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人家园

标题: [建议]投诉运营人才版的东方斑竹  [查看完整版帖子] [打印本页]

时间:  2005-4-9 12:58
作者: 刚果金     标题: [建议]投诉运营人才版的东方斑竹

事情是这样的,在运营人才版,有个叫猛男的,两次写文攻击广西联通,经过我询问相关人员,均属谣言,本来这是正常情况无可厚非,但是作为运营人的斑竹表现出来明显的移动情节,不利于本讨论区的公平发展,建议管理员暂停东方斑竹的的身份,有关情况参见(运营)无聊.
时间:  2005-4-9 17:16
作者: 高客

等下看看帖子先
[此贴子已经被高客于2005-4-9 17:26:28编辑过]


时间:  2005-4-9 20:05
作者: h68810115

之前我写过,斑竹最主要的是要保持公证和公平,不然就是一个不称职的斑竹。这个也就是我不申请斑竹的原因。
时间:  2005-4-9 20:08
作者: h68810115

贴子的连接在这里
http://www.c114.net/forum/dispbbs.asp?boardID=45&RootID=495753&ID=495753
时间:  2005-4-11 07:12
作者: 固定无线接入

已经看不到原文了……关注
时间:  2005-4-11 09:29
作者: health007

呵呵
时间:  2005-4-11 09:46
作者: 家园副管02

已经给东方斑竹发过短消息,相信他会解释的
时间:  2005-4-11 13:57
作者: stalamo

明白楼主的意思,有道理!
时间:  2005-4-11 17:23
作者: 阿森纳

关注,不过东方版主一向工作还是挺负责的,个人意见
时间:  2005-4-11 18:46
作者: 刚果金

如果他是一个普通网友我没意见,但是斑竹不应该有倾向,我个人体会东方斑竹不但有移动的优越感还有运营商甲方的优越感,本来论坛是个公平,公开的地方,我认为斑竹不应该是这样的.
时间:  2005-4-12 16:23
作者: 东方蔚澄

事情是这样的,在运营人才版,有个叫猛男的,两次写文攻击广西联通,经过我询问相关人员,均属谣言,本来这是正常情况无可厚非,但是作为运营人的斑竹表现出来明显的移动情节,不利于本讨论区的公平发展,建议管理员暂停东方斑竹的的身份,有关情况参见(运营)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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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按照我对投诉人的投诉内容的理解,多年斑竹的经验和以及电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将该投诉回复如下:(前面几天出差去了)
1.问题之一:斑竹在处理猛男《无聊》一文时候是否有不当行为?
原文网址:http://www.c114.net/forum/dispbbs.asp?boardID=45&RootID=495753&ID=495753
斑竹操作1:编辑8楼文章:
作者:刚果金  
楼主是个小人!!!
广西移动的水平太差了.
你为了攻击联通,把自己在1月13日发的主题帖的内容全改了(原文是说联通为了推广业务,让大家饿了几个小时..).
鄙视你!呸!
你要是在广东,你就惨了!(我会动用资源查到你是谁,然后...)
[此贴子已经被东方蔚澄于2005-4-4 20:23:4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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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里边涉及部分人身攻击,但斑竹进入编辑文章后,考虑1,攻击不是特别严重,2该贴可能引起较大反应和人气,刺激性的回复可以暂时保留,故实际没有改动一字。

斑竹操作2:回复8楼文章:
回复内容如下:
----------------
“我会动用资源查到你是谁,然后”...然后会点啊~
陈德兴马上就要回广东电信当副总,嘿嘿,上头都跑来跑去,兄弟何必在下面斤斤计较呢~~~
----------------
该回复是针对刚果金:“你要是在广东,你就惨了!(我会动用资源查到你是谁,然后...)”这句话做出的回复,意思为:就算是你查到别人是谁,又能怎么样呢?毕竟都是网友,争这些没有意思,第一句是使用了反问语气,意思是对刚果金的张狂态度做出回击,即:对该人破坏论坛气氛,要挟网友的做法感到不满。

