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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这是什么骚操作?华为回应:支持李洪元起诉华为  [查看完整版帖子] [打印本页]

时间:  2019-12-2 21:59
作者: ziyanji2007     标题: 这是什么骚操作?华为回应:支持李洪元起诉华为

华为前员工李洪元离职后被起诉敲诈勒索,羁押251天后,因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释放。近日,李洪元接受多家媒体采访并表达了个人诉求。
对此,华为今天作出回应:华为有权利,也有义务,并基于事实对于涉嫌违法的行为向司法机关举报。我们尊重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的决定。如果李洪元认为他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我们支持他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起诉华为。这也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

时间:  2019-12-2 22:43
作者: akuka

本帖最后由 akuka 于 2019-12-3 10:58 编辑

资本家不认错,第一拖字诀耗官司 ,第二倒逼政府也补丁洞;
时间:  2019-12-2 22:44
作者: yy511

意思就是:你来告呀,没说不让你告哦。
时间:  2019-12-2 22:44
作者: vippirate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时间:  2019-12-2 22:46
作者: ziyanji2007

华为回应:有本事你去告我啊。
时间:  2019-12-2 22:47
作者: abccom

有种你来告我!
时间:  2019-12-2 23:04
作者: shuijiao

不告华为 就是要让华为脚底踩到屎
时间:  2019-12-2 23:10
作者: hotheart

起诉了可以让华为调查下内部人员是否涉案,毕竟私人转几十万性质是严重的
时间:  2019-12-2 23:10
作者: h200hh

通信技术论坛版块,怎么好像改版了啊?
时间:  2019-12-2 23:31
作者: Terrence1222

建议北Jing首du方面彻cha Shen圳shi zhi安System
时间:  2019-12-2 23:33
作者: Terrence1222

终于不ping bi了 这绝不是hua为一个人的shiqing 牵che到太多人的li yi了
时间:  2019-12-3 00:19
作者: ykcul

我怎么一下就想到了九品芝麻官里面的吴启华和吴孟达
时间:  2019-12-3 00:24
作者: abccom

ykcul 发表于 2019-12-3 00:19
我怎么一下就想到了九品芝麻官里面的吴启华和吴孟达


时间:  2019-12-3 07:27
作者: Samback


不能查,一查涉及的人太多,牵扯的精力,人力,物力太多,还怎么搞生产,还怎么抗美?

贸易战当前,劝大家减少沸腾
时间:  2019-12-3 07:58
作者: ziyanji2007

ykcul 发表于 2019-12-3 00:19
我怎么一下就想到了九品芝麻官里面的吴启华和吴孟达

厉害!
时间:  2019-12-3 08:08
作者: ziyanji2007

h200hh 发表于 2019-12-2 23:10
通信技术论坛版块,怎么好像改版了啊?

通信人板块,讨论技术,也讨论事啊。这是趋势
时间:  2019-12-3 08:43
作者: emli

攘外必先安内
时间:  2019-12-3 09:43
作者: coffee198375

本来嘛,判决只是说司法审理有问题,不是原告有问题,这个回应还是很正确的。。。。
时间:  2019-12-3 09:46
作者: zghf

这就是谁强谁有理,所以摆事实讲道理根本没用。
时间:  2019-12-3 09:48
作者: zghf

转自网络文章:
现在处于精英阶层的很多人,
正在慢慢丧失对社会底层的共情能力,
以至于越来越不理解普通人的苦难。
不论是华为事件也好,
还是网易事件也罢,
这背后延伸出的问题都是:
精英阶层正在丧失对社会底层的感知能力,
也正在丧失对社会底层的共情能力。
这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
因为精英阶层掌控着太多资源,
也掌控着我们普通人的“命门”。

时间:  2019-12-3 09:51
作者: zgy5352

买个爱国机支持一下
时间:  2019-12-3 09:58
作者: 余人啟

看到分析说,李在16年举报,然后被边缘化,不续签合同,赔偿应该是N+1,他的是2N,其中N+1走公司账户,剩余的N-1走私人账户,公司查出来了,以为这N-1是敲诈,然后把他告了。

