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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传输界很轰动的一个案子  [查看完整版帖子] [打印本页]

时间:  2003-8-25 19:17
作者: 士心     标题: 传输界很轰动的一个案子




------------------------------------------------------------------------------UT斯达康确认收购沪科 技术是否侵权成悬案--




2003年08月25日  北京青年报

       近日,一则有关华为公司前员工涉嫌侵犯华为商业秘密,被检察机关正式批准逮捕的消息引起了业内的多方关注。

  据华为公司称,由于原华为公司传输部技术人员王志骏、刘宁、秦学军盗窃了华为公司的核心技术,因此,华为公司向警方举报并配合警方进行了调查。日前深圳检察机关已经批准逮捕,并正式进行了立案审理,这起纠纷已经进入了司法程序。

  作为该三名“犯罪嫌疑人”家属的代理律师,臧律师表示,本次案件的刑事部分已经移交到深圳方面的律师事务所来处理,目前还处于等待中,并没有新的进展。

  有关法律人士则表示,虽然已经立案,但是搜集证据还需要相当长的一个过程,判定三人是否有罪估计还要等上一段时间。

  -三人曾与华为签署保密协议

  据了解,1997年,王志骏、刘宁在取得南京东南大学物理光电子硕士学位后加入了华为公司,而秦学军则是1998年在上海交大研究生毕业后,进入华为公司的。

  据悉,这3名前华为公司传输部技术人员于2001年7月底先后提出辞职申请,离开华为公司自主创业,在上海注册成立了上海沪科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新一代多业务光传输系统,与华为已投入数亿元研发经费的SDH光传输技术形成竞争之势。

  而华为认为,SDH光传输技术是华为公司自1995年开始研制开发的高科技技术,截至2001年10月华为已投入数亿元研发经费、1500多人的科研力量。目前,华为公司光传输产品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并连续获得2001年、2002年国家科技进步奖。

  因此,华为认为由于三人带走了华为公司有关光传输技术的大量商业秘密后,才有能力开发出与华为公司相同的产品,并销售到黑龙江佳木斯等地,因此,华为认定该行为涉嫌侵犯华为公司商业机密。华为公司同时称,这三人曾与华为公司签署过保密协议。

  -原华为员工在深圳羁押至今

  于是,2002年10月,华为向黑龙江佳木斯公安机关报案。同年11月22日,王志骏、刘宁、秦学军在浙江被佳木斯警方拘捕,1个月后,这几名原华为员工被转移到深圳羁押至今。

  来自华为公司的消息指出,2003年6月,经检察机关批准,公安机关依法将王志骏、刘宁、秦学军正式逮捕。

  华为称要完全依照法律规则和程序来办事。对于这一事件,虽然网上也有多方猜测,但华为公司的新闻处负责人认为,整个事件完全是依照法律规则和程序来办事的。他称,2002年10月,华为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过侦查,掌握了确凿的证据,并且将本案的关键证据送交国家级权威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确定王志骏、刘宁、秦学军等人盗窃、使用华为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华为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依法对上述三名犯罪嫌疑人先后采取了拘留、监视居住措施。2003年6月,经检察机关批准,公安机关将王志骏、刘宁、秦学军正式逮捕。

  -三名被告已是UT斯达康职员

  就在该案件风波迭起之时,网上又传出一个案中第三者:收购了上海沪科公司的UT斯达康公司。也就是说,这三名被告已经是UT斯达康公司的正式职员。

  上海沪科公司的主打产品为新一代多业务光传输系统。而在小灵通领域已经获得绝对优势的UT斯达康,近两年也不断试图扩大其在宽带、无线和IP市场的影响力。在今年8月刚刚结束的网通集团ADSL项目洽谈中,UT斯达康与华为以竞争对手的身份分别获得了20万线和100万线的订单。

  因此,已经有人提出质疑:这究竟只是商业秘密的简单案件,还是一场经过精心策划的商业斗争?