斑竹操作3:回复12,13楼文章:
12楼文章如下:“楼上斑竹我估计你也是移动的,你如果以为我是广东电信的就错了,另外问一下陈德兴的来头,恕我以前是设备商过来的,孤陋寡闻.”
13楼文章如下:“如果这种情况在广东,他如果是官(除非省公司领导),肯定拉他下来,如果是普通职工就算了”
斑竹回复如下:“呵呵,你拉谁下来我才不管呢,我只是说网上别这么认真而已........陈德兴是谁搜一搜就知道了嘛,嘿嘿,当你是运营商的人难道看低了啦,呵呵,那道歉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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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的解释:再次以轻松的语气表明不希望把网上的事情搞的这么认真,特别是双方没有有力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正确性的时候。

斑竹操作4:回复17楼文章,由于粘贴错误,本来要粘贴简历的,居然粘贴成了联通董事名单,然后也懒得改了。

斑竹操作4:由于上面粘贴错了,而且搜索页面被关掉了,干脆告诉该网友搜索的方法: 回复内容如下: “大哥,你不知道用“名字+移动/电信/联通”这样搜索?”。

斑竹操作5:回复27楼文章,内容如下:”27楼,无知加无聊,市场竞争就是这样,你想要怎么样? 笑话”,表明对27楼内容的看法。 多按了一下,发了两次。

斑竹操作6:锁定该贴。原因:
1。原文已经被作者修改为空文,单这一条就可以锁贴了
2。里面涉及人身攻击和企业内部人事调动的敏感话题,不适合在公开场合讨论。
-------------------------------------
以上是对整个投诉帖子的事件描述经过,由于时间匆忙,可能没有叙述清楚,麻烦各位看官参详原文,见谅。
个人观点:1,对该贴的处理有两大失误(1)针对企业内部的敏感帖子,应该去掉具体人名和地点(2)刚果金进行人身攻击时,应该果断删贴。
2.回复内容有两处欠妥:(1)不应透露企业内部信息 (2)对molaore网友的意见回复过于草率,在此致歉。
3.对刚果金的投诉内容有如下意见:(1)投诉内容不明:投诉内容“明显的移动情节,不利于本讨论区的公平发展”,首先,本人系中国移动正式员工,和所有其他运营商兄弟一样,我对我的公司具有强烈的归宿感和认同感,对于我本人移动员工的身份,已在斑竹申请中说明,其次不理解什么叫移动情节? 移动情节如何定义? 如何界定? 这个还需要各位网友界定,如果说刚果金要表达的是我作为斑竹在处理相关问题上对移动员工有所偏颇的话,各位看官可以去搜索本人所有的历史操作和回帖,再次就不做说明了,可能本人在有关移动的话题上说得多了些,那是因为我知道得多,我知道的东西多说一些是非常正常的事情。(2)投诉带有感情:不能指出本人就该贴或者历史上在运营人专区的做出的对其他运营商兄弟不公平的事件。(3)投诉观点谬误:假设有人在处理有些事情上有所倾向,那么是否该人就不适合担任斑竹? 事实上,做为一个人不可能完全的没有倾向,完全的中立,
也就是说人必须要有自己的观点,而自己的观点是由于自己所身处的环境和地位所决定的,因此,倾向不可能没有,倾向必须允许有,本人在开版初期,就提出了每个运营商各选人担任斑竹,也是希望相互沟通,相互制约,以防日后有人提出不公平之嫌,将不公平的地方降到最少。回头看看本人以前的所有帖子和管理操作,自认没有防碍到论坛公平发展的地方,而投诉人以一篇帖子就能够观察出本人不知所谓的“XX情节”,并由此提出撤销本人职务的看法,不免让人觉得是无理取闹和打击报复,将一件小事无限上纲上线,上升到防碍论坛发展,防碍公平的高度,联想到该人在帖子中所威胁的在现实生活中采取措施的言语,不由得对该投诉人的品质产生质疑。

综上所述,问题1的回答结果: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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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本人的投诉的处理看法,以下是本人对投诉的处理建议,供管理员参考:
1.若投诉人对本人回复仍不满意,请于本版面发起斑竹弹劾贴,写明弹劾的内容和要求,要求讲事实,摆道理
2.若弹劾贴的支持人数超过20人(注册时间在弹劾启动之前,且发贴超过50贴,发起时间一周之内),经管理员认定进入投票程序。
3.在运营人专区,发起弹劾投票,为期15天,投票人注册时间在弹劾启动之前,且发贴超过50贴。
4.投票结束后,由管理员根据投票结果,参考平时表现,做出最后裁决。