部门一定有问题,具体没深入,如果有新的消息,欢迎讨论。如有争执,你说的都对。
时间:  2019-12-3 09:59
作者: KIOTIOO

希望华为方能够公布证据。
时间:  2019-12-3 10:14
作者: sukar

华为就是在裁辙一些老员工40+的,让你自己离开,然后就按照n+1给,这种按照法律是得给2N的。操作不好,好好操作就是让这些人混到合同满(最多4年),应该是内部不愿意这样操作,就变成各种威胁了.资本家的本性如此,华为不例外。
时间:  2019-12-3 10:15
作者: Thoseyears

这个得告!
H公司在作死,谁也拦不了!
通过私人转账,备注“离职补偿金”就是违规的做法!
谈也谈了,钱也转了,还反过来咬一口,本想弄死他,可又“证据不足”,自己挖坑给自己跳!
必须告,告得赢,又是一大比补偿,H要送给你,你不要拒绝!
时间:  2019-12-3 10:21
作者: ziyanji2007

Thoseyears 发表于 2019-12-3 10:15
这个得告!
H公司在作死,谁也拦不了!
通过私人转账,备注“离职补偿金”就是违规的做法!

那哥们现在也是进退不得,本来不想惹事的,主要是舆论无法忍受这种欺压了
时间:  2019-12-3 10:25
作者: ybjll

为什么都认为是华为的错呢
时间:  2019-12-3 10:28
作者: scnc001

H公司除了“做事的韧劲和专劲值得大家学习”外,真的再没有可取之处了。但往往大家只看到认真做事的成绩,就把别的都忽略了。这也可能跟我们积弱太久有关,难得有个公司技术成了全球的翘楚,别的就都不重要了。。。
时间:  2019-12-3 10:28
作者: alanjz

ybjll 发表于 2019-12-3 10:25
为什么都认为是华为的错呢

等你享用了牢厂的251套餐后,你还会这么问吗?做人不能太HW了
时间:  2019-12-3 10:28
作者: yy511

ybjll 发表于 2019-12-3 10:25
为什么都认为是华为的错呢

因为判决书都已经出来了。
时间:  2019-12-3 10:35
作者: ldyd_ly

意思就是欢迎你来告,看你能把我怎么滴?我随便告下你,你进去呆251天,还可以要当地政府花10万买单;你告我,毫毛都不会伤到一根。
时间:  2019-12-3 10:50
作者: 若晨2019


时间:  2019-12-3 10:59
作者: akuka

教主倒逼大陆司法系统也补洞;
时间:  2019-12-3 11:00
作者: dreamzhang

zghf 发表于 2019-12-3 09:48
转自网络文章:
现在处于精英阶层的很多人,
正在慢慢丧失对社会底层的共情能力,

嗯嗯。不是好现象。这样下去真的固化了
时间:  2019-12-3 11:01
作者: liuheng1234567

zghf 发表于 2019-12-3 09:48
转自网络文章:
现在处于精英阶层的很多人,
正在慢慢丧失对社会底层的共情能力,

社会出现割裂
时间:  2019-12-3 11:01
作者: 清河人

意思就是,根本不鸟友商的精神股东
时间:  2019-12-3 11:10
作者: zaoyung

ziyanji2007 发表于 2019-12-2 22:46
华为回应:有本事你去告我啊。

大公司不怕小屁民。大佬都敢无顾忌声明996是福报了,大概意思就是劳动法算个球。马云肆无忌惮自爆也没人敢告他,地方监管部门当作没看到了,还得靠他们交税财政发工资呢。。。。
时间:  2019-12-3 11:33
作者: zaoyung

余人啟 发表于 2019-12-3 09:58
看到分析说,李在16年举报,然后被边缘化,不续签合同,赔偿应该是N+1,他的是2N,其中N+1走公司账户,剩余 ...

双方或许都有些没明言的操作在里面。录音笔内容也没披露,剧情反转也不是没可能。不过就算谈不拢,大公司这种明面稳住+背后捅刀的操作确实是有点阴险。
时间:  2019-12-3 11:55
作者: guyfzjcn

表面上说我尊重法律,实际是,你和我耗,你耗不起,所以来吧。
时间:  2019-12-3 12:02
作者: vippirate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时间:  2019-12-3 12:09
作者: scnc001

本帖最后由 scnc001 于 2019-12-3 12:09 编辑
akuka 发表于 2019-12-3 10:59
教主倒逼大陆司法系统也补洞;

然并卵。。。之前全员辞职再上岗,以规避劳动法。包括教主自己,公然玩弄法律。也不知道这个辞职,涉及到需要工商变更的,那个过场走了没
时间:  2019-12-3 12:22
作者: 余人啟

sukar 发表于 2019-12-3 10:14
华为就是在裁辙一些老员工40+的,让你自己离开,然后就按照n+1给,这种按照法律是得给2N的。操作不好,好好 ...

