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管道光(电)缆的敷设
4.1 管
4.1.1 敷 设管道光(电)缆的孔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4.1.2 敷 设管道光(电)缆之前必须清刷管孔。
4 .2 子管敷设
4.2.1 在 孔径90。 及以上的水泥管道、 钢管或塑料管道内, 应根据设计规定一次敷足三根或三根以上的子管。
4.2. 2 子管不得跨人井敷设, 子管在管道内不得有接头, 子管内应预放光缆牵引绳。
4 . 2 . 3 子管在人(手)孔内伸出管口长度宜为200 --400 m m。
4.3 光(电)缆敷设
4. 3.1 应按照设计要求的A , B 端敷设光(电)缆。
4. 3. 2 敷设光缆时的 牵引力应符合 设计要求。
4. 3. 3 敷设管道光(电) 缆的曲率半径的要求:
1. 敷设过程中光缆的曲率半径必须大于光缆直径的 20 倍, 光缆在人(手)孔中固定后的曲 率半径必须大于 光缆直径的10倍。
2. 电缆的曲率半径必须大于电缆直径的15倍。
3 同 轴电 缆的曲率 半径必须大于外径的10倍。
4. 3. 4 新建光缆接头处两侧光缆布放预留的重叠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续完成后光缆余长应在人孔内盘放并固定。
4.3.5 敷设后的电缆应紧靠人孔壁, 并应按图 4.3 . 5 的要求以扎带绑扎于托架上。光缆在人孔内子管外的部分应采取波纹塑料套管保护措施。
4.3.6管孔及子管管孔均应按设计要求的器材堵塞。
4.3.7光(电)缆在每个人孔内应按设计要求或业主的规定做好标志。
7 光(电)缆接续和成端
7.1 光缆接续
7.1.1 光缆接续的内容应包括:光纤接续;铜导线、金属护层、 加强芯的连接和接头衰减的测量。
7.1. 2 光缆程式、 接头位置及两端光缆预留长 度符合设计规定。
7.1. 3 光纤接续应符合下 列要求:
1.光纤接续宜采用熔接法。光纤接续衰减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2.光纤接续后应用接头套管保护, 余纤在光纤盘片内的曲率半径应) 30 m m ,盘绕方向应一致。
3.光纤带光缆的光纤带接续后应理顺, 不得有“ S"弯。
7.1.4 铜导线、 铝或钢聚乙 烯粘结护套、 加强芯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光缆内铜导线、 铝或钢聚乙烯粘结护套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光缆加强芯的连接应根据设计要求和接头盒的结构夹紧、夹牢 。
7. 2 光缆接头的封装
7.2.1 光缆接头套管(盒)的封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热可缩接 头套管, 热缩后要求 外形美观, 无变形, 无烧焦, 熔合处无空隙、 无脱胶、 无杂质等不良 状况;采用可开启式接头盒, 安装螺栓应均匀拧紧, 无气隙。
2. 封装完毕后, 有气门的接头套管(盒)应做充气试验。需要· 39 ·做地线引出的, 应符合设计要求。
7.2.2 光缆接头盒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架空光缆接头盒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管道光缆接头盒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余缆应用波纹塑料管保护并紧贴人孔壁或人孔搁架 , 盘成“ o ^型圈, 并用扎线 固定。光缆固定后的曲率半径应不小于光缆直径的10倍。
3. 埋式光缆接头及余缆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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