  记者昨天从UT斯达康公司了解到,该公司于去年10月收购了上海沪科公司的部分资产,而三名原华为技术人员于去年11月11日正式在UT斯达康的杭州公司任职,但是11月22日就已经被捕,因此任职时间并不长。该负责人说,UT斯达康之所以收购上海沪科公司,就是看中了他们的自主研发能力。而当记者问到,既然他们手里有过硬的技术,为什么还甘于被UT斯达康收购时,该负责人表示,因为他们只有技术,而没有市场销售能力。他同时指出,如果把这件事提升为精心策划的商业斗争未免可笑。


时间:  2003-8-26 10:08
作者: sc8888

这个案子结论都很难下,华为好像现在是四面楚歌!呵呵
时间:  2003-8-26 20:24
作者: cracker

我已经离开华为了,不过实在看不出华为做错了什么.
时间:  2003-8-27 22:41
作者: keyboardguy

家属想利用舆论的压力为他们争取一些机会,谁知道后面有没有人怂恿他们这么做。不过法律自有公论,我们拭目以待。
时间:  2003-8-27 22:51
作者: 家园客人

侵权就得承担后果
时间:  2003-8-28 13:58
作者: cache

侵权?

sigh
时间:  2003-8-28 14:49
作者: unicom

华为抄袭朗讯10G设备难道就不是侵权,一群傻鸟。
时间:  2003-8-28 14:56
作者: unicom

华为的SDH设备能在市场上卖得这么好,还不是当年挖了大唐、烽火这些公司的人,华为从其他公司盗取的资料,不要太多。上世纪90年代,华为以高薪将某外企江苏办事处的人全部挖走,一方面利用原公司建立的客户资源,迅速开辟了江苏市场,同时限制原公司在江苏市场的销售。如果按照某些人的观点,这些不都是侵权?看来大家以后跳槽后,原本做研发的都去做VCD,原本做销售都去卖三年菜,再回来。
时间:  2003-8-28 14:57
作者: unicom

以下是引用cracker在2003-8-26 20:24:24的发言:
我已经离开华为了,不过实在看不出华为做错了什么.

不知道老兄现在是在卖菜还是做农业研究,如果还在通信行业,小心被华为告。
时间:  2003-8-28 16:48
作者: IT流浪汉

呵呵,有道理。
看看华为的Quidway路由器。
时间:  2003-8-28 17:22
作者: zhfyh

以下是引用cracker在2003-8-26 20:24:24的发言:
我已经离开华为了,不过实在看不出华为做错了什么.


我是不是该先去学点卖菜的功夫啊?或者买衣服?
时间:  2003-8-28 18:08
作者: 阿桂

呵呵,抄袭跟仿照似乎不一样的,规格可以是一致的,但实现不一样,最多算仿照规格,这是没有约束的。但如果内部实现是类似的,外部规格却不一致,那也算是抄袭,比如沪科提供的可升级到10G的2.5G设备。
时间:  2003-8-28 18:11
作者: 家园客人

unicom说的没错。

时间:  2003-8-29 11:00
作者: unicom

我对华为本无成见,只因为看到太多的不公平。
此事发生还有一个大家忽视的原因,沪科的出现触及到华为的低端传输市场利润。

时间:  2003-8-29 16:55
作者: torch

我是当事人之一,我很感谢华为培养了我,我一直到现在还是希望华为能够走好,希望她能够去除一些恶瘤,希望她能够走出中国,走向世界。尽管她差点把我拉去坐牢。
在这个技术的论坛里,也不想说太多的是是非非,是否侵权有待于法院来宣判。
但是家属的呼吁我很清楚,他们仅仅希望能够有一个相对公平对话的机会,不能让华为一手遮天,不能让华为妨碍司法公正。
能够到这个论坛的,都应该是搞传输的人才,对这个领域比较熟悉,看问题不会象新浪论坛的一些人那样偏激。如果有对沪科研发能力表示怀疑的朋友,可以发邮件给我讨论。

还是希望和大家讨论一些技术问题,能够利用自己的所学为大家服务,同时也希望得到大家的帮助。多谢大家支持!

时间:  2003-8-29 23:32
作者: keyboardguy

懂技术的看看这个,不懂的就算了。
http://tech.sina.com.cn/roll/2003-08-26/1427225578.shtml
时间:  2003-8-31 14:41
作者: dullbird

我支持你torch!!虽然话为对我们很打压,给的钱少的bt,但我也谢谢华为的资料,可学的东西很多。
这些资料有些也是你写的吧,torch,呵呵,你辛苦了。
时间:  2003-8-31 23:29
作者: suzerain