法律规定N+1,2N是哪里的法律?合同满不续签也是N+1。
时间:  2019-12-3 12:23
作者: chsdhs

好人一生平安!
时间:  2019-12-3 12:28
作者: 受蒙骗的用户

zghf 发表于 2019-12-3 09:48
转自网络文章:
现在处于精英阶层的很多人,
正在慢慢丧失对社会底层的共情能力,

没有人味
时间:  2019-12-3 12:28
作者: 余人啟

zaoyung 发表于 2019-12-3 11:33
双方或许都有些没明言的操作在里面。录音笔内容也没披露,剧情反转也不是没可能。不过就算谈不拢,大公司 ...

吃瓜就行。大概率是法务被部门坑了。一群进不了HW的比当事人还着急。
时间:  2019-12-3 12:30
作者: 余人啟

vippirate 发表于 2019-12-3 12:02
如果是这样,老任被自己人坑了

没闹大之前,这种事根本到不了老任眼前。在公司里,这种事情太常见了。发生点有问题,再加上公关问题,就爆发了。
时间:  2019-12-3 12:36
作者: bell_sky

没见 silverbullet 和xxx马甲出来辩护,奇怪
时间:  2019-12-3 14:05
作者: zr8023zjj

好复杂呀~~我都看不懂
时间:  2019-12-3 15:45
作者: KIOTIOO

其实最关键的是,那个光伏部门造假的事情。
时间:  2019-12-3 15:45
作者: lililingshe

Samback 发表于 2019-12-3 07:27
不能查,一查涉及的人太多,牵扯的精力,人力,物力太多,还怎么搞生产,还怎么抗美?

贸易战当前,劝 ...

女人事走了吧
时间:  2019-12-3 15:48
作者: lililingshe

dreamzhang 发表于 2019-12-3 11:00
嗯嗯。不是好现象。这样下去真的固化了

历史书都写了,地主想要更多的土地,早晚把老农手里那点东西收走
时间:  2019-12-3 17:09
作者: bit_xzhl

ziyanji2007 发表于 2019-12-3 10:21
那哥们现在也是进退不得,本来不想惹事的,主要是舆论无法忍受这种欺压了

是啊,已经成了舆论焦点了
时间:  2019-12-3 17:09
作者: bit_xzhl

scnc001 发表于 2019-12-3 10:28
H公司除了“做事的韧劲和专劲值得大家学习”外,真的再没有可取之处了。但往往大家只看到认真做事的成绩,就 ...

狼性有余,人性不足
时间:  2019-12-3 17:11
作者: bit_xzhl

zaoyung 发表于 2019-12-3 11:33
双方或许都有些没明言的操作在里面。录音笔内容也没披露,剧情反转也不是没可能。不过就算谈不拢,大公司 ...

是啊,员工和大公司的博弈处于绝对弱势
时间:  2019-12-3 17:12
作者: bit_xzhl

guyfzjcn 发表于 2019-12-3 11:55
表面上说我尊重法律,实际是,你和我耗,你耗不起,所以来吧。

绝对耗不起,人家有专业的法律团队,老百姓还得谋生
时间:  2019-12-3 17:13
作者: bit_xzhl

zghf 发表于 2019-12-3 09:48
转自网络文章:
现在处于精英阶层的很多人,
正在慢慢丧失对社会底层的共情能力,

感觉经济形势好的时候矛盾还没那么尖锐
时间:  2019-12-3 17:17
作者: mcfs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时间:  2019-12-3 17:43
作者: Angel0772

bit_xzhl 发表于 2019-12-3 17:13
感觉经济形势好的时候矛盾还没那么尖锐

正好现在只是下行时期.....崩溃时期也快到了
时间:  2019-12-3 17:53
作者: abccom

余人啟 发表于 2019-12-3 12:22
法律规定N+1,2N是哪里的法律?合同满不续签也是N+1。

去复习劳动法去,别在这里乱说
时间:  2019-12-3 18:14
作者: 余人啟

abccom 发表于 2019-12-3 17:53
去复习劳动法去,别在这里乱说

哪一条?贴出来啊!