[此贴子已经被东方蔚澄于2005-4-12 16:29:44编辑过]


时间:  2005-4-12 16:43
作者: 我佛慈悲

各位施主不要吵了,会犯了嗔戒的!
时间:  2005-4-12 17:09
作者: fox888

你的解释有些牵强。帖子我看过了,其文中的语气及涉及内容确实令人气愤,投诉你并没有任何问题,因为大家在后面的跟帖就可以说明一切。而你的解释居然去抓一个“移动情结”的用词!麻烦老大,这里不是法院。
   你发帖到解释的这中间的所作所为,确实难以胜任斑竹之任!

      个人看法!
时间:  2005-4-12 17:31
作者: 刚果金

投诉他移动情节的理由是以下发言:
我会动用资源查到你是谁,然后...然后会点啊~
陈德兴马上就要回广东电信当副总,嘿嘿,上头都跑来跑去,兄弟何必在下面斤斤计较呢~~~
我倒是听说李刚要去集团当副总啵(刚果金说的话)

呵呵,锁了吧,不然真有人来查了
以上东方斑竹自己率先透露移动人员要到电信来当老总,我说了移动老总的动向,他就封帖,哪里来的公平?
时间:  2005-4-12 17:34
作者: 刚果金

投诉东方斑竹运营商情节理由是以下发言:
嘿嘿,当你是运营商的人难道看低了啦,呵呵,那道歉哈
还聊啥啊,就是他中兴干的,哈哈,开个玩笑.....
运营商与设备商在合同上是甲乙方,在论坛里应该是平等的.
时间:  2005-4-12 17:38
作者: 刚果金

你说我进行人身攻击,请大家注意,猛男的两篇主题文章都被作者自己删掉或者换内容了.说明?另外东方斑竹的以下发言是否属于人身攻击?

27楼,无知加无聊,市场竞争就是这样,你想要怎么样? 笑话
时间:  2005-4-12 17:38
作者: 家园副管02

刚果金是普通网友,相比较斑竹是弱势,所以即使投诉中用语不妥(并无辱骂等用语)也是可以理解的。

东方蔚澄既然是斑竹,在参与事件讨论的同时又进行斑竹管理操作确实不妥当。

如果刚果金认可东方斑竹的回复,管理员将附带扣除东方斑竹1月工资,以示惩罚。

如果刚果金对此处理方法不满意,可以参看东方斑竹自己提出的处理意见或自己提出处理方法。管理员会予以挑选。
时间:  2005-4-12 17:47
作者: 刚果金

谢谢管理员,本人认为东方斑竹不适合担任运营人区的斑竹!
时间:  2005-4-12 17:52
作者: 家园副管02

以下是引用刚果金在2005-4-12 17:47:00的发言:
谢谢管理员,本人认为东方斑竹不适合担任运营人区的斑竹!

事件过程我也大致了解了一下。

这件事情所导致的结果是不能由你我两人来决定东方斑竹的去留。
时间:  2005-4-12 18:45
作者: 阿森纳     标题: 关于此事的个人看法

认真的看了该争议帖,遗憾的是没看到原始帖,但基本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也想说一下看法,纯属个人意见:

第一、刚果金 对此事件持有不同意见,在 事务管理 区域进行投诉,这种做法是值得称道的,采取正当途径解决问题,体现了良好的个人素质。(虽然在该争议帖中涉嫌对他人人身攻击,但可理解为一时冲动)

第二、东方蔚澄 版主向来工作认真负责,不夸张的说,运营版块的繁荣发展离不开 东方蔚澄 版主的辛劳(看看发的帖子,看看操作记录便知),如果其真的有 移动情结,那么这个版块早就成了移动版块,所以这个说法不成立。(如有不同意见,纯属个人看法)