说什么都没有用
拭目以待
相信法律的公正
时间:  2003-9-1 17:18
作者: 家园客人

大家都是中国人,何必做成这样!华为没有本事留住人才,还抓什么人,再说华为的光传输,根本就不是华为公司的,是中国人自己的,当年华为的人才还不是高薪从其他公司挖来的,如果搞来搞去,还有什么意思,怎么过活!
时间:  2003-9-1 19:14
作者: 家园客人

torch是当事人之一?????
敬仰!
时间:  2003-9-2 11:33
作者: 瓶子

资本的积累不都是以别人的牺牲为代价的么
时间:  2003-9-2 13:59
作者: lw416

说得好!
而且都是血淋淋的.
时间:  2003-9-2 16:56
作者: wangtom

严重关切中!!!小弟也从事传输事业啊!
接触全是老美的MSTP ,RPR 哎哟 没有优秀国货啊

时间:  2003-9-2 21:49
作者: 家园客人

我是当事人之一,我很感谢华为培养了我,我一直到现在还是希望华为能够走好,希望她能够去除一些恶瘤,希望她能够走出中国,走向世界。尽管她差点把我拉去坐牢。
在这个技术的论坛里,也不想说太多的是是非非,是否侵权有待于法院来宣判。
但是家属的呼吁我很清楚,他们仅仅希望能够有一个相对公平对话的机会,不能让华为一手遮天,不能让华为妨碍司法公正。
能够到这个论坛的,都应该是搞传输的人才,对这个领域比较熟悉,看问题不会象新浪论坛的一些人那样偏激。如果有对沪科研发能力表示怀疑的朋友,可以发邮件给我讨论。

还是希望和大家讨论一些技术问题,能够利用自己的所学为大家服务,同时也希望得到大家的帮助。多谢大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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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从传输出来的,不是我说你们,你们搞得太大了,连黄总也没你们这么嚣张啊。还不如老老实实跑到加拿大读读书什么的也好。
另外,你敢说没从公司拿资料出来,反正我是保留了一些自己写的文档——不过被我妹妹在家里把硬盘给格式化全弄没了,看来那些东西确实不该是我的。
时间:  2003-9-2 23:06
作者: torch

我当然敢说了,我出来时一个bit的没有带出来。
在传输,我学到的是 SDH的基本原理,高速数字电路,还有开发流程,硬件设计基本规范,成本意识,产品的可测试性、产品的可维护性,还有PCB布板,最重要的是学习的能力。这些记在脑子里面足够了。
如果真正做过开发的人,自己做过什么东西是很难忘记的。我到现在还记得去公司的第1块单板的原理图。
如果你真是传输出来的人,你可以比较一下两个产品,连核心架构都不一样。
如果真的是靠华为带出来的东西来发家致富,我这辈子断子绝孙。
时间:  2003-9-2 23:43
作者: 家园客人

torch说的好!!!
可是难道华为真的一手遮天,凭借莫须有的根据羁押这三人9个月?
时间:  2003-9-3 14:17
作者: 天生我才

佳木斯是个什么地方?那个小地方的警察还不容易搞定!

作为局外人,我只能说,这个事情实在无法说赞同.无论他们是否盗窃了华为机密,这个手段不可取.

要不是UT出马,我估计他们的结局更惨,这回就看哪个巨头能量大了.没办法,中国国情.

时间:  2003-9-3 16:39
作者: 家园客人

楼上的还在感激UT,自己被卖了还不知道:
UT在这三个人被抓后,到公安局首先“声称公司被沪科诈骗”,因此在长达9个月的时间内没有替沪科做任何辩护;
随着调查的深入,被公安局发现UT在沪科人被抓后,大量毁坏硬盘等证据,将自己牵涉进去,已经脱不开关系,因此才让家属哭哭啼啼扰乱影响司法判决。
不论如何,UT是最大的赢家,现在UT已经利用可沪科的技术开发出来了MSTP, 如果沪科败诉UT还省下了1亿元。如果沪科胜诉,UT更是可以长驱直入,马上收购中兴的CDMA、大堂的TS-SCDMA等,呵呵。
时间:  2003-9-4 10:53
作者: 家园客人

沪科为什么不能胜诉?
UT为什么不能收购?
就允许你华为一家大,是吗?
多个竞争对手害怕了?
只要手段正当,多来几个和华为竞争的公司好得很.
时间:  2003-9-4 23:12
作者: 光芒万丈

好久没来,这个案子倒是大家很关心。我也谈几点。
前面一个兄弟说的对,华为为什么拿沪科开刀,因为沪科走的人,大大影响了华为产品的进度(我想torch兄也一定是开发的骨干),同时asb和ut都是华为的对手,asb和华为在交换机打了那么多年,UT对传输市场觊觎,作为国内老大的华为,不搞你才怪呢,相反,黄sir自己开公司,做了两年都,才最近把产品推出来,所以华为搞钧天力度也没有这么大(姜还是老的辣)。
第二,作为自主创业的公司,大家也可以理解的,但包括在UT搜查的时候,很多文档还保留华为的红太阳,你能说什么呢?
第三,从华为出去的人,对系统的弊病当然了解很多,比如总线限制,比如单板的兼容等等,这些都是早期华为产品的硬伤,如果你新做产品,当然要比华为的产品要强一些,否则你就真是白干了。
时间:  2003-9-5 15:20
作者: torch

