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人家园

标题: [建议]将通信渠道与市场放入通信市场固定栏目  [查看完整版帖子] [打印本页]

时间:  2005-8-2 13:54
作者: HSP     标题: [建议]将通信渠道与市场放入通信市场固定栏目

管理员及各位兄弟姐妹大家好

感觉板块放到通信市场栏目里更能发挥作用,渠道和销售这一块其实是比较重要的,无论对设备厂商而言还是运营商来说,相信厂家的,运营的,集成商的兄弟们也都在接触着同样的内容,希望在有更多的人参与的时候大家都能得到自己需要的信息,交流和提高。

进入通信市场板块后将在管理员协助下招募斑竹及专家团(参看版内细则)

固定精彩栏目畅谈销售与渠道,并定期组织讨论与实战专题,希望大家支持,共同为了论坛繁荣分享自己的经验和智慧。

时间:  2005-8-2 22:44
作者: 家园管理员

我先静观大伙的反应如何,有什么意见的请跟贴。
时间:  2005-8-2 23:11
作者: TELMM

赞同!!内容很实用
时间:  2005-8-2 23:12
作者: 思想者

支持~~~~~
时间:  2005-8-2 23:15
作者: 观文不语

期待各位高人高谈阔论,确实是个实用板块,支持
时间:  2005-8-3 08:25
作者: banlion

支持一下。
时间:  2005-8-3 09:36
作者: 苍天一声啸

支持楼主的意见
时间:  2005-8-3 12:11
作者: 高客

支持,潜力版
时间:  2005-8-3 12:41
作者: ilikemaths

大家都支持,我也一样
时间:  2005-8-3 12:59
作者: 情谶

坚决支持
时间:  2005-8-3 13:22
作者: HSP

谢谢大家支持,共同努力!
时间:  2005-8-6 18:37
作者: 促狭鬼

以下是引用情谶在2005-8-3 12:59:00的发言:
坚决支持

我暗中支持
时间:  2005-8-6 19:53
作者: 飞天豹

支持并申请版主
时间:  2005-8-6 22:59
作者: antilove

俺绝对支持楼主
时间:  2005-8-7 17:48
作者: HSP

以下是引用飞天豹在2005-8-6 19:53:00的发言:
支持并申请版主

呵呵,欢迎豹兄来担当斑竹
时间:  2005-8-8 10:32
作者: hoolee

以下是引用高客在2005-8-3 12:11:00的发言:
支持,潜力版


通感
时间:  2005-8-8 18:58
作者: goodnews

同感!
继续支持!
时间:  2005-8-11 11:31
作者: sc8888

楼主有没有规划,版块的具体内容!包括充许否有广告?

静观----俺也做渠道,哈哈
时间:  2005-8-11 12:42
作者: HSP

【通信渠道与市场】版规【2005】
一、总纲
【本版主题】
联络通信行业各界朋友,加强通信人之间的交流。希望大家在这里发表自己对通信渠道建设市场开拓的看法、见解、经验、疑惑、求助......使这里成为大家交流和沟通的平台,发扬共享互助精神,博学笃行,与时俱进!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通信人家园文化。

二、本版发帖宗旨
【发帖规定】
1、发帖标准:
a、鼓励原创作品,体裁不限,(小说、杂感、诗歌、随笔、日记、回忆录等)日发贴数不限。 定期评比优秀市场渠道评论员,并筹建评论专家组
b、内容以通信IT行业渠道市场为核心
c、杜绝重复发贴,已在本版发过的贴子,三个月内勿再本版面重发,否则予以删除!
d、杜绝刷屏贴,发现后做删除处理,严重者封发言权!
e、勿张贴不健康、非法、色情的图片。

2、跟贴要求:
a、回帖要尊重他人,不可带有侮辱性、歧视性,如:垃圾、神经病、
b、跟贴内容要与发贴内容相关,无关者酌情删除!如:“顶”、“狂顶”、“嗯”、“阿”、“up”、“呵呵”等之类的过简帖,同时一个字满屏回帖亦不欢迎。
C、杜绝恶意灌水,如:反复回复同样内容。
D、忌不看帖就回帖。鼓励大家看贴后积极回复,发表见解。

【删帖标准】
1、不符合本论坛发帖宗旨的帖子,一律予以删除。
2、不得发表包含种族、肤色、性别、性取向、宗教、民族、地域、残疾、社会经济状况等歧视内容的言论;不得发表对他人构成伤害的言论;不得发表宣扬邪教、色情、淫秽、暴力、迷信、教唆犯罪的言论或违反社区其他规定的言论。违者一律予以删除。
3、互相谩骂、侮辱他人、歧视他人及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的发贴及回帖一律删除;
4、转载新闻过于陈旧与传播虚假新闻的一律删除;
5、未经本版许可的广告性质帖文以及其它广告网站网址,一律予以删除。(网友推荐等视情况处理。)
6、任何内容重复(含换标题不换内容或换ID不换内容)的帖子,斑竹以首发帖子时间为准,对重复帖子一律予以删除。
7、任何内容空白或内容仅是表情符号,题目或错别字太多的,词不达意的主帖,斑竹通知贴主修改,在一定时间内不修改的一律予以删除。
8、本版不鼓励主题征友帖的出现,征友者可通过其它网络方式进行,此类帖子酌情予以删除或一定时期内保留。

【推荐与精华及置顶】
1、为鼓励新人、引导新人,首次在本版面出现的朋友的帖子(视情况)优先予以推荐。
2、符合本版版务规则,文章内容充实,行文流畅,有真情实感,生动可读的原创作品,予以推荐。
3、凡遵守本规则之要求,可借鉴性强、内容丰富、有意义,通信市场渠道底蕴深厚创作原创帖子予以加精华;
4、下列视情况给予加精华:关于版面发展的批评建议、版面公告、版面规则等帖子视情况予以加精华;特别优秀的转载类帖子视情况予以加精华;具体厂商优秀的渠道案例和经典市场案例,及访谈纪实。
5、已经被加为精华的贴子,
时间:  2005-8-12 13:42
作者: HSP

【特殊政策】
本版对于厂商广告采取百家争鸣政策1 设立厂家专区,单贴交流,刷屏重复者删封处理。
2 凡发贴厂家征、应代理须作厂家介绍,不可泛泛以某某厂家代过。

三、投诉
  投诉请直接与版主HSP联系,或发表在意见建议贴中。对水帖、言之无物或不明所以的帖、呼朋唤友的帖及与本版无关的话题将予以删除,对本版处理有意见的,可发消息向斑竹询问或请到通信人家园“事务处理”版投诉。
  
四、家园规则
  通信人家园发布的任何有约束力的规定都适用于本版,并且其效力高于本版规。


                                    通信渠道与市场   HSP  2005.7

时间:  2005-8-12 14:12
作者: xeihui1070

支持。是该重组的时候啦。
时间:  2005-8-12 14:14
作者: TELMM

是啊,应该让实用板块登堂入室:)
时间:  2005-8-13 12:00
作者: 花开花落

呵呵,支持一下
时间:  2005-8-13 12:31
作者: gyp0196

其实楼主的意思很明确,就是把这个板块升级为固定板块,哈哈。
我个人的意见,如果在内容和主题上没有冲突,这是很有必要的。
时间:  2005-8-14 03:04
作者: 西毒

呵呵,支持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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