第三、此事件使我联想起上次的“港湾删帖事件”,两者比较,“港湾删帖事件”的责任人c114副管03确实严重失职,仅仅停掉账号甚至不足以惩戒,不知c114内部有否追加处分(扯远了呵呵)。而此次事件的 东方蔚澄 版主并无明显失职,但在言语上有不当之处(例如“无知加无聊”),勇于承认错误即可。

第四、作为版主非常辛劳,付出的是时间和心血,得到的是网友的尊重,并无物质收获,如没有原则性过错就任意罢免,则寒了天下人的心,请管理员秉公执行。

第五、万事和为贵,不是什么你死我活的事情,既然事情说开了,不妨握手言和,小小过节一笑置之。俗话说多个朋友多条路。

呵呵一点不成熟的看法,如有不妥之处请当事者见谅。
时间:  2005-4-12 18:50
作者: 危机四伏

要不搞个投票吧,就本次事件支持刚果金还是支持东方蔚澄,防止作弊
时间:  2005-4-12 18:55
作者: 小灵通

我建议,既然刚果金提出罢免东方蔚澄,就提出接替的人选,是否确实大家认可比东方蔚澄版主更合适担任运营版主的
时间:  2005-4-12 18:58
作者: 刚果金

不同意20楼和事老的做法,这是原则问题,对于扣工资之类的,我认为不解决问题,体谅到斑竹工作的辛苦和不容易,本人建议如下:
1.本人的根本目的是希望运营人区有个公平,公正的环境.
2.希望通过本站的短信息,在管理员的协助下,交换我和东方斑竹的真实身份(工作单位和岗位姓名)和地址电话,由管理员确认后将证实资料告知另一方.
3.以上的目的是互相监督,防止论坛被企业用来当作宣传和攻击对手的平台.
4.完成以上内容后,同意东方斑竹继续斑竹的工作.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4-12 19:03:06编辑过]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4-12 19:06:19编辑过]


时间:  2005-4-12 19:48
作者: 阿森纳

呵呵想做和事老没做成,不过 刚果金 的提议不错,可以问问 东方斑竹的意见,如果可行,说不定以后双方交个朋友也很可能,所谓不打不相识啊。
那样我这个和事老还是达到了目的啊:)
时间:  2005-4-12 20:12
作者: fallleaf

呵呵,论坛是非多
时间:  2005-4-12 20:31
作者: 东方蔚澄

不同意20楼和事老的做法,这是原则问题,对于扣工资之类的,我认为不解决问题,体谅到斑竹工作的辛苦和不容易,本人建议如下:
1.本人的根本目的是希望运营人区有个公平,公正的环境.
2.希望通过本站的短信息,在管理员的协助下,交换我和东方斑竹的真实身份(工作单位和岗位姓名)和地址电话,由管理员确认后将证实资料告知另一方.
3.以上的目的是互相监督,防止论坛被企业用来当作宣传和攻击对手的平台.
4.完成以上内容后,同意东方斑竹继续斑竹的工作.
-------------------------------------
呵呵,如果需要点击率我完全可以找来一帮移动人的“打抱不平”,然后各个运营商互相砸,嘿嘿,至于真实身份,管理员那里应该有我的,找管理员给你就行了,给我发信息也行,加我msn也行,这个接受群众监督本来是应该的,另外,本来想用小号灌水的,无奈斑竹考核有发贴量的.........别的就不说啥了,该道歉的道歉,该注意的注意,最后解释一下,封贴不是因为你最后的回复,而是因为原贴被修改了。
时间:  2005-4-12 20:40
作者: 东方蔚澄

哇,我是不是第一个被投诉的斑竹啊,呵呵,可以做为一个案例加到精华哦 呵呵,另外建议完善一下站规吧,从注册,到版面设置,到斑竹管理,以及投诉申告等等,毕竟网友多了,磕磕绊绊的事情难免的
时间:  2005-4-12 20:51
作者: 刚果金

相信公道自在人心,你的移动优越感的确不少,说老实话,你如果是铁通的我就算了.在论坛上,我一个普通网友是弱势,所以我在运营人区发了一个相关帖(并没有在我个人人气比较旺的企业讨论区和人才流动区发帖).
  我个人建议管理员参见我23楼的建议,谢谢.
时间:  2005-4-12 20:58
作者: 思想者

