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人家园

标题: OLP保护对主备用光缆长度是不是没要求的?  [查看完整版帖子] [打印本页]

时间:  2014-1-14 10:32
作者: jonas19861202     标题: OLP保护对主备用光缆长度是不是没要求的?

看了个光迅的PPT胶片得出的结论,不知道对不对

时间:  2014-1-14 11:52
作者: taitoucun

应该是有要求的吧。主备用路由的光缆长度,是配置OLP 的一个参考参数。
时间:  2014-1-14 22:40
作者: fieldmouse

应该有一定要求,至少衰耗差应满足一定条件。
时间:  2014-1-14 23:13
作者: jonas19861202

我凭直觉应该是有要求的,但是说不出理由来
时间:  2014-1-26 14:42
作者: 林子

呵呵
OLP系统对光缆线路的长度当然是有要求的,怎么可能没有要求?
只不过,不是OLP板直接对线路距离有要求,
OLP板对光功率有要求,主备用输入光功率必需均衡。
对主备用系统的光功率有要求了,那么就意味着备用线路的距离在一定范围内,超出了范围,光功率如何能达到?
主备用线路的输入的光功率要接近才行,超出一定的范围了,OLP就无法正常切换,
一般是要求控制在5dB内。
时间:  2014-1-27 09:13
作者: jonas19861202

林子 发表于 2014-1-26 14:42
呵呵
OLP系统对光缆线路的长度当然是有要求的,怎么可能没有要求?
只不过,不是OLP板直接对线路距离有要 ...

如果主用60KM,备用120KM,备用多加个中继不就可以了么?

没说主备用的DCM,OAU,OBU一定要配置一样啊,距离不通,各个器件都可以差异化配置吧
时间:  2014-2-3 19:11
作者: 飞天猪

波分系统必须有要求,因为切换后很多指标保持一致!
时间:  2014-2-4 09:38
作者: jonas19861202

飞天猪 发表于 2014-2-3 19:11
波分系统必须有要求,因为切换后很多指标保持一致!

如果两根光缆长度差别较长,不是可以通过调整中继的光放和色散补偿参数来保持切换后的前后一致吗?
时间:  2014-2-6 19:37
作者: 飞天猪

理论上可以,但是如果需要如此复杂的调整,直接新建一个新的链型保护结构就好了,干嘛还用OLP。
时间:  2014-2-7 10:54
作者: jonas19861202

飞天猪 发表于 2014-2-6 19:37
理论上可以,但是如果需要如此复杂的调整,直接新建一个新的链型保护结构就好了,干嘛还用OLP。

什么意思?没明白,不过按理说OLP保护,一般如果用在长距离干线,本身就有主备光缆和主备的OLA,也不算复杂吧,你所说的新的链型保护是什么呢?
时间:  2014-2-19 10:35
作者: 小小嗨子

肯定有要求    光功率的要求  
时间:  2015-4-19 20:36
作者: 独傲群贤

光功率差大于大概在大于3DB小于5DB,有距离也有要求的,如果不够,可以增加光放解决!
时间:  2016-2-29 09:54
作者: guanruxue02

这个就要看客户的投资大小了,客户愿意做 备用再差可以通过加EDFA的方法进行补偿。客户不愿意多花钱就要选择好的路由了 根据系统的收光灵敏度细算
时间:  2020-12-7 16:49
作者: qwd002

1、双路由就是想当于两条不同位置的光缆,比如A机房到B机房,正常情况下他们用两芯光纤传输数据(主线路),如果这两芯光缆出问题了,比如认为挖断了或者自然灾害受影响损坏,就会切换到备线路工作,保证业务不断。
2、用的是光线路保护,对光缆的要求就是要用4芯光纤,同时还要考虑损耗和距离等,具体还是要看实现怎么样的功能和实际情况来配置的Q 460 337 482




通信人家园 (https://www.txrjy.com/) Powered by C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