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人家园
标题:
关于删帖,我来说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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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5-6-17 12:24
作者:
antisoft
标题:
关于删帖,我来说几句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时间:
2005-6-17 14:12
作者:
菜QQ
互相谅解
宽容~
时间:
2005-6-17 15:08
作者:
风一阵吹
偶来C114时发的第一个帖子就被喀嚓了!
不过无所谓撒~~~~ 呵呵
时间:
2005-6-17 17:21
作者:
清明
删除率是个人资料里的一个指标,关注这个指标无可厚非。提升帖子就可以把想放到前面的贴提到前面,不一定非得删贴,锁定后自然就下沉了。
大家到114不是来找别扭的。开心就好,玩不到一起去就不要强求了,大家还是都开心的好。
每个人的想法是不一样的,不能拿自己的观点要求别人。更何况这是网络。
时间:
2005-6-17 20:12
作者:
张延考
我理解楼主。
时间:
2005-6-17 22:20
作者:
DaPanDa
久在河边走,哪有不失身。。删个帖子没啥的。
啊,好像错了,是“湿鞋”^^。
时间:
2005-6-19 22:22
作者:
ruckyno1
最好删贴的同时给别人发个站内信息,毕竟,别人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时间:
2005-6-19 23:43
作者:
nqzxf
在河边走那有不湿脚,可以公告啊!
时间:
2005-6-21 11:45
作者:
esc
矛盾这么尖锐?再次提出老大把“按内容搜索”功能恢复!!!!!!!!!!!!
时间:
2005-6-21 13:00
作者:
ilikemaths
矛盾的对立面。
楼主所说的这个事情我正好看到过,楼主这样做是事出有因,大家就相互理解一点吧。
另外感觉上楼主受这件事情的影响比较大,这两天很少露面。算了吧,别往心里去,还有很多弟兄等着你去主持工作,重振雄风吧。
时间:
2005-6-21 19:58
作者:
东方蔚澄
楼上是个好同志,屡删屡无怨言的
时间:
2005-6-22 08:27
作者:
bestfly
删贴我个人认为根据原因来。
有人新来,可以给人有3个贴左右的过渡期。
就象单位的处分一样。
有记过、警告、开除等。
不能一概而论
时间:
2005-6-22 09:24
作者:
ilikemaths
以下是引用
东方蔚澄在2005-6-21 19:58:00
的发言:
楼上是个好同志,屡删屡无怨言的
哈哈,版主,过奖了,其实俺也有不少怨言的,只不过你没有发现而已,嘿嘿
时间:
2005-6-22 10:05
作者:
无名
无所谓了,删贴肯定有自己理由
但是被删贴的人肯定不舒服,互相理解了,建立和谐论坛,靠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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