劳动合同法第46/47,关于合同部分的: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时间:  2019-12-3 18:40
作者: 天地任我行

要相信法律
时间:  2019-12-3 18:49
作者: ziyanji2007

mcfs 发表于 2019-12-3 17:17
好吧,你们单位很有人味,你将来被裁的时候会给你6N补偿的,恭喜

至少不会把员工送进去。。。
时间:  2019-12-3 19:48
作者: 阳光飞舞2018

ybjll 发表于 2019-12-3 10:25
为什么都认为是华为的错呢

怎么可能是某为的错啊,人家可是纳税大户哦,还有连赔偿都是国家给付的,多么有面子啊。
时间:  2019-12-3 20:39
作者: 富裕科技123

瓜子也买了,水也备好了,等看大戏,恶心?
时间:  2019-12-3 21:13
作者: kandao

这个李洪元是有两下子,做事缜密之人,要不早被华为弄残了。现在还被关进小黑牢里。

不过李洪元现在还在纠结告不告华为,可以说从现实来讲犯了方向性战略性错误,是绝对不能告的。这个是根本性问题,为什么这么讲,华为是你能告倒的吗?你用心好好想一想,你想恶心华为一把,弄不好被灭口都有可能。你今天能出来也是万幸了,如果检方就是不认你的证据,就想弄死你,关你到死,你想你能出来吗?今天能出来,除了感谢自己做事缜密外,还要感谢老天爷给你一条活路。别的真的不要多想了。

  李洪元在案件被公开曝光接受采访的时候,应该讲这样一通话,内容可以这样讲:事情现在已发展至此,这都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法律已经还我清白,我希望华为能给我个解释和道歉。我不会起诉华为,大家也知道,我是告不倒华为的。我只想要个解释和道歉。谢谢大家对此事件关注,对我的关心。就这么讲,一个字别多说,可以说是完美。把球踢给华为,反将它一军。
时间:  2019-12-3 23:00
作者: hyunlai

我看这的评论和风向,不批倒批臭是不会放手
时间:  2019-12-3 23:33
作者: uc浏览器

kandao 发表于 2019-12-3 21:13
这个李洪元是有两下子,做事缜密之人,要不早被华为弄残了。现在还被关进小黑牢里。

不过李洪元现在还在 ...

希望当事人能看到你这番话。
时间:  2019-12-4 00:19
作者: 戈暉2019

本帖最后由 戈暉2019 于 2019-12-4 00:24 编辑

愤懑
时间:  2019-12-4 02:01
作者: abccom

戈暉2019 发表于 2019-12-4 00:19
愤懑

有啥用?
远离它就是了。
还有,买个录音笔放身上,录完了多备份几个
时间:  2019-12-4 02:23
作者: silverbullet

zghf 发表于 2019-12-3 09:48
转自网络文章:
现在处于精英阶层的很多人,
正在慢慢丧失对社会底层的共情能力,

随意夸大范围。
一年离职5000人,出现了1,2个法律纠纷的就拔高到整个阶层出了问题。
99%的离职员工还是满意的怎么说呢
时间:  2019-12-4 06:35
作者: Samback

kandao 发表于 2019-12-3 21:13
这个李洪元是有两下子,做事缜密之人,要不早被华为弄残了。现在还被关进小黑牢里。

不过李洪元现在还在 ...


从斗李一男GW到26,到小米, 恶性竞争何时休
时间:  2019-12-4 07:45
作者: ziyanji2007

silverbullet 发表于 2019-12-4 02:23
随意夸大范围。
一年离职5000人,出现了1,2个法律纠纷的就拔高到整个阶层出了问题。
99%的离职员工还是 ...