个人觉得刚果兄弟不必咄咄相逼,非要斑竹免职置之死地而后快。
斑竹说实在的是付出大于回报的位子,说实在的,东方算是比较好说话的了,有不爽的地方直接给他提出相信他还是能接受的,但直接跳出来让他下去这个放成谁都不好接受的阿。试问刚果兄弟您在线的时间应该比斑竹都多,您完全应该担任个斑竹来体验一下,说实话,不太容易的,众口难调,还有轻重之分,稍微处理不当就会有不同的意见,斑竹是要公平心态,不过他个人的经历毕竟是有个偏重的,斑竹不是个神仙阿能做到绝对公平,观音听多了唠叨还掐死了唐僧呢。
和气才能共发展,多个朋友比多堵墙要好,毕竟,水太清了鱼都藏不住。

时间:  2005-4-12 21:00
作者: 东方蔚澄

所谓优越感,所谓其他,不过是自己在在意别人的看法罢了,参见“处女情节”,“地域歧视”诸多问题,所以这个没什么好讨论的,你说我有优越感就有吧.......;另外,你不妨给所有用户群发短信,我没什么好介意的。此贴不再回复了,后来的哥们看着吧。
时间:  2005-4-12 21:10
作者: 今生何求

不应对斑竹免职,那是对斑竹的全盘否定,就相当于对普通ID的处理结果,删档或者封档。
时间:  2005-4-12 21:18
作者: 刚果金

此事到此为止吧,东方斑竹已发短信告诉了我单位和姓名,我犹豫了一下没有告诉东方斑竹我的单位,不过估计一些网友是知道我干吗的.其实网络也反映社会的现象,我如果没有必胜的把握(手中有底牌),如果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就不敢向强势挑战.真实社会亦是如此!
时间:  2005-4-12 23:20
作者: h68810115

说句实话,斑竹是挺难做的。
虽然在这件事情上面我是支持刚果兄的,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想想,也要体谅斑竹。

退一步海阔天空。
时间:  2005-4-13 02:21
作者: TELMM

以下是引用刚果金在2005-4-12 21:18:00的发言:
此事到此为止吧,东方斑竹已发短信告诉了我单位和姓名,我犹豫了一下没有告诉东方斑竹我的单位,不过估计一些网友是知道我干吗的.其实网络也反映社会的现象,我如果没有必胜的把握(手中有底牌),如果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就不敢向强势挑战.真实社会亦是如此!

怎么感觉怪怪的,你为什么不告诉东方斑竹你的单位姓名呢,太单向了吧,而且感觉你好像要在现实里采取什么行动...没必要吧,网络论坛而已,就算现实强大也没必要把人家搞成什么样才罢休吧,不理解。
时间:  2005-4-13 07:52
作者: 刚果金

楼上想多了的,本来我的目的是想试一下网络的社会,现在知道了第一,网络如同现实社会,强弱势分明;第二,知道了东方斑竹是谁,也是运营商人,我本人只是针对论坛某些人造谣中伤的事情有看法.如果真实社会有行动那是公安局网监的事与我无关.
时间:  2005-4-13 09:11
作者: 家园副管02

很高兴当事双方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各退一步。既然双方都同意此事到此为止,那么此事就告一段落。双方不应当再在以后的接触中纠缠此事。

(另:希望各斑竹引以为戒。在参与讨论话题时有个人观点很正常,但一旦加入讨论就不要进行管理操作,以避嫌疑。)
时间:  2005-4-13 10:48
作者: fox888

有一个建议,东方兄暂时停止一个月斑竹职责,给大家一个缓冲的时期。到5.17,如果东方仍愿意的话,可以继续本版斑竹职责。
愚见!
时间:  2005-4-13 12:44
作者: stalamo

何必为这么一点小事斤斤计较呢,值得吗?
时间:  2005-4-13 15:42
作者: xeihui1070

公正,公平,公开。。论坛才能更好。
时间:  2005-4-14 10:52
作者: diviner

以下是引用TELMM在2005-4-13 2:21:00的发言:
怎么感觉怪怪的,你为什么不告诉东方斑竹你的单位姓名呢,太单向了吧,而且感觉你好像要在现实里采取什么行动...没必要吧,网络论坛而已,就算现实强大也没必要把人家搞成什么样才罢休吧,不理解。




感觉一样!


