有关规定。
通信管道工程回填土完毕,应及时清理现场的碎砖、破管等杂物。
7.2.4.10
通信管道同其他建筑及管线的最小净距
各种管线之间都应保持一个最小的隔距,以便施工和修理时不致影响或伤害对方。管线间的最小距根据不同地段的土质,施工先后顺序,相邻管线的内压力(渗漏的可能性),建筑条件及地理位置
(
埋深
)
等情况有所不同。个别地点由于建筑上的原因不符合要求时,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如变动人孔位置,改变人手孔形状或大小,或采用弯管道等避让措施。人手孔位置与原有各种检查井位置错开。
管道与其它地下管线及建筑物间的最小隔距(指管道外壁之间的距离)表
其它地下管线及建筑物
平行净距(
m
)
交叉净距(
m
)
已有建筑物
2.0 /
规划建筑物红线
1.5 /
给水管
d≤300mm 0.5 0.15
300mm
<
d≤500mm 1
d
>
500mm
1.5
污水、排水管
1.0
注(
1
)
0.15
注(
2
)
热力管
1.0 0.25
煤气管
压力
≤300KPa 1.0 0.30
注(
3
)
300KPa
<压力
≤800Kpa
(
3kg
/cm2
<压力
≤8kg/cm2
)
2.0
电力电缆
35KV
以下
0.5 0.50
注(
4
)
≥35KV 2.0
高压铁塔基础边
>
35KV 2.5 /
通信电缆(管道)
0.5 0.25
通信电杆、照明杆
0.5 /
绿化
乔木
1.5 /
灌木
1.0 /
马路边缘石
1.0 /
铁路钢轨(或坡脚)
2.0 /
沟渠(基础底)
/ 0.5
涵洞(基础底)
/ 0.25
电车轨底
/ 1.0
铁路轨底
/ 1.5
注:
1.
主干排水管后敷设时,其施工沟边与管道间距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
1.5M
。
2.
道在排水管下部穿越时,净距不宜小于
0.4M
,通信管道应作包封。
3.
在交越处
2M
范围内,煤气管不应做接合装置和附属设备;如上述情况不能避免时,通信管道应作包封。
4.
如电力电缆加保护管时,净距可减至
0.15M
。
时间:
2013-11-25 15:19
作者:
小眼睛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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