嗯,这个事情就适合就事论事,不能说华为公司怎样怎样,至于那哥们动不动就要和任正非对话,也是很无语。
时间:  2019-12-4 09:05
作者: 提笔我画只猴。

生逢乱世。
时间:  2019-12-4 09:06
作者: 盗将行

陷入这种困境对双方都是不利的。

时间:  2019-12-4 10:19
作者: hzwwww

Samback 发表于 2019-12-4 06:35
从斗李一男GW到26,到小米, 恶性竞争何时休

李一男冤枉吗?他把华为整个北研所连锅挖到港湾了,不了解就不要带节奏。李一男从华为是内创离开的,成立公司全国总代理华为数通两年多净收入过亿,然后开始挖垮华为北研所,不可否认李一男在华为的丰功伟绩,离开后的操作不值得抱曲。
时间:  2019-12-4 11:30
作者: zhang9860

公司那么大总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就像国家一样、理性看待。
时间:  2019-12-4 14:59
作者: hailiangyufu

雨你无瓜,永远支持华为
时间:  2019-12-4 15:52
作者: a200189

yy511 发表于 2019-12-2 22:44
意思就是:你来告呀,没说不让你告哦。

流氓一般不怕告

谁不怕告谁就赢了

时间:  2019-12-4 15:52
作者: a200189

shuijiao 发表于 2019-12-2 23:04
不告华为 就是要让华为脚底踩到屎

不高他,让他脚底不断往下,


时间:  2019-12-4 15:53
作者: a200189

ykcul 发表于 2019-12-3 00:19
我怎么一下就想到了九品芝麻官里面的吴启华和吴孟达


时间:  2019-12-4 15:55
作者: a200189

zghf 发表于 2019-12-3 09:48
转自网络文章:
现在处于精英阶层的很多人,
正在慢慢丧失对社会底层的共情能力,

发展到一定的程度,
固话和割裂是大势所趋。

时间:  2019-12-4 15:56
作者: a200189

zghf 发表于 2019-12-3 09:48
转自网络文章:
现在处于精英阶层的很多人,
正在慢慢丧失对社会底层的共情能力,

100个家族的钦定,可知其中一二?
时间:  2019-12-4 16:01
作者: a200189

zghf 发表于 2019-12-3 09:48
转自网络文章:
现在处于精英阶层的很多人,
正在慢慢丧失对社会底层的共情能力,

精英治国嘛,不是一直追捧的

时间:  2019-12-5 06:50
作者: 114_starlight

不明觉厉~
时间:  2019-12-5 14:30
作者: zhanyj88

余人啟 发表于 2019-12-3 12:22
法律规定N+1,2N是哪里的法律?合同满不续签也是N+1。

劳动合同法,去好好研究下
时间:  2019-12-5 14:31
作者: zhanyj88

bit_xzhl 发表于 2019-12-3 17:09
狼性有余,人性不足

圈养的狼性
时间:  2019-12-5 14:35
作者: ziyanji2007

kandao 发表于 2019-12-3 21:13
这个李洪元是有两下子,做事缜密之人,要不早被华为弄残了。现在还被关进小黑牢里。

不过李洪元现在还在 ...

说的很有道理。李要求和任教主对话这个我觉得非常愚蠢,想利用媒体施压,有点飘了
时间:  2019-12-5 16:17
作者: 余人啟

zhanyj88 发表于 2019-12-5 14:30
劳动合同法,去好好研究下

一般来说,2N情况比较多的是上午宣布,下午走人,多见于外企。
对于大公司来说,法务连这些借口找不出来?经济效益,架构调整,理由多着呢。

招聘月薪6K-1W,你说一般工资是多少?
时间:  2019-12-6 10:52
作者: cxfree

hzwwww 发表于 2019-12-4 10:19
李一男冤枉吗?他把华为整个北研所连锅挖到港湾了,不了解就不要带节奏。李一男从华为是内创离开的,成立 ...

第一,挖人完全合法。

第二、华为挖各大研究所、大唐的多了去了,李一男挖不得华为?大哥别说二哥,都是挖别人墙角,李一男也是华为教出来的。
时间:  2019-12-6 12:35
作者: Richbunny

死猪不怕开水烫
时间:  2019-12-6 21:35
作者: pwgate

zghf 发表于 2019-12-3 09:48
转自网络文章:
现在处于精英阶层的很多人,
正在慢慢丧失对社会底层的共情能力,

网络都是暴民居多,你们说的251事件主角,就跟澳洲把一偷鸡摸狗的犯罪分子吹嘘成高级特工一样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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