不知道因为什么吵,总之人家告诉了你真实身份,怎么就没下文了????
时间:  2005-4-18 15:14
作者: 西毒--呼啸山人

呵呵,这么有意思的帖子。。。
看来说明c114的林子确实大了,可以可贺

就纠纷本身而言,唯一的问题无非就是东方兄的身份在联通的帖子上显得敏感了些。。。
个人觉得东方还是论坛里极为称职的斑竹之一,大家都退一步把,呵呵
时间:  2005-4-18 15:33
作者: wutian000001

什么事情啊 ??能不能说清楚 啊?再说 刚果兄怎么没有说自己的单位啊?怎么不是把斑竹骗了?还是要在现实中整斑竹一下啊?
时间:  2005-4-18 15:44
作者: 东方蔚澄

本来说了不再回帖的,嘿嘿,但是不回对刚果兄实在不公平,刚果兄又给了我他的联系方式,整个事情公平公正的得到了解决,谢谢大家对俺的认可以及在整个事件中,对事不对人的态度,更谢谢大家对论坛的信心,呵呵
时间:  2005-4-18 23:14
作者: h68810115

可能不打不相识,成为好朋友也说不定,呵呵!
时间:  2005-4-19 11:36
作者: wutian000001

呵呵
那就是和解了啊
那就太好了啊

时间:  2005-6-3 07:54
作者: wfdcks8848

以下是引用c114副管02在2005-4-11 9:46:00的发言:
已经给东方斑竹发过短消息,相信他会解释的


建议坛子成立一个“信访部”
时间:  2005-6-3 10:50
作者: ilikemaths

看了事件的整个过程,应了一句古话:和为贵
时间:  2005-6-3 11:05
作者: m

原来还有这事啊!
时间:  2005-6-3 13:24
作者: No.23

真乱阿。谁对水错???
时间:  2005-6-3 13:41
作者: 风一阵吹

哎~~有人的地方就会有纷争!!!!!
时间:  2005-7-2 11:09
作者: ruckyno1

最后佩服刚兄,还是把自己的身份告诉了别人,但是我跟你不熟,不知道你是不是有了什么底牌.......不容易啊,弄成这样!
时间:  2005-7-2 11:34
作者: xeihui1070

就看前面第一页的帖子,没有看后面的。
原来是和解的。。。

[此贴子已经被xeihui1070于2005-7-2 13:44:10编辑过]


时间:  2005-7-2 20:38
作者: hesong44

  [建议]投诉运营人才版的东方斑竹 大 中 小 第1楼


事情是这样的,在运营人才版,有个叫猛男的,两次写文攻击广西联通,经过我询问相关人员,均属谣言,本来这是正常情况无可厚非,但是作为运营人的斑竹表现出来明显的移动情节,不利于本讨论区的公平发展,建议管理员暂停东方斑竹的的身份,有关情况参见(运营)无

时间:  2005-7-2 20:47
作者: HSP

呵呵欢喜结局就好
时间:  2005-7-2 20:51
作者: ran2ner

这个帖子看完了,看完了
时间:  2005-7-3 13:21
作者: heatestcpu

不明白 刚果兄 说的底牌是什么!!

我等论坛小民侵淫的时间还短!  很多事情不知道啊!

不过有点好奇心罢了! 不知道这个帖子还有没有下文! 让我等不要 一头雾水!!
时间:  2005-7-11 19:00
作者: losehope

刚果金兄说的有底牌应该是针对有人说要要在现实中查他是电信哪个部门的。他的意思是他不怕。

我看论坛一些老帖子,刚果金应该不是电信的。

不过东方版主确实需要主义自己的动作言辞,我已经看到多次网友和东方版主发生争执,而且好像东方版主都不占理。




时间:  2005-7-13 09:42
作者: antisoft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时间:  2006-3-23 20:48
作者: 酷派85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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