1、华为研发进度不是因为人走了而影响的,而是传输上层领导在搞鬼,一个是规划水平差;再是权力斗争厉害,看你也是传输的人,想必也是知道的;
2、第2点我不敢苟同,看样子,你打开过 被扣押的硬盘?有哪些人在场?是不是加木石警方直接把硬盘交给你了?是什么文档还挂着红太阳?如果没有第3方在场,你直接打开硬盘是违法的;如果有,请说出时间、地点、人物;
3、对于钧天,可能姜是老的辣,隐藏得比较好,但是绝对不是两年才推出产品。
时间:  2003-9-6 00:44
作者: 家园客人

光芒万丈,你回答啊
时间:  2003-9-6 00:46
作者: 家园客人



光芒万丈 ,你怎么当缩头乌龟了?
时间:  2003-9-6 19:04
作者: 家园客人

呵呵,一盘子烂帐,华为几年飞速发展说隐藏的恶习和忧患现在全暴露出来了
所以和人一样,自然界的规律就是循序渐进,飞速膨胀必有后患。
时间:  2003-9-7 00:59
作者: 光芒万丈

第一,前面的人不要乱盖帽子,是不是wg的话就留下个名号,不要缩头;
第二,华为目前研发的问题,我想是多方面的,不仅仅是华为传输。方向的正确是一个方面,但确实,人才的流失和青黄不接是目前华为传输面临的困难,而这相对于领导的失误,仿佛是更好的理由。
第三,是否有人看到,是否违法,这不是我所关心的事情,但是真的没有从华为带走任何东西,我想不仅仅是我,任何对此案关注过的人都不会相信的,及时在法律等等方面我可以相信,但傻子都想得清楚,你在华为做传输,然后自己以考验出国的名义出去,然后开公司做完全相同的东西,你说你从华为一点都没拿?谁信?

有关钧天,曾经在一个公司中见到他们的产品,应该来讲,避免了华为早期很多弊病,从竞争力而言是不错的,只是网上的大量应用还没有办法突破,从目前华为市场的销售来看,钧天起来的希望不大。
时间:  2003-9-7 14:32
作者: torch

光芒万丈,你说话也是要负责任的:
1、你还是没有回答你是否亲自看到 UT的硬盘上有华为的文档?何时、何地、何人?如果你没有看到过,你就不要用那么肯定的语气.
"包括在UT搜查的时候,很多文档还保留华为的红太阳,你能说什么呢?" 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 不知道就不要乱说;
2、你分析过沪科的产品没有?你凭什么说“完全相同的东西”?如果你没有看过沪科的产品,建议你去光纤在线看看别人的分析结果。
3、华为离职的人,哪一个说是“我要创业”,“我要去竞争对手那里”?还不是出国、读书等理由; 大家都撒谎,干嘛沪科的人要老老实实?你凭这个就可以定罪吗? 我看你以后辞职,也不会老老实实说去哪里吧。
4、别人怎样我不知道,我当然敢说我出来时连一个BIT 都没有带出来。华为做的东西,如果是应用ASIC的单板,出来后因为没有ASIC,根本用不上。用其它芯片的单板,datasheet上都有现成的原理图,有详细的demo板,华为还不是按照那个做的,干嘛要带东西出来.
最重要的是对比产品,无论是原理图、还是软件源代码、还是FPGA源代码,都在你们手上,
分析了9个月,也应该差不多了吧。



时间:  2003-9-10 10:33
作者: 天生我才

华为这种做法叫做"莫须有"和"想当然"
反正先把人抓起来再说,证据吗?慢慢找!
我呸!
时间:  2003-10-14 18:42
作者: mika

我支持Torch,我经历了传输由盛世到崩离瓦解的2000年到2003年,作为开发人员,对于原来传输的大砍项目的做法非常不以为然,也认同这是造成现在华为传输停滞不前的原因,没有必要去找沪科出气,有杀鸡threaten猴的意思------大家都是出来揾食的,何必逼得这么紧哩?
时间:  2003-11-11 23:15
作者: sunyuzh

华为的传输还不是靠剽窃朗讯,烽火的产品,还有他的路由器,还说别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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