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局(委)、市政园林局、水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环境运输城市管理局,深圳市通信管理局,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通知》(建标〔